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明光学: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宁)
发布时间:2019-05-01 01:55:39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蔡宁)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及代表: 作为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18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8年的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计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了上述董事会会议,其中4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18年公司在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1次现场出席年度股东大会,未现场出席会议的通过邮件认真审阅会议资料,通过视频积极参与会议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 3、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尽责地 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我们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在了解情况、查阅相关文件后,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2018年1月24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包括1、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2、关于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二)2018年4月23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包括1、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2、关于公司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3、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4、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5、关于公司2018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6、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7、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独立意见;9、关于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10、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1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三)2018年8月6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包括1、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我们就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等情况对公司进行实地调研,与公司高层对公司项目进行了调研并提出战略规划意见,听取了管理层的汇报,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的进度等相关事项。同时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在董事会各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要工作是与提名委员会其他委员一同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议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修正、内审工作,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认真审阅了公司内审部门提交的2018年内审工作计划、参与和年审会计师关于审计事项的沟通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工作细则》,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年度薪酬与考核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公司完善绩效考核体系方面给予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关注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工作 本人重点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关注公司经营管理 在2018年的工作中,本人利用到公司开会、现场考察调研等时机,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业务发展等相关情况。在2018年度报告预审计及对子公司计提减值准备过程中,主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3、自身学习情况 本人认真学习,加深认识和理解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部门颁布的相关法规、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自觉树立和培养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其他工作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本人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及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专业性的建议,促进董事会更好的履行职责。 以上是本人2018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19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更加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蔡宁 2019年4月28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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