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捷股份: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向旭家)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向旭家) 本人作为融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7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7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和5次股东大会,本着 勤勉尽责的态度,亲自出席董事会11次;亲自出席股东大会2次,委托出席股 东大会3次。本人在参加会议前,均认真阅读、详细研究和调查提交董事会审议 的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在会议上,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对各项议案均认真负责的发表意见,并就各项议案认真审议表决。 2017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 的情况,并能按时参加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勤勉履职。在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7 年度,公司运作规范,各项会议议案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根据董事 会会议召开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1、2017年3月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2017年3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2017年4月1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2017年4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发表了《关于第六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6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2017年5月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 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2017年8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发表了《关于第六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2017年10月1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增资融捷金属的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8、2017年10月2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 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2017年11月1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 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0、2017年12月2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发表了《关于第六 届董事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担任董事会下属各委员会职务的工作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 2017年度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在职期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5次, 本人均亲自参加了会议,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的职责。 2017年3月2日,参加了审计委员会2017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16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2016年度第四季 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2017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17年度第一季度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共5个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7年3月23日,参加了审计委员会2017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任命内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7年4月27日,参加了审计委员会2017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财务报告》、《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2016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2017 年度第一季 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2017年度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共6个议案,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7年8月25日,参加了审计委员会2017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关于经修订的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17年度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2017年度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共5个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7年10月26日,参加了审计委员会2017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2017年度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2017年度第 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共3个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7 年度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职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会议1次,本人亲自参加1次,认真了履行职责。 2017年4月27日,参加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1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专项检查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 议。 (三)提名委员会 2017年度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在职期间,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4次,本 人亲自参加4次。 2017年3月23日,参加了提名委员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 聘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7年4月27日,参加了提名委员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7年10月9日,参加了提名委员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7年12月28日,参加了提名委员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现场检查情况 2017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天数为11天。 2017年1月6日,本人携其他独立董事、董事和高管到公司控股子公司东 莞德瑞现场调研,参观生产车间,了解锂电设备型号、功能、生产及出货等情况,随后与东莞德瑞管理层进行座谈和沟通,了解东莞德瑞的生产管理现状和未来发展思路。 3月2日,本人携同其他独立董事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对2017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2017 年度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张长虹对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和担保额度、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调查了解,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听取了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出具了事前认可函。 3月23日至24日,本人携同其他独立董事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2016年度 正式审计之前,到公司现场听取财务负责人对2016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 汇报,收取了财务负责人关于2016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对公司2016年度合并 会计报表进行了第一次审阅,并就2016年度年审工作的安排与年审注册会计师 进行了沟通。 4月10日,本人携同其他独立董事在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年 报董事会会议之前,到公司现场与注册会计师举行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4月19日,本人携同其他独立董事在会计师年审初步意见出具后,到公司 现场对已审的2016年度会计报表进行第二次审阅。。 7月10日,本人携同其他独立董事到公司现场调查,对公司2017年度半年 报编制、半年度业绩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查了解。 10月9日,本人携同其他独立董事到公司现场调查,对增资合肥融捷金属 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补选独立董事等事项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和了解,听取了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出具了事前认可函。 10月16日,本人携同其他独立董事到公司现场调查,到公司现场调查,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调查,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和了解,听取了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出具了事前认可函。 11月8日,本人携同其他独立董事到公司现场调查,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事项进行调查,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和了解,听取了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 12月22日,本人携同其他独立董事到公司现场调查,对公司2018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2018 年度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张长虹对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和担保额度等事项进行调查了解,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和了解,听取了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出具了事前认可函。 五、特别职权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季度就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在关联交易审议前进行事前调查并出具认可意见后再提交董事会审议。 除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外,还定期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报告期内,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不存在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不存在提议聘请外部咨询机构或审计机构的情况。 六、其他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督促公司严格、规范地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信息披露,以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和投资者的知情权。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本人对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经营层对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与跟踪情况等进行调查与了解,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出具同意纳入董事会讨论的书面意见和发表专项独立意见。 七、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17 年度,由于受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公司矿山尚未复产,公司进行了一 系列锂产业链的延伸和拓展,但公司最核心的资源还是锂矿,希望公司在加快推进以锂产业链为主体的新材料业务布局的同时,整合资源,加紧协调工作,争取矿山能够早日复工复产。 以上是本人2017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 (此页无正文,为《融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章页)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向旭家 联系方式:xiangxujia@weimorelawyer.com 2018年4月20日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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