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导智能:拟***3C、激光精密、燃料电池等三个事业部相关的资产组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0-07-16 01:45:27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 3C、激光精密、燃料电池等三个事业部 相关的资产组市场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沃克森评报字(2020)第0576号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资产评估报告?目录 目 录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3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6 一、 委托人、产权持有者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 6 二、 评估目的...... 8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8 四、 价值类型...... 8 五、 评估基准日...... 16 六、 评估依据...... 16 七、 评估方法...... 18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23 九、 评估假设...... 25 十、 评估结论...... 27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30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32 十三、评估报告日...... 32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34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电话:(8610)52596085 传真:(8610)88019300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 3C、激光精密、燃料电池等三个事业部 相关的资产组市场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沃克森评报字(2020)第 0576 号 一、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 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 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 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 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人、产权持有者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 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 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六、 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电话:(8610)52596085 传真:(8610)88019300 1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七、 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 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电话:(8610)52596085 传真:(8610)88019300 2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 3C、激光精密、燃料电池等三个事业部 相关的资产组市场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沃克森评报字(2020)第 0576 号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 3C、激光 精密、燃料电池等三个事业部项目涉及的相关的资产组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市 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摘要报告如下: 一、 评估目的: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 3C、激光精密、燃料电池等三个事业部,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三个事业部相关的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本次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 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 本次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评估对象为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 3C、激光精密、燃料电池等三个事业部相关的资产组;评估范围为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本次评估范围不包括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具体以申报的资产评估明细表为准。评估范围各类资产账面值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3C 事业部 燃料电池事业部 激光精密加工事业部 账面价值 固定资产-设备 1,141.74 159.28 270.65 1,571.67 无形资产-其他 - - - - 资产总计 1,141.74 159.28 270.65 1,571.67 三、 价值类型 市场价值。 四、 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五、 评估方法: 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六、 评估结论及其使用有效期: 评估结论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纳 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组在现状用途的前提下资产组的账面值为 1,571.67 万元,评 估值为 19,988.57 万元,评估增值 18,416.90 万元,增值率为 1,171.80%。 其中 3C 事业部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为 1,141.74 万元,评估值 为 18,426.59 万元,评估增值 17,284.85 万元,增值率为 1,513.90%;激光精密加工 事业部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为 270.65 万元,评估值为 747.42 万元,增值额 476.77 万元,增值率为 176.16 %;燃料电池事业部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 组账面价值为 159.28 万元,评估值为 814.56 万元,增值额为 655.28 万元,增值率 411.40 %。 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0 日。除本报告已披露的特别事项,在评估基准日后、使用有效期以内,当经济行为发生时,如企业发展环境未发生影响其经营状况较大变化的情形,评估结论在使用有效期内有效。 七、 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 1、 本评估结论中,评估专业人员未能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时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做技术检测,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向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了解设备使用情况及实地勘察做出的判断。 2、本次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和基准日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确定的现行市场价值,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诉讼赔偿等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本评估报告是在委托人及产权持有者所提供的资料基础上得出的,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由委托人及产权持有者负责。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对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评估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4、本次评估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组账面原值及净值由产权持有者申报,该数据未经审计,由此引起风险由产权持有者承担。 5、 评估结论在评估假设前提条件下成立,并限于此次评估目的使用。当产权持有者生产经营依赖的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评估专业人员将不承担由于前提条件和评估依据出现重大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果的责任。 6、本次评估报告中评估价值为不含税评估值,未考虑资产***涉及的交易税费,也未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作任何纳税调整准备,提醒报告使用者注意评估价值对本次评估报告使用的影响。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电话:(8610)52596085 传真:(8610)88019300 5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 3C、激光精密、燃料电池等三个事业部 相关的资产组市场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沃克森评报字(2020)第 0576 号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 3C、激光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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