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泽_监管函
发布时间:2018-08-07 08:41:00
关于对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 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 2018〕 第 61 号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自 2018 年 3 月 21 日起,由董事长刘腾代行董事会秘书职 责,具体信息披露工作由公司新聘任的财务总监黄鸿办理。本所在日 常监管工作中发现, 你公司对信息披露工作不重视, 黄鸿对信息披露 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流程不熟悉,导致近期你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存 在如下问题:拟披露信息文件不按照相关规则的规定进行编制,内容 不完整、存在重大遗漏;拟披露信息文件个数不齐备、格式不符合规 定要求; 多次错选、漏选公告类别。本所在发现上述问题后第一时间 向你公司反馈,但你公司及相关人员多次拖延、敷衍应对,导致相关 信息披露工作未能在要求时间内完成。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2.1 条和第 17.1 条 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 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我部郑重提醒, 你公司的前述问题给你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带来 了较大障碍和风险,你公司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刘腾、负责信息披露 工作的具体人员应参加本所最近一期董事会秘书培训班的学习;并请 你公司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人选,聘任事项应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第三章第二节的相关规定。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 2018 年 7 月 2 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相关阅读:
发布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