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合科技: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期限届满及部分董事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06 09:11:00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编号:2018-104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期限届满及部分董 事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期限届满 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18-030),其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鸿俊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63,8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8%)。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发布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2018-069),2018年9月17日发布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2018-09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徐鸿俊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止2018年10月23日,徐鸿俊先生本次减持期限已届满,徐鸿俊先生累计减持1,00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6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价格 减持股数 减持 名称 (元/股) (股) 比例 竞价交易 2018/8/21 24.59 80,000 0.0213% 竞价交易 2018/8/23 24.30 49,500 0.0132% 竞价交易 2018/8/24 24.78 198,900 0.0529% 竞价交易 2018/8/27 25.52 121,000 0.0322% 徐鸿 竞价交易 2018/8/28 25.83 5,000 0.0013% 俊 竞价交易 2018/9/7 25.64 20,700 0.0055% 竞价交易 2018/9/11 25.75 55,000 0.0146% 竞价交易 2018/9/13 25.80 326,400 0.0868% 竞价交易 2018/9/14 26.10 10,000 0.0027% 竞价交易 2018/9/21 24.25 136,000 0.0362% 合计 1,002,800 0.2666% 2、本次减持前与减持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份总数 4,255,400 1.1314% 3,252,600 0.8648% 徐鸿俊 其中:无限售条件 1,063,850 0.2829% 61,050 0.0162% 股份 有限售条件 3,191,550 0.8486% 3,191,550 0.8486% 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徐鸿俊先生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18-03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公司部分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公司近日收到董事林兆伟先生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林兆伟 2、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持有股份数量 所占比例 林兆伟 董事 478,500 0.127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林兆伟先生的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进行。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119,625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318%。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林兆伟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情况如下: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止本公告日,林兆伟先生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林兆伟先生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相关承诺,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也将严格遵照规定执行。 3、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徐鸿俊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2、林兆伟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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