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泽: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1 08:00:00
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ST华泽                 公告编号:2018-030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8年4月4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2018年4月3日―2018年4月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 4月 4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3日

15:00至2018年4月4日15: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3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18年3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第一会议室(西安市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4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报

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

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1.00        关于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17年度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有资格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受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

    2、登记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14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18年4月3日上午 9:00~下午 17:00

    4、登记方式:拟参会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到公司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登记。委托投票代理书需于2018年4月3日上午12时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联系电话:029-88310063-8051

        联系传真:029-88310063-8049

        联系 人:祁乐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14层

       邮政编码:71006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93”,投票简称为“华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4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4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八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1.00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

                   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委托人: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会议回执

                                     送达回执

致: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单位(本人)拟委托代理人(亲自)出席公司于2018年4月4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的2018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名称(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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