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富科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9-02-16 01:26:53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34 证券简称:大富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4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2月15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14日下午15:00至2019年2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蚝乡路沙井工业公司第三工业区A2三层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童恩东先生。 6.公司于2019年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11),相关公告已于2019年1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424,455,986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5.303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25,112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033%;中小股东共7人,代表股份25,212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033%。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提名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结果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424,460,998 99.9953% 20,100 0.0047% 0 0.0000%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5,112 20.2761% 20,100 79.7239% 0 0.0000% 回避表决情况:无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翠萍、王静 3.结论性意见: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15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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