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捷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发布时间:2018-09-25 09:03:00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融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增资合肥融捷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融捷能源主要从事钴酸锂、磷酸铁锂、镍钴锰酸锂三元材料等锂电池正极材料的生产加工和销售,是锂电池上游的一个重要环节,位于公司锂盐及深加工、镍钴锂湿法冶炼及深加工环节的下游,处于公司新能源材料产业链规划中后端,符合公司战略定位和产业规划。公司本次增资融捷能源是对公司现有新能源材料产业链的延伸和补充,有助于公司新能源材料产业链的完善和提升,可以增强和发挥公司锂电产业链的上下游协同能力和协同效应,包括正向协同效应和反向协同效应,可以增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进而改善公司基本面。 2、本次增资价格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增资价格充分考虑了行业情况、市场状况、被增资企业持续经营和发展的情况,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项增资的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吕向阳先生、张加祥先生、谢晔根先生和张国强先生回避表决,我们对该项增资事项投了赞成票,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1、我们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交易将在公平公正、合理公允的原则下进行,交易的定价公允,有关协议将基于公平、公正、合理的基础上签署;该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 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2、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吕向阳先生、张加祥先生、谢晔根先生、张国强先生均回避表决,我们对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投了赞成票,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沈洪涛 向旭家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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