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关于公司部分高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22 09:16:00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9-072 

债券代码:112639 

债券简称:18天齐01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吴薇女士、邹军先生和李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吴薇女士、邹军先生、葛伟先生、李波先生计划于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88,6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041%(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吴薇女士、邹军先生、李波先生计划于2019年4月30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360,525股、371,700股和120,000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0.0316%、0.0325%和0.0105%。

近日,公司收到吴薇女士、邹军先生、李波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截至2019年7月19日,李波先生、邹军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吴薇女士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薇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完成,李波先生、邹军先生本次减 持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吴薇女士共计减持公司股份360,52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16%,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吴薇女士仍持有公司股份 1,081,5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947%;邹军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共计减持公司股 份34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01%,本次减持后邹军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 1,142,8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001%;李波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共计减持公司 股份111,0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97%,本次减持后,李波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 397,2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48%。 拟减持数量 减持均价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股) (元/股) (股) 例(%) 吴薇 集中竞价 2019.5.31 27.85 100,000 0.0087 360,525 2019.7.19 25.56 260,525 0.0228 邹军 371,700 集中竞价 2019.7.19 25.41 344,100 0.0301 2019.7.17 25.69 40,500 0.0035 李波 120,000 集中竞价 2019.7.18 25.62 10,000 0.0009 2019.7.19 25.75 60,525 0.0053 

注:

1、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吴薇女士、邹军先生、李波先生本次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计划持有的股 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数 1,442,100 0.1263 1,081,575 0.0947 吴薇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1,081,575 0.0947 1,081,575 0.0947 无限售条件股份 360,525 0.0316 0 0 合计持有股数 1,486,950 0.1302 1,142,850 0.1001 邹军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1,115,212 0.0977 1,115,212 0.0977 无限售条件股份 371,738 0.0326 27,638 0.0024 合计持有股数 508,300 0.0445 397,275 0.0348 李波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381,225 0.0334 381,225 0.0334 无限售条件股份 127,075 0.0111 16,050 0.0014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吴薇女士、邹军先生和李波先生的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吴薇女士、邹军先生和李波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 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的股东吴薇女士、邹军先生和李波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 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吴薇女士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李波先生和邹军先生的减持 计划已实施过半,公司将持续关注已预披露减持计划高管的股份减持后续实施情况,并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吴薇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2、邹军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3、李波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二十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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