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南:控股股东管理人关于破产重整进展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06 09:16:00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ST东南 公告编号:2018-117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管理人关于破产重整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南集团”)于2018年10月17日收到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18年10月16日起对大东南集团进行重整,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大东南集团管理人。 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18年12月1日上午在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召开。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作债权申报和审查报告、执行职务工作报告、财产状况报告及管理人报酬报告,向在座债权人报告债务人财产管理与投资者引进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及债权人会议非现场表决方案。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债务人财产管理与投资者引进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债权人会议非现场表决方案》。会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接受补充债权申报登记及进行审查工作;同时,公开招募重整投资者等与大东南集团破产重整相关的其他工作正在进行中。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大东南集团债权人申请的重整范围不包含上市公司,公司与大东南集团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管理人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5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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