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884:杉杉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9-04-30 01:39:0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杉杉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杉杉股份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6]1995号文核准,向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3,598.2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3.35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2,760.00万元后,主承销商中信建投于2016年10月1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账户(账号为:44250100002809888888)人民币117,240.00万元。另扣减审计费和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67.40万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17,172.6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60.0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332.64万元,其中计入股本3,598.2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113,734.4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6年10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6]433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蓄制度。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3,445,499,990.94 减:发行费用 17,380,000.00 募集资金净额 3,428,119,990.94 加:累计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 40,308,173.32 减: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项目金额 1,666,511,991.99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1,600,000,000.00 2018年募集资金余额 201,916,172.2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农商银行上海张江科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营业部、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实施主体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元)截止日余额(元)存储 方式 宁波杉杉股份有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 5,552,796.68活期 限公司 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19601012010090010934 471,119,990.94 实施主体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元)截止日余额(元)存储 方式 宁波杉杉股份有 上海农商银行上海张江 10,320,246.23活期 限公司 科技支行 50131000496427727 1,000,000,000.00 宁波杉杉股份有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167,307,514.35活期 限公司 公司宁波市分行营业部33150198367900000342 1,957,000,000.00 宁波杉杉新材料 上海农商银行上海张江 7,246,836.33活期 科技有限公司 科技支行 50131000553884509 上海杉杉科技有 上海农商银行上海张江 809,210.76活期 限公司 科技支行 50131000553886346 福建杉杉科技有 上海农商银行上海张江 469,221.80活期 限公司 科技支行 50131000553831227 郴州杉杉新材料 上海农商银行上海张江 7,571,524.19活期 有限公司 科技支行 50131000566386871 宁波杉杉汽车有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注销 限公司注2 公司宁波市分行营业部33150198367900000823 内蒙古青杉汽车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注销 有限公司注2 公司宁波市分行营业部33150198367900000945 宁波杉杉八达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力总成有限公司 公司宁波市分行营业部33150198367900000943 注销 注2 宁波杉杉电动汽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 车技术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19601012010090013813 1,002,266.93活期 注3 宁波利维能储能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系统有限公司 公司宁波市分行营业部33150198367900000821 -注销 注2 宁波杉杉运通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能源系统有限公 公司宁波市分行营业部33150198367900000822 -注销 司 注2 上海展枭新能源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 活期 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19601012010090011288 1,145,241.93 内蒙古杉杉科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活期 有限公司 注3 公司宁波市分行营业部33150198367900002285 310,113.24 内蒙古杉杉新材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活期 料有限公司 注3公司宁波市分行营业部33150198367900002286 181,199.83 实施主体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元)截止日余额(元)存储 方式 合计 3,428,119,990.94 201,916,172.27 注1:上表初始存放金额中不包含发行费用17,380,000.00元 注2:鉴于公司已将原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下的新能源汽车项目、动力总成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及LIC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至新项目(该事宜已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再使用。公司已办理对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注3: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2018年4月24日,公司、公司下属子公司内蒙古杉杉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中信建投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4月26日,公司、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杉杉电动汽车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和中信建投与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1,988.7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项目变更 2018年3月19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8年4月4日,本公司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将原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下的新能源汽车项目、动力总成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及LIC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至“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期(6万吨)项目”。 1、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原募集资金拟投资 本次决议变更后募集资金 项目 土建投资 设备投资流动资金总投资额 变更 计划投资额 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1、新能源汽车研发、示范及推广 1,500.0074,500.00 8,250.0084,250.00-71,772.80 12,477.20 其中:青杉增资 8,250.00 原募集资金拟投资 本次决议变更后募集资金 项目 土建投资 设备投资流动资金总投资额 变更 计划投资额 2、动力总成研发及产业化 12,950.0078,500.0020,000.00111,450.00-91,737.11 19,712.89 3、LIC应用研发及产业化 1,200.0020,400.00 5,000.0026,600.00 -4,000.00 22,600.00 小计 15,650.00173,400.0033,250.00222,300.00-167,509.91 54,790.09 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期 167,509.91 167,509.91 (6万吨)项目 2、终止及调减的项目实际情况 截止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相关终止、调减项目 效益 截止期末项目情况 土建投资设备投资流动资金合计投入 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宁波杉杉汽车有限公司 已建成专用车组装线,并 1、新能源汽车研发、示范及推广 2,740.48 874.628,717.5012,332.60-5,396.45获得新能源物流车生产 资质。青杉汽车8,250万 元增资工作已完成。 其中:青杉增资 8,250.00 宁波利维能储能系统有 限公司已建成一条圆柱 2、动力总成研发及产业化 6,002.269,183.545,068.1220,253.92-13,906.18电池PACK和一条方形 电池PACK生产线,软 包PACK生产线建设中 年处理量约19万个模 3、LIC应用研发及产业化 1,552.543,873.905,426.44-5,096.72组的半自动化LIC模组 生产线已投产 小计 8,742.7411,610.7017,659.5238,012.96-24,399.35小计 3、新增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期(6万吨)项目情况 “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期(6万吨)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内蒙古杉杉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实施地点为内蒙古包头市。该项目拟投资218,469.6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167,509.91万元(其中非流动资产投资126,000.84万元、流动资金41,509.07万元),自筹资金投资50,959.75万元。项目选址:内蒙古包头市。根据现状及 配套条件,分别在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和九原工业园区两地建设。建设规模: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建设规模为年产6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基地。九原工业园区建设规模为年产2.8万吨石墨化工序基地。预计的经济效益:经测算,本项目投资回收期(税后,含建设期)约6.09年,内部投资收益率(税后)约23.51%,经济效益良好。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本年不存在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2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该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保荐机构对该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2018年2月2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7年12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对该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保荐机构对该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2018年9月12日,公司归还1亿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12月4日,公司归还4亿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2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对该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保荐机构对该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2018年12月4日,公司归还4亿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12月19,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对该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保荐机构对该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总余额为16亿元。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7年12月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17年12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使用前述授权总额中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向关联方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人民币保证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理财产品 金额(元) 产品类型及预期 起始日 赎回日 到期收回金额(元) 年化收益率 建设银行“乾元”保本型理财产 200,000,000.00保本/4.10% 2017/12/8 2018/6/8 204,066,301.37 品2017年第82期 浙江稠州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 100,000,000.00保本/3.85% 2017/12/28 2018/7/2 101,930,273.97 款产品 合计 300,000,000.00 305,996,575.34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均已收回,利息收入一并归入募集资金专户,期末已无理财产品投资余额。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 342,812.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1,988.7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67,509.9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6,651.2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8.86% 以前年度 截至期末 自查募集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截至期 项目可行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本年度投资金,以累计投入 金额与承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本年度实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如有) 承诺投资 资总额 承诺投入入金额 自有资金金额(2)(注诺投入金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现的效益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总额 金额(1) 退回募集3) 额的差额(%)(4)期 化 专户(注 (3)= =(2)/(1) 2) (2)-(1) 年产35,000吨锂实施主体增加为杉杉股 离子动力电池材份、宁波杉杉新材料科技 未做分期 2019年实现3.5 是 否 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 77,950.00 77,950.00 承诺 18,035.01 41,792.53 万吨满产 5,879.15 料项目 司 实施主体增加为杉杉股 新能源汽车研 份、内蒙古青杉汽车有限 未做分期 已变更终止 否 本期变更 发、示范及推广公司、宁波杉杉汽车有限 84,250.00 12,477.20 承诺 8,285.10 12,332.60 -2,965.49 募投项目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9 募集资金总额(注1) 342,812.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1,988.70 实施主体增加为杉杉股 份、宁波杉杉八达动力总 成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 动力总成研发及公司、宁波杉杉运通新能 未做分期 已变更终止 否 本期变更 产业化 源系统有限公司及其全 111,450.00 19,712.89 承诺 982.02-4,768.04 20,253.92 -3,701.65 募投项目 资子公司、宁波利维能储 能系统有限公司及其全 资子公司 实施主体增加为杉杉股 2018年已投产, LIC应用研发及份、上海展枭新能源科技 未做分期 部分样品测试 否 本期变更 产业化 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 26,600.00 22,600.00 承诺 402.85 5,426.44 -1,795.69 募投项目 司 中 2019年年中 年产10万吨锂离实施主体增加为内蒙古 未做分期 4万吨建成投 本期变更 子电池负极材料杉杉科技有限公司、内蒙 167,509.91 承诺 44,283.71 44,283.71 产,剩余2万吨 -814.37 否 募投项目 一期(6万吨)古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 视市场情况推 进 补充流动资金 42,562.00 42,562.00(注1) - 42,562.00 ―― ―― ―― 否 合计 - 342,812.00342,812.00 ――71,988.69-4,768.04166,651.20 ―― ―― ――-3,398.05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受外部市场 环境变化及相关国家产业政策的影响,项目推进不及预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受外部市场 10 募集资金总额(注1) 342,812.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1,988.70 环境变化及相关国家产业政策的影响,项目预计效益难以实现。同时考虑公司新能 源产业布局的战略调整,聚焦现有锂电池材料业务的发展,做强做大锂电池材料 业务,为满足公司锂电池负极材料业务的发展需要,降低生产成本,提升规模效 应和盈利能力,涉及变更的募集资金将主要投资于公司“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 池负极材料一期(6万吨)项目”,该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原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为344,550万元,扣除发现费用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 342,812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42,562万元,用于项目投资金额仍为300,250万元。 注2:原募投计划中实施的动力总成项目,其中Pack部分的实施主体之一为宁波杉杉运通新能源系统有限公司,现因经营环境变化,该公司已暂 停经营,其中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存货电芯的资金4,768.04万元,公司存货变现后于2018年1月11日以自有资金退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注3: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向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各项支出占各项目投入比重 11 募集资金投向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各项支出占各项目投入比重 1、年产3.5万吨锂离子动力电池材料项目 其中: 基建项目 注4 6,873.39 16.45% 设备支出 31,691.07 75.83% 研发项目 3,228.07 7.72% 补充流动资金 - 小计 41,792.53 100.00% 2、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其中:2.1新能源汽车研发、示范及推广 基建项目 注5 2,740.48 22.22% 设备支出 874.62 7.09% 资本金投入 8,250.00 66.90% 补充流动资金 467.50 3.79% 小计 12,332.60 100.00% 2.2动力总成研发及产业化 基建项目 注6 6,002.26 29.64% 设备支出 9,183.54 45.34% 补充流动资金 5,068.12 25.02% 小计 20,253.92 100.00% 12 募集资金投向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各项支出占各项目投入比重 2.3LIC应用研发及产业化 设备支出 1,552.54 28.61% 补充流动资金 3,873.90 71.39% 小计 5,426.44 100.00% 3、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期(6万吨)基建项目 33,669.33 76.03% 设备支出 10,244.00 23.13% 补充流动资金 370.38 0.84% 小计 44,283.71 100.00% 4、补充流动资金 42,562.00 合计 166,651.20 注4:由于环评的问题,负极3.5万吨项目在云林中路新能源基地新建的厂房未被批准用于安装负极材料生产设备,因此原计划在宁波地区实施的 负极材料新增产能项目实际改为在宁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有厂区内新建车间进行。因原募投计划中土建部分不在子公司实施,因此宁波 新材料以自有资金筹建车间。而云林中路新能源基地按原计划已经建成的属于负极项目的厂房价值中募投支出金额为6,873.39万元,目前部分用 作负极材料仓库,其余空置。 注5:原募投计划中实施的新能源汽车项目的主要实施主体宁波杉杉汽车有限公司,现因经营环境变化投资规模收缩,云林中路新能源基地已建 成的厂房中部分临时性出租,房屋价值中募投支出金额为408.99万元;暂未使用的部分房屋价值中募投支出金额为1,625.44万元。 注6:原募投计划中实施的动力总成项目中,云林中路新能源基地已建成的办公楼作为基地员工后勤使用,房屋价值中募投支出金额为1,259.48万 元。动力总成项目中电机电控部分的实施主体宁波杉杉八达动力总成有限公司,现因经营环境变化,该公司已暂停经营,募投资金累计投入八达 13 基建金额为773.72万元,目前暂未使用。 14 附表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期末计划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 变更后项目拟投 本年度实际投 实际累计投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累计投资金额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入募集资金总额 入金额 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1) 化 新能源汽车研发、示范及 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 71,772.80 推广 2019年年中4万 池负极材料一期(6万 吨建成投产,剩余 动力总成研发及产业化 91,737.11 未作分期承诺 44,283.71 44,283.71 -814.37 否 吨)项目 2万吨视市场情况 LIC应用研发及产业化 4,000.00 推进 小计 167,509.91 “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项目推进不及预期,可行性发生变化,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经2018年3月19日,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议案,并于2018年4月4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原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下的新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能源汽车项目、动力总成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及LIC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至“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期(6万吨)项目”。相 关内容均已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15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5月5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部分变更相关事项的议案》。为有效地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并充分考虑公司相关业务的实际运营情况,便于募投项目的有序推进和管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杉杉股份增加为杉杉股份及其相关产业子公司,实施地点也根据公司相关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作了相应增加。募集资金投向和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不变。 2018年4月4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变更调减原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投资计划,将其中167,509.91万元的募集资金改投资于公司“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期(6万吨)项目”。详见前文“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二)、募投项目变更”。该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内蒙古杉杉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项目实施地为内蒙古包头市。 募投项目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详见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无此事项。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2709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鉴证结论为:“我们认为,贵公司2018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募集资金相关的银行对账单、财务凭证、公司公告及其他相关报告等文件,并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赵小敏 吴小鹏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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