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导智能: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18-020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智能”或“公司”)于 2018 年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及其摘要,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公司于 2018年 2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2018年2月6日至2018 年2月15日通过公司内部公告栏等公示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18-020 1、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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