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捷股份: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发布时间:2018-10-27 01:18:10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融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1、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2、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投了赞成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沈洪涛 向旭家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相关阅读:
发布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