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股份: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10 08:55:00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2018-044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24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年8月7日刊登了《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8年8月8日下午2: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8月7日下午3:00至2018年8月8日下午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7日下午3:00至2018年8月8日下午3: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341,558,9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5%,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341,450,3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08,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谢恒福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1,450,3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反对108,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3%;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1,450,3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反对108,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3%;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1,450,3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反对108,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3%;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23,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57%;反对10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4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亮、蒋成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九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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