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发布时间:2018-09-19 09:10:00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利用地区经济、科研及制造中心所拥有的市场、人才、信息、政策和地理区位等优势,拓展华北市场;并作为公司对外展示的重要窗口,进一步提升企业知名度,扩大公司品牌影响力。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以自有资金分期投入,且可享受地方政府产业政策支持。因此,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的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且投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肖万: 彭真军: 何坚明: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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