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票存在平仓风险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21 02:31:40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2019-053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票存在平仓风险暨被动减持的 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因质押逾期,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副董事长王刚先生所持公司股票 存在被动减持的风险; 2、因王刚先生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办理的股票质押合约发生违约,海通证券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对王刚先生质押标的证券及其所产生的权益违约处置卖出方式实现其债权,拟处置王刚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 6,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4%。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今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 东、公司副董事长王刚先生《告知函》,获悉其在海通证券办理的股票质押合约发生违约,海通证券拟计划对质押标的证券进行违约处置卖出方式实现其债权。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持股占公司 拟被动减持 拟被动减持 股东的 持有数量 公司职务 总股本的 数量(股) 数量占公司 名称 (股) 比例 总股本比例 王刚 副董事长 52,994,584 9.13% 6,600,000 1.1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2,994,5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13%。王刚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52,903,64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8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12 %;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数量为31,394,58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9.24%,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5.4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刚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均处于质押冻结或司法冻结状态。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减持的原因:2018年5月,王刚先生将持有2,530.3644万股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质押开始日2018年5月18日,质押到期日2019年6月18日,质权人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7月9日、2018年8月17日、2018年10月24日,王刚先生又分别将持有的600万股、500万股、160万股对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进行了补充质押。具体内容分别详见2018年5月22日、2018年7月12日、2018年8月21日、2018年10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代码:2018-03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代码:2018-04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代码:2018-072)。 因质押逾期,海通证券拟通过违约处置卖出等方式处置王刚先生质押的 660 万股股份。 2、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王刚先生作为公司 2016 年度重大资产重组的 交易对方获得的股份。 3、本次拟减持的数量及比例:拟被动减持股份数量为 6,600,000 股,占王 刚先生所持股份比例的 12.45%,公司总股本的 1.14%。 4、本次拟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5、交易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采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6、本次拟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承诺及履行情况 王刚在2016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时对股份减持所作承诺、其他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①股份限售承诺:王刚因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分两期解锁:第一期:自该等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届满且王刚已履行 2016 年度业绩补偿承诺之日后,王刚可转让届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 25%;第二期:自该等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且王刚已履行全部业绩和减值补偿承诺之日后,王刚可转让届时持有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 ②其他承诺:王刚作为公司副董事长,在任职期间及就任时确认的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王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股份已分别于 2017 年 5 月 26 日和 2019 年 5 月 31 日解除限售上市流 通。王刚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被动减持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2、2019 年 6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 披露公告》,王刚及其一致行动人镇江艾柯赛尔投资管理合伙(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艾柯赛尔”)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19 年 7 月 11 日-2019 年 10 月 11 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589,725 股。截至本公告日王刚未减持,其一致行动人艾柯赛尔减持了 130.42万股。 3、王刚先生本次被动减持需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及敏感期禁止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4、王刚先生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被动减持股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5、本次公告所指的被动减持未能有效解决王刚先生质押股票逾期的违约问题,后期仍存在被动减持的可能。公司将督促王刚先生尽快解决质押股票违约问题,并及时披露相应进展。 6、由于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属于被动减持,减持计划尚存在具体的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 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王刚先生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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