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云股份: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20 09:11:00
证券代码:300097 证券简称:智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7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891号)核准,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7月16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9.3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90,7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58,599,15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21日出具的会验字[2010]610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根据财政部2010年12月28日财会[2010]25号文的规定,公司将本年度发行证券过程中发生的路演推介费等费用5,822,400元,从发行费用调整记入2010年度期间损益,同时募集资金净额增加5,822,400元,即募集资金净额合计为264,421,550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264,421,550元,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120,000,000元外,其余部分144,421,550元为募集资金中用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超募资金)。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师利全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555号)核准,公司向3名交易对象之师利全、胡争光及李小根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合计1,198.5559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交易对价为27.70元, 用以支付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深圳市鑫三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相应股份对价款合计33,200.00万元,以及向5名特定投资者之谭永良、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上汽颀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市怀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合计1,45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7.70元,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合计40,165.00万元。 上述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券商承销费用和第二期财务顾问费合计人民币850.00万元,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39,315.00万元,主承销商已于2015年12月4日划入公司在平安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11014873718006账号内。此外,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累计发生人民币885.88万元的其他发行费用,包括第一期财务顾问费600.00万元,审计费124.00万元、评估费60.00万元、律师费80.00万元以及其他直接支出21.88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人民币1,735.88万元,公司实际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429.1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2月4日出具的会验字[2015]394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3、2016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6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南通金玖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州摩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3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599,83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4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79,999,934.66元,2017年8月3日,保荐机构将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后的余额划入公司指定账户。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1,813,691.5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68,186,243.15元,其中计入股本19,599,834元,计入资本公积448,586,409.1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8月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会验字[2017]4716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 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2010年8月,公司分别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大连银行沙河口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大连人民广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大连银行沙河口支行(账号分别为:800501209020019)和在中国民生银行大连人民广场支行(账号为:751014170001869)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5年11月,公司分别与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平安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平安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账号为:11014873718006)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17年8月,公司分别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万达广场支行(账号为:41190416001040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账号为:1500008979517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账号为:34167001040071729)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专用账户 1、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及使用情况 账户名称: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大连银行沙河口支行 账号:800501209020019 (1)公司于2013年2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西岗区东北路与鞍山路交汇处变更为大连生态科技城。 (2)公司于2015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于2015年7月1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自建变更为租赁,相应投资总额由8700万元调整为5200万元(含实际已投入募集资金624.52万元)。并 将本项目剩余募集资金4,746.2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利息1,246.27万元,含预计利息,受审批日与实施日利息结算影响,具体结算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行业竞争力。 (3)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17年9月13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正常开展工作,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将上述“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2,224.57万元(含截至最后一笔资金转出日2018年8月14日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净利息收入15.39万元)已经结转补充流动资金,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2、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办理了上述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专用账户 1、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及使用情况 账户名称: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平安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 账号:11014873718006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429.12万元,于2015年12月16日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支付给师利全、胡争光、李小根及张丕森4名交易对方第一期现金对价款23,275.00万元(于2017年1月13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合计5,775.00万元);于2016年5月16日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支付给师利全、胡争光及李小根3名交易对方第二期现金对价款4,335万元(于2016年6月7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合计3,135万元);于2017年8月10日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支付给师利全、胡争光及李小根3名交易对方第三期部分现金对价款1,909.12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6.26万元(截至资金转出日2018年8月14日)已经结转补充流动资金;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2、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办理了上述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平安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之“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专用账户 1、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及使用情况 账户名称: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 账号:34167001040071729 该募集资金专户共存入募集资金17,818.62万元,公司已按规定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09万元(资金转出日2018年8月16日)已经结转补充流动资金。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2、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办理了上述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7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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