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发布时间:2019-10-10 01:45:39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外投资具有良好的市场需求,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在技术、生产、经济效益、市场营销等方面具备良好的可行性,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智能制造发展战略,提升综合竞争力,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二、关于开展融资回租业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且回购风险可控。本次向下属子公司开展融资回租业务提供担保,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本次融资回租业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奕华: 张学斌: 李峻峰: 2019 年 10 月 9 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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