延安必康: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01 01:31:58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0-106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李宗松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新沂必康”)、李宗松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陕西北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陕西北度”)合计持有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股份 669,972,1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72%。 2、本次新沂必康被冻结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120,846,9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88%。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新沂必康、李宗松先生、陕西北度合计持有的公司 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 665,942,7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46%;累计冻结数量为 185,317,463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2.09%。 3、目前公司正处于立案调查期间,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被冻结股份存在被强制过户风险,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 的通知,获悉新沂必康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冻结。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本次涉及股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名称 第一大股 份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到期日 冻结申请人 原因 东及其一 比例 比例 致行动人 2020 年 6 2023 年 6 东证融汇证券 股权质押 新沂必康 是 15,072,499 2.96% 0.98% 月 11 日 月 10 日 资产管理有限 合同纠纷 公司 北京融汇阳光 新沂必康 是 105,774,481 20.76% 6.90% 2020 年 5 2023 年 5 新兴产业投资 股权质押 月 29 日 月 28 日 管理中心(有 合同纠纷 限合伙) 合计 ― 120,846,980 23.72% 7.88% ―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2020年6月29日,新沂必康、李宗松先生、陕西北度所持股份冻结及质押 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冻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股份数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名称 (股) 例 结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新沂必康 509,398,214 33.24% 120,846,980 23.72% 7.89% 507,780,887 99.68% 33.14% 李宗松 146,393,050 9.55% 64,470,483 44.04% 4.21% 144,214,926 98.51% 9.41% 陕西北度 14,180,927 0.93% 0 0% 0% 13,946,981 98.35% 0.91% 合计 669,972,191 43.72% 185,317,463 27.66% 12.09% 665,942,794 99.40% 43.46% 三、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于 2020 年 6月29 日分别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0 苏 03 财保 22 号、2020 京 03 民初 344 号)。由于未与质权人就股权质押融资事宜达成一致,质权人北京 融汇阳光新兴产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 法院申请对新沂必康持有的公司股票予以司法冻结。本次冻结的股份均为已质押股 份,相关股东正在积极沟通协调,解决司法冻结事宜。目前,公司正处于立案调查 阶段,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不得减持公司股份,暂不存在强制平仓的风险。 上述股东部分股票被司法冻结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 将会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协助相关股东及时做好信息披露。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 书》(2020 苏 03 财保 22 号、2020 京 03 民初 344 号)。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一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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