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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电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发布时间:2019-09-21 01:44:0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电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银河电子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 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973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最终向杨晓 玲等 9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共计 97,435,892 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15.6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19,999,915.20 元。2016 年 9 月 23 日,发行对 象已分别将认购资金共计 1,519,999,915.20 元缴付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内,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510395 号《验资报 告》。2016 年 9 月 24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 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510396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16 年 9 月 23 日,公司已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 97,435,892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519,999,915.2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5,347,435.89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504,652,479.31 元。 公司目前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新能源汽车关键部件产业化项目 55,205.87 55,205.87 2 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产业化项目(注①) 42,504.94 已终止 3 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 43,620.70 37,580.70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注②) 21,533.67 已终止 注:①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产业化项目:公司原计划投资 42,504.94 万元建设新能源汽 车空调系统产业化项目,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出于聚焦现有新能源电动汽车空调压缩机业务的考虑,公司终止“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并将该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以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终止部 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 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永久补流完成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完成注销。 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183.67万元建设研发中心项目,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 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便于研发和生产的紧密结合,减少沟通成本,加强研发效率,同时为了增加公司流动性,公司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并将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以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终止部分募 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目前,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合计 12,045.01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在银行开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与银行及保荐 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17,315.94 万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余额为 38,971.63 万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 11,65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5,620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 1,701.63 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公司决定将“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来的 2019 年 10月12 日调 整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智机电”),该项目原选址位于创新大道 与明珠大道交口西北角燕子河路,根据 2016 年 11 月 14 日肥西县土地管理委会 会议纪要(第九期)《县土地管理委员会 2016 年第九次主任会议纪要》第六条中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内容:“现因合肥高新区正在推进的 500亩军民融合产业园项目,拟将同智机电项目调整到军民融合产业园内,形成特色项目的军民融合聚集效应,为支持高新区打造国防科工与资本市场紧密结合的产业化示范基地项目”。同智机电依据调整重新规划,选址于高新区燕子河路与大 龙山路交口西南角。2017 年 3 月 29 日,项目建设重新进行了备案,取得了《关 于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备案的通知》(合高经贸[2017]82);2017年 4 月 27 日,项目建设重新进行了环评备案,取得了《关于对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环高审【2017】60 号);并陆续完成了土地并联(2017 年第 140 次)及合肥市工业项目用地预审及土地宗地图相关手续的办理。由于政府重新规划使得土地交付延迟,募投项目直至 2018 年 5 月才开工建设,是导致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直接原因。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举措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银河电子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智能机 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是根据项目实际实 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且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银河电子遵守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中信建投证券对银河电子“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赵 军、梁宝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9月 20 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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