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295:鄂尔多斯: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发布时间:2019-02-20 08:00:00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关于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286号汇商大厦15层      邮编:200135

                电话:021-50430980      传真:021-50432907

                            二零一九年二月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关于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

                                                泽昌证字2019-03-01-01
致: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作为鄂尔多斯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专项法律顾问,已于2018年11月21日出具《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收购办法》、《格式准则26号》和《规范重组规定》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对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
 的回复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问询函回复之法律意见书》”)。

  鉴于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月16日下发了182186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一次反馈意见》”)要求对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故本所律师在核查和验证的基础上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对本所律师已经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问询函回复
之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补充或作进一步的解释和说明。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未涉及的内容以《法律意见书》为准,本所律师在前述法律文件中的声明事项亦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如无特别说明,本法律意见中所使用的术语、名称、缩略语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中的含义相同。

  基于上述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一次反馈意见》问题一

    问题一、申请文件显示,报告期内,标的资产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或“电力冶金”)及其子公司因违反安全生产、环保、定价、质监、国土资源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受到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13项,上市公司因违反消防、国土资源管理、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受到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3项。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含标的资产)为保证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管理、用地管理等方面依法合规经营所采取的制度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根据上市公司及电力冶金提供的资料,针对上市公司及电力冶金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上市公司及电力冶金已经进行整改,构建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员工岗位培训并完善了内控制度建设。上市公司也将在交易完成后进一步强化电力冶金内部管理制度,防范类似违法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根据上市公司及电力冶金的说明,上市公司及电力冶金为保证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管理、用地管理等方面依法合规经营所采取的制度措施如下:
    (一)安全生产

  1、公司依据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通过识别和评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安全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管理、消防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等制度。


  2、公司设立了完善的组织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会议,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在梳理和辨识危险源的基础上,全面深化安全管理理念,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并设置事故防范屏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3、公司每年与各生产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明确安全生产实施时间、计划、责任部门、责任人及考核措施;并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了解安全生产状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4、公司在主要生产园区构建三级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设立了34个安全管理机构,其中,安全环保部门1个,事业部设有安全环保部门6个,二级单位设有安全管环保部门27个。同时,公司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24名,其中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58名。

  5、公司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办法》财企16号文件要求和相关规定,足额提取了安全生产费用并编制了使用计划,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安全环保投入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条件改造,主要包括为自动化升级,引进机器人远程操作、加装SIS仪表系统、防火防爆工程、通风除尘工程、重大隐患治理支出等方面。

  6、公司对生产园区重大危险源进行了系统性的评估,各单位制定了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安全技术说明书、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主要设备一览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演练计划等一系列管理措施;安装了监测监控系统,具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不间断采集和监测功能,以及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紧急切断、紧急处置、紧急停车等安全防护技术措施;配备了便携式气体检测仪、气密型化学防护服、堵漏器材等应急器材;完善了现场禁止、警告、指令、指示标志等标识牌,保证重大危险源均在可控范围内。

  7、公司在按照《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要求治理隐患的同时,细化标准、新增专项整治行动,持续降低隐患数量,秉承奖罚激励机制,聘请国
内专家帮助园区消除隐患。

  8、为避免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公司编制了园区各单位应急处置一览图,标明了园区重大危险源和危险点分布位置、危险特性、事故类型、救援方式、消防通道、注意事项等内容,并在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报备。

    (二)环境保护

  1、公司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实现对所有生产及辅助单位的环保措施管理及对各单位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和动态的实时把握。公司定期对环保工作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性检查。报告期内,公司均通过了环保局每年的检查验收。

  2、公司在主要生产园区完成了高含盐废水处理项目、中税煤场封闭、水泥窑尾烟气脱硝、PVC综合废水处理、电力机组烟气处理和废水处理项目等多项环保工程。公司持续对环境保护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开发及应用进行研究推广,主要生产装备、技术工艺均处于领先水平,排放均低于国家标准,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3、公司对生产所用脱硫、脱硝、除尘装置等主要环保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确保脱硫、脱硝、除尘装置运行正常,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脱硫、脱硝、除尘装置设置三级超标前警戒报警,提醒设备运行人员提前调整相关运行方式方法,防止污染物超出规定数值;增加设备设施定期维护次数和维护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为脱硫、脱硝、除尘设备设施高效运行打好基础。

  4、公司积极开展固废治理及运输、处置利用的管理工作。按照生产工艺及实际工况,建立固废登记台账,规范记录管理;对灰场进行规范建设,对环保防渗膜破损及老化区进行重新敷设,并在易散区建设防风抑尘网,达到规范建设、有效抑尘的效果。同时,公司按规范要求对灰渣进行贮存管理,与固废利用单位签订供销协议,将灰渣、石膏等综合利用至路政工程及环保产品的制作,实现固废综合利用。

  5、公司积极组织内部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开展环保法律法规与公司制度的
日常学习与培训。对于重要环保问题,组织召开专项会议进行学习并成立管理小组,全面增强员工的环保法律意识和环保工作技能,培育重视环境保护的企业文化,落实各级环保责任。

    (三)质量管理

  1、在质量管理方面,公司已制定了质量管理相关的制度,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即电冶质量管理部。电冶质量管理部开展质量监督检查,使各单位的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质量管理部负责标的公司和各分厂原料、部分过程产品及主体成品的质量检验。各单位由其生产管理部设定专员负责质量体系运行,具体做好生产工艺指标控制,保证生产安全平稳运行,控制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不能出厂。

  2、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质量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计划,审定质量考核指标,制定和完善质量管理办法,监督检查质量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考核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并予以奖罚,协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质量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由质量管理部人员负责标的公司所属各生产单位的日常质量管理工作。
  3、各生产单位成立由第一负责人担任组长的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质量管理小组将负责建立和建全本单位的质量管理制度;根据质量管理制度具体落实责任,使管理制度能够有效的发挥作用;随时监督、检查本单位的质量状况,使质量事故得到有效的预防;发生质量事故及时汇报,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

    (四)用地管理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在用地管理方面,电力冶金所使用的土地中94.97%的土地均已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对尚未取得土地权证的土地,电力冶金正在积极办理相关证件,预计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上市公司(含电力冶金)将遵守国家和所在地有关土地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用地管理。
  本所律师认为,上市公司为保证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管理、用地管理等方面依法合规经营,已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采取了有效的措施。


    二、《一次反馈意见》问题二

    申请文件显示,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中,5家采矿权证、6家安全生产许可证、1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已到期。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已到期证书续展程序和进展,是否存在续期障碍。2)标的资产相关资质证书到期及续展期间,标的资产开展生产经营是否依法合规,有无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上述已到期证书续展程序和进展,是否存在续期障碍

    1、已完成续期的证书

  根据电力冶金提供的资料,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部分证书已完成续期,具体如下:

序  证书名称    权利人      新证书编号    原证书有效  新证书有    发证机关
号                                            期限      效期限

1              联峰矿业  C150600201610  2016/10/18-  2018/10/18-  鄂尔多斯市
                          6120143126      2018/10/18  2020/10/18  国土资源局
2              祥屹矿业  C150600201011  2017/10/21-  2018/10/21-  鄂尔多斯市
                          7120081007      2018/10/21  2019/10/21  国土资源局
3  采矿权证  西金公司  C150600201010  2017/10/24-  2018/10/24-  鄂尔多斯市
                          6120077766      2018/10/24  2019/10/24  国土资源局
4              国泰矿业  C150600201012  2016/12/13-  2018/12/13-  鄂尔多斯市
                          7120088103      2018/12/13  2020/12/13  国土资源局
5              青海物通  C632100201012  2008/12/19-  2019/1/28-    海东市
                          7120097056      2018/12/19  2021/8/28  国土资源局
                煤炭有限  (蒙)MK安许证  2016/3/1-    2019/3/1-  内蒙古煤矿
6            (阿尔巴斯  字[2009K281]    2019/3/1      2022/3/1  安全监察局
                二矿)

                          (蒙)FM安许证  2015/11/12-  2018/11/12-  内蒙古自治
7  安全生产  联峰矿业  字[2018]001309  2018/11/11  2021/11/11  区安全生产
    许可证                                                        监督管理局
                          (蒙)FM安许证  2015/12/31-  2018/12/31-  内蒙古自治
8              国泰矿业  字[2018]004381  2018/12/30  2021/12/30  区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局
9              同源化工  (蒙)WH安许证  2015/11/19-  2018/11/19-  内蒙古自治

序  证书名称    权利人      新证书编号    原证书有效  新证书有    发证机关
号                                            期限      效期限

                          字[2018]000320  2018/11/18  2021/11/18  区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局
    全国工业              (蒙)XK13-014-0  2013/12/19-  2018/5/28-  内蒙古自治
10  产品生产  同源化工  0100            2018/12/18  2023/12/8  区质量技术
    许可证                                                          监督局
    2、尚未完成续期的证书及其续期情况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子公司煤炭有限煤矿(中税)和青海物通所持安全生产许可证尚未完成续期手续。

  煤炭公司(中税)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目前尚未办理完毕,主要系2018年12月20日该煤矿进入生产接续建设期,正在搬家倒面,待新工作面开拓完成后方可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续期。

  根据海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青海物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以前已根据相关规定向我局提交续期申请,并按照我局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审批办理指南提供了相关文件,我局已经依法受理,相关资料齐全,依法核准前述权利人延期申请不存在实质性的障碍”。

    (二)标的资产相关资质证书到期及续展期间,标的资产开展生产经营是否依法合规,有无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

  根据电力冶金提供的资料,标的资产相关证书到期及续展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一)1已完成续期的证书”,标的资产相关证书除青海物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有限煤矿(中税)安全生产许可证续期尚未完成外,其余资产相关证书已完成续期。

  根据海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青海物通正在向该局申请安全生产许可的续期申请,该局认定,“在此期间,前述权利人只清理场地内破碎后的临时储量和浮石等基础性工作。”,故青海百通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续期期间没有从事生产开采,只从事场地内破碎后的临时储量和浮石等基础性工作,该等行为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


  煤炭有限煤矿(中税)在2018年12月20日后该煤矿进入生产接续建设期,正在搬家倒面,待新工作面开拓完成后,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续期,该等行为不存在收到行政处罚的风险。

  本所律师认为,对即将到期或已经到期的证书,标的公司已完成部分证书的续期办理;部分证书的续期正在办理过程中,预计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标的资产相关证书到期及续展期间,标的资产生产经营依法合规,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

    三、《一次反馈意见》问题三

    申请文件显示,本次交易前,控股股东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羊绒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A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70%,已全部质押。请你公司结合羊绒集团财务状况和融资能力补充披露上市公司有无控制权变更风险,以及羊绒集团为维持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所采取的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羊绒集团股权质押情况

  根据羊绒集团提供的股权质押合同和借款合同及上司公司的相关公告,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羊绒集团将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42,000.00万股全部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质押权人    质押股数  占上市公司    债权余额    借款到期日
                            (万股)  总股本比例    (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                              30,000.00  2019.11.30
    1      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0      24.22%    30,000.00  2019.11.30
              鄂尔多斯分行                              30,000.00    2019.4.2

              中国民生银行                              15,000.00    2019.9.9

    2      股份有限公司    7,000.00        6.78%

              呼和浩特分行                              25,000.00    2019.6.24

    3      中国进出口银  10,000.00        9.69%    50,000.00    2020.7.24

                  行


    序号        质押权人    质押股数  占上市公司    债权余额    借款到期日
                            (万股)  总股本比例    (万元)

          合计              42,000.00      40.70%  180,000.00            --
    1、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质押25,000.00万股

  该笔质押为羊绒集团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申请贷款所提供的质押担保。2017年11月17日,双方签订《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建蒙鄂担保[2017]46-1号),约定羊绒集团以其所持25,000.00万股上市公司股权,为其申请的人民币贷款主合同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权利质押担保。

    2、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质押7,000.00万股

  该笔质押为羊绒集团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申请贷款所提供的质押担保。2018年6月25日,双方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公高质字第ZH1800000072907-1号、第ZH1800000072907-2号),约定羊绒集团以其所持7,000.00万股上市公司股权,为其申请的人民币贷款主合同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

    3、向中国进出口银行质押10,000.00万股

  该笔质押为羊绒集团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提供的租金保理业务的质押担保。2017年3月7日,双方签订《股票质押合同》(2120099992015111607ZY01号),约定羊绒集团以其所持10,000.00万股上市公司股权,为其于2015年7月向京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主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为5年。

    (二)平仓风险应对措施

  截至2019年2月18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为8.28元/股,羊绒集团股权质押未触及平仓线。若未来股价下行,羊绒集团可通过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物和提前回购股权等方式,应对平仓风险。羊绒集团可通过多种渠道筹措所需资金,具体如下:


    1、良好的财务状况

  根据羊绒集团提供的审计报告,羊绒集团最近两年母公司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总资产                        2,428,908.45              2,613,648.59
          总负债                        1,439,034.98              1,633,379.43
        所有者权益                        989,873.46                980,269.16
        资产负债率                            59.25%                  62.49%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营业收入                            2,615.41                  3,624.44
        利润总额                          11,334.65                10,498.96
          净利润                            11,334.65                10,498.96
  根据羊绒集团出具的说明,羊绒集团在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三个方面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体情况如下:

  从财务状况来看,羊绒集团母公司报表的整体资产规模较大,截至2017年末,羊绒集团母公司报表中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为47.06%,资产流动性良好;同时,2016年末及2017年末羊绒集团母公司报表中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47,777.17万元与38,696.46万元,货币资金较为充足;2017年末,羊绒集团母公司口径的资产负债率相比2016年末有所下降,财务结构亦呈现改善趋势。

  从经营成果来看,羊绒集团系投资控股型企业,其主要履行对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职能,因而羊绒集团母公司报表的主要利润来源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2016年度及2017年度,羊绒集团母公司报表中投资收益分别为71,375.07万元和82,160.01万元,呈现增长趋势。

  从现金流量来看,羊绒集团各年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变化主要受到投资活动现金流及筹资活动现金流的影响:2016年度及2017年度,羊绒集团母公司报表中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1,712.79万元与61,141.58万元,其中投资活动现金流主要系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方面,出于谨
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的考虑,羊绒集团对外借款规模有所下降,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的规模亦呈现收窄态势。

  整体而言,随着宏观经济的企稳,上市公司及其他羊绒集团的参控股公司预计将保持稳健的发展态势,羊绒集团获得的投资收益预计将稳定增长,羊绒集团财务状况良好,未来的偿债保障能力是有所保障的。

    2、充足的授信额度及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

  根据羊绒集团出具的说明及相关审计报告,羊绒集团间接融资能力较强,可有效通过银行授信能为债务偿还提供资金支持。一方面,羊绒集团经营业务稳定,产业发展趋势良好,具有较好的收益前景,外部银行长期以来乐于给予羊绒集团资金支持;另一方面,羊绒集团还与其他金融机构长期保持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间接融资渠道通畅。截至2018年12月末,羊绒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为216.73亿元(剔除上市公司),未使用授信额度为74.25亿元(剔除上市公司)。

    (三)是否存在控制权变更风险

    1、羊绒集团的股票质押融资发生平仓的风险较低

  截至2019年2月18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为8.28元/股,羊绒集团股权质押未触及平仓线。同时,如前述分析,羊绒集团财务状况良好,融资能力较强,自有资金充足,可以有效应对潜在的平仓风险。

    2、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能够较好的维持公司控股权稳定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前五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2,000.00    40.70%
  2    鄂尔多斯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13,409.27    12.99%
  3    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2,713.12      2.63%
  4    中国光大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1,394.81      1.35%
  5    SKYORIGINLIMITED                                  1,174.58      1.14%
  除公司控股股东羊绒集团及一致行动人鄂尔多斯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外,其余股东的持股比例均低于羊绒集团所持股份。目前公司的股权结构能够较好的维持公司控股权稳定。

  本所律师认为,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不存在控制权变更风险。

    四、《一次反馈意见》问题四

    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业绩补偿义务人是否存在锁定期质押本次交易所获股份的计划;如有,披露上市公司和补偿义务人确保业绩补偿义务履行不受质押影响的具体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根据本次交易中瑞世联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本次交易标的资产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但电力冶金下属的9项矿业权资产采用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进行评估,并由羊绒集团承担9项矿业权资产的业绩补偿义务,参与补偿的矿业权资产的评估值如下所示:

序                      矿权名称                      整体评估值    电力冶金
号                                                      (万元)    持股比例
1  煤炭有限阿尔巴斯煤矿                                  30,787.47    100.00%
2  煤炭有限白云乌素矿区11-15线煤矿                      23,406.98    100.00%
3  煤炭有限煤矿                                          22,263.93    100.00%
4  电力冶金一矿                                          12,060.18    100.00%
5  联峰矿业石灰石矿                                      11,595.09    80.00%
6  祥屹矿业石灰石矿                                      3,138.16    100.00%
7  榆林市米脂县张家湾石盐矿                              17,718.67    100.00%
8  青海华晟昆多落石英岩矿                                  653.37    50.00%
9  永煤矿业马泰壕煤矿                                1,393,534.45    25.00%
          涉及业绩补偿义务的矿业权资产价值                  467,361.76

    (已考虑电力冶金对上述矿业权资产的持股比例)

  根据本次交易的方案,本次交易,羊绒集团以上述矿业权资产认购所取得的股份总数为8,796.66万股。

  根据羊绒集团出具的承诺,羊绒集团不存在于锁定期内质押本次交易中以上述9项矿业权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并已就此出具如下承诺:
“羊绒集团于本次交易中以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进行评估的矿业权资产认购取得的8,796.66万股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至利润补偿期结束前,羊绒集团不对上述股份进行质押”。

  本所律师认为,羊绒集团不存在于锁定期内质押本次交易中以矿业权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已出具承诺,不会对业绩补偿义务的履行产生影响。

    五、《一次反馈意见》问题十

    申请文件显示,电力冶金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14项采矿权,其中部分矿业权证已到期或即将到期,部分矿山目前尚不具备开采条件,部分采矿证即将到期。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矿业权证开采矿种、开采方式、矿区面积、开采深度、生产规模等,以及矿业权的取得方式及具体情况。2)采矿权权属证书、矿业权续期办理进展情况、预计办毕时间、相关费用承担方式,是否存在法律障碍或不能如期办毕的风险。3)根据《关于调整矿业权价款确认(备案)和储量评审备案管理权限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标的资产及其子公司的采矿权是否需经矿业权价款确认(备案)、储量评审备案、是否需履行其他审批或备案程序,生产经营是否需办理其他手续或资质。4)补充披露尚不具备开采条件,已到期或即将到期矿山是否纳入本次交易评估范围,如是,补充披露将上述矿山纳入评估范围的合理性,及对本次交易评估作价的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评估师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上述矿业权证开采矿种、开采方式、矿区面积、开采深度、生产规模等,以及矿业权的取得方式及具体情况

  根据电力冶金提供的矿业权证书及中瑞世联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上述矿业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    矿山名称    开采矿种  开采方式  矿区面积  开采深度  证载生产规  取得
号                                                (平方公里)  (米)  模(万吨/年)方式

序    矿山名称    开采矿种  开采方式  矿区面积  开采深度  证载生产规  取得
号                                                (平方公里)  (米)  模(万吨/年)方式
1    煤炭有限阿尔巴    煤    地下开采  15.2669  1400~680      120      出让
      斯煤矿

      煤炭有限白云乌

2    素矿区11-15线    煤    地下开采  5.6397    1290~640      90      转让
      煤矿

3    煤炭有限煤矿      煤    地下开采  7.1020    1424~700      60      转让
4    电力冶金二矿      煤    地下开采  3.6754    980~700      60      转让
5    电力冶金一矿      煤    地下开采  6.7215    1392~850      60      转让
6    国泰矿业石灰石  石灰岩  露天开采    0.38    1525~1408      30      转让
      矿

7    联峰矿业石灰石  石灰岩  露天开采  0.9629  1500~1350      45      出让
      矿

8    祥屹矿业石灰石  石灰岩  露天开采  0.2030  1410~1320      40      转让
      矿

9    榆林市米脂县张    岩盐    地下开采  6.1025  1606~1783      60      出让
      家湾石盐矿

10  互助县扎板山石  石英岩  露天开采  0.1129  3450~3320      5      出让
      英岩矿

11  青海华晟昆多落  石英岩  露天开采  0.0362  3366~3236      8      出让
      石英岩矿

12  西金矿冶硅石矿  石英岩  露天开采  0.1020  1840~1630      5      出让
13  西金矿冶硅石矿  石英岩  露天开采  0.2210  1578~1462      5      出让
      一采

      内蒙古自治区额

14  济纳旗哈尔宝苏  石英岩  露天开采  1.0497  1150~1050      5      转让
      格硅矿区硅石矿

    (二)采矿权权属证书、矿业权续期办理进展情况、预计办毕时间、相关费用承担方式,是否存在法律障碍或不能如期办毕的风险

  根据中瑞世联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电力冶金提供的矿业权证书,截至评估基准日,共有5处采矿许可证到期或即将到期,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均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不存在法律障碍或不能如期办毕的风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矿山名称        采矿权证书编号          有效期限      续期办理进展

1    国泰矿业石灰石矿  C1506002010127120088103  2018/12/13-2020/12/13      办理完毕

2    互助县扎板山石英岩C6321002010127120097056  2019/1/28-2021/8/28        办理完毕

      矿

3    联峰矿业石灰石矿  C1506002016106120143126  2018/10/18-2020/10/18      办理完毕

4    祥屹矿业石灰石矿  C1506002010117120081007  2018/10/21-2019/10/21      办理完毕

5    西金矿冶硅石矿一采  C1506002010106120077766  2018/10/24-2019/10/24      办理完毕

    (三)根据《关于调整矿业权价款确认(备案)和储量评审备案管理权限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标的资产及其子公司的采矿权是否需经矿业权价款确认(备案)、储量评审备案、是否需履行其他审批或备案程序,生产经营是否需办理其他手续或资质

  根据《关于调整矿业权价款确认(备案)和储量评审备案管理权限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66号,以下简称“国土资166号文”)的规定,国土资源部负责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的,矿产储量评审备案工作由国土资源部负责,其余由地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但矿山企业上市融资涉及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仍报国土资源部备案。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不是矿山企业,且本次交易不属于“矿山企业上市融资”行为。故本次交易不适用国土资166号文关于“矿山企业上市融资涉及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仍报国土资源部备案”的规定,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采矿权无需经国土资源部备案,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采矿权的储量评审备案由地方国土资管理部门备案即可。

  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矿业权评审备案情况如下表所示:

                                                            是  主要审批或备案手续或其他经
序                采矿                                    否          营资质情况

号    矿山名称    权人              证书编号              开                      尚须取
                                                            采      已经取得        得

    阿尔巴斯  煤炭                                      储量评审备案、采

1  煤矿      有限  C1000002012021110123014      是  矿许可证、安全生  无

                                                          产许可证


                                                            是  主要审批或备案手续或其他经
序                采矿                                    否          营资质情况

号    矿山名称    权人              证书编号              开                      尚须取
                                                            采      已经取得        得
    白云乌素  煤炭                                      储量评审备案、采

2  煤矿      有限  C1000002011031110112189      是  矿许可证、安全生  无

                                                          产许可证

    煤炭有限  煤炭                                      储量评审备案、采  安全生
3  煤矿(中  有限  C1500002009051110019155      是  矿许可证        产许可
    税)                                                                  证

    电力冶金  电力                                      储量评审备案、采

4  一矿      冶金  C1500002009091120035730      是  矿许可证、安全生  无

                                                          产许可证

    国泰石灰  国泰                                否  采矿许可证、安全  无

5  石矿      矿业  C1506002010127120088103            生产许可证

    联峰石灰  联峰                                      储量评审备案、采

6  石矿      矿业  C1506002016106120143126      是  矿许可证、安全生  无

                                                          产许可证

    祥屹石灰  祥屹                                      储量评审备案、采

7  石矿      矿业  C1506002010117120081007      是  矿许可证、安全生  无

                                                          产许可证

    扎板山石  青海                                      储量评审备案、采  安全生
8  英岩矿    物通  C6321002010127120097056      是  矿许可证        产许可
                                                                            证

    昆多落石  青海                                      储量评审备案、采

9  英岩矿    华晟  C6301002010126130090951      是  矿许可证、安全生  无

                                                          产许可证

    张家湾石  榆林                                      储量评审备案、采  安全生
10  盐矿      盐化  C6100002010066110067559      否  矿许可证        产许可
                                                                            证

    西金矿冶  西金                                      储量评审备案、采

11  硅石矿    公司  C1506002010106120077763      否  矿许可证、安全生  无

                                                          产许可证

    西金矿冶  西金                                      储量评审备案、采

12  硅石矿一  公司  C1506002010106120077766      否  矿许可证、安全生  无

    采                                                    产许可证

    哈尔宝苏  冶金                                      储量评审备案、采  安全生
13  格硅石矿  公司  C1529002010116110079927      否  矿许可证        产许可
                                                                            证


                                                            是  主要审批或备案手续或其他经
序                采矿                                    否          营资质情况

号    矿山名称    权人              证书编号              开                      尚须取
                                                            采      已经取得        得
    电力冶金  电力                                      储量评审备案、采  安全生
14  二矿      冶金  C150000200905110019159        否  矿许可证        产许可
                                                                            证

  电力冶金二矿、张家湾石盐矿、哈尔宝苏格硅石矿计划在实际开采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扎板山石英岩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在办理续期手续的过程中。煤炭有限煤矿(中税)拟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续期。

    (四)补充披露尚不具备开采条件,已到期或即将到期矿山是否纳入本次交易评估范围,如是,补充披露将上述矿山纳入评估范围的合理性,及对本次交易评估作价的影响

  根据中瑞世联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电力冶金提供的矿业权证书,电力冶金及子公司共拥有14处矿山,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之日,已到期或即将到期的矿山已全部完成续期手续,其中6处暂未开采;未开采的矿山中张家湾石盐矿和国泰石灰石矿纳入了本次评估范围,账面值为0的其余4处未纳入本次评估范围。

  根据中瑞世联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和电力冶金出具的说明,张家湾石盐矿目前正在投资建设中,除安全生产许可证外,投产前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待建设完毕后将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投入生产,预计投产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张家湾石盐矿评估师考虑了建设期的影响,评估值为17,718.67万元,占标的公司整体评估值比例为1.02%,对本次交易评估作价不存在重大影响。

  国泰石灰石矿目前暂无开采计划,账面值为2,276.99万元,本次评估以账面值作为评估值,标的公司持股比例为55%,对整体评估值的影响金额为1,252.34万元,占标的公司整体评估值为0.07%,对本次交易评估作价不存在重大影响。

  本所律师认为,对已经到期的采矿权权属证书,标的公司已全部完成续期办
理;对纳入评估范围矿业权均已按《关于调整矿业权价款确认(备案)和储量评审备案管理权限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办理了矿业权价款确认(备案)、储量评审备案等相关手续,部分矿业权正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预计办理不存在障碍;张家湾石盐矿正处于建设期,纳入了本次评估范围,评估时考虑了建设期的影响,目前正按照计划开展建设工作,预计投产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且相关矿业权评估值较小,对本次交易作价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国泰石灰石矿以账面值纳入了评估范围,对整体评估值影响较小,对本次交易作价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一次反馈意见》问题十五

    申请文件显示,报告期内,标的资产硅铁、硅锰合金、电石、PVC、烧碱和烧碱产品均存在超产能生产的情况,产能利用率大于100%,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报告期内超产能生产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环保等法律法规规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风险,及对本次交易的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根据重组报告书及标的资产提供的文件,标的资产硅铁、硅锰合金、电石、PVC、烧碱和烧碱产品产能、产量情况如下:

    产品            项目        2018年1-8月      2017年        2016年

              产能(万吨)              79.33        119.00        119.00
    硅铁      产量(万吨)              106.02        151.00        142.92
              产能利用率(%)          133.64        126.89        120.10
              产能(万吨)              25.07          37.60          37.60
  硅锰合金    产量(万吨)              23.95          47.60          42.76
              产能利用率(%)            95.55        126.60        113.72
              产能(万吨)              80.00        120.00        120.00
    电石      产量(万吨)              105.79        160.70        143.29
              产能利用率(%)          132.24        133.92        119.41
              产能(万吨)              26.67          40.00          40.00
    PVC      产量(万吨)              31.97          45.40          45.05
              产能利用率(%)          119.89        113.50        112.63
              产能(万吨)              20.00          30.00          30.00
    烧碱      产量(万吨)              21.97          31.26          30.91
              产能利用率(%)          109.85        104.20        103.03

    (一)标的资产产品超产能生产的原因

  根据电力冶金提供的资料,电力冶金及其子公司生产硅铁、硅锰合金、电石、PVC、烧碱和烧碱产品超产能的原因为:

    1、配套自有电网、生产人员熟练操作提升设备运行效率

  电力冶金各主要产品的生产须要消耗大量电力并需要生产人员的多项操作。在上述项目设计初期,由于考虑到电网供电稳定性、生产人员操作熟练度、停工检修等对生产的不利影响因素,设备的运转效率通常设计在80%-90%之间。

  近年来,随着电力冶金自备电厂的配套运行,杜绝了大网频繁缺电的影响,降低了设备因缺电停产的频次,使设备的运转效率有明显提升。同时,生产人员经验的不断累积,人机磨合更加成熟,自动化水平的不断提升等同样减少了设备的停工检修的频次,设备的有效运行时间增加,提升了设备整体运行效率。

  因此,由于自备电厂的稳定供电,人员操作的熟练度提升,电力冶金整体的设备运行效率高于项目设计运行效率,因此导致了产品产量的提升,超过设计产能。

    2、设备的技术升级、自动化程度的提高提升生产效率

  电力冶金的硅铁硅锰项目、电石项目设计产能受到设备生产能力的制约。随着生产设备的技术升级,自动化水平提升,电力冶金的生产效率因此提升。

  对硅铁硅锰项目,项目设计时,设备导电原件采用普通碳钢,导电性差、单耗高、运转率低,经过经验总结后,电力冶金逐步将导电原件更换为铜件,压力环、底部环更换为不锈钢以及加长、加宽筋片等措施,使设备整体运行能力提升;部分建成的炉型设计时均为全人工加料,受人为因素影响,炉况反复、产能较低,目前全部改为半自动或全自动加料,降低人为影响因素,产能得到释放。

  对电石项目,电力冶金持续对电石炉自动化程度进行改造,引入自动出炉机、机器人和机械手,在危险程度较高和职业危害较大的生产区域,用自动化设备替代人工操作,在确保安全操作的同时,明显提升了电石炉台的时产量、质量,避免了人工繁重的体力劳动带来的产量波动。

  综上,电力冶金超产能生产主要是由于技术升级、设备运行效率提升及生产

  效率提升所致。

      (二)标的资产不存在因超产能生产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形

      根据电力冶金提供的说明,标的公司实现超产能生产主要依靠技术升级、设
  备运行效率提升及生产效率提升,不存在通过违规手段实现超产能生产的情况,
  不存在因超产能生产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形。

      根据电力冶金所在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出具的守法证明并经本所律师登录
  相关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网站核查,报告期内,电力冶金生产经营能够遵守国家有
  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存在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
  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而受到我部门重大处罚的情形。

      (三)标的资产不存在因超产能生产严重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形

      根据电力冶金提供的资料,电力冶金及其子公司取得的排污许可证情况如
  下:

序号      排污权人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排放污染物      有效
                                                              种类        期至
1  资源综合利用分公司  91150693061625  鄂尔多斯市环境  废气、废水  2020-12-20
                            266E001P        保护局

2        电力有限      91150693790161  鄂尔多斯市环境  废气、废水  2020-06--29
        (电力一公司)      393J002P        保护局

3        电力有限      91150693790161  鄂尔多斯市环境  废气、废水  2020-06-29
        (电力二公司)      393J001P        保护局

4        高新材料      10000015062430  鄂尔多斯市环境  废气、废水  2020-06-29
                            0001001P        保护局

                            甘环污字    西宁市环境保护  废气(烟、粉

5        青海百通        [2016]02号    局甘河工业园区  尘、二氧化  2019-05-12
                                                分局          硫)

                                          湟源县环境保护  废气(烟、粉

6    青海华晟(一期)      2016-12            局        尘、二氧化  2019-12-21
                                                              硫)

                                          湟源县环境保护  废气(烟、粉

7    青海华晟(二期)      2016-01            局        尘、二氧化  2021-01-18
                                                              硫)

      根据电力冶金的说明、第三方环境检测报告、取得的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
  物在线监测记录等资料,电力冶金及其子公司生产硅铁、硅锰合金、电石、PVC、
  烧碱和烧碱产品生产中所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渣和废水,电力冶金的“三
  废”排放情况如下:


    1、废气

  对气体排放物,电力冶金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按季度进行监测,在报送管委会环保局等环保主管部门,环保主管部门将检测数据上传到内蒙古自治区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报告期内,电力冶金的气体排放量符合相关标准。

  对硅铁硅锰产品,首先,标的公司通过不断的技术提升,有效的提升了原材料的利用率,降低了相关产品的材料消耗及能耗,从源头上降低排放量;同时,标的公司采用了更加有效的过滤系统,提高了除尘过滤的面积和效率,控制其他排放量;最后,标的公司配套了余热发电项目,对尾气进行综合利用,实现了资源的循环利用;

  对电石产品,标的公司改进了生产线的除尘设施,在除尘系统中采用旋风除尘器,提升了系统的除尘面积,降低了其他排放量;同时,标的公司建设了立式烘干窑,将气烧窑尾气回收利用,作为烘干热源,既提高了资源利用率,又减少了气体的外排;

  对PVC及烧碱产品,粉尘排放物主要在原料破碎和输送过程中产生,近年来,标的公司不断加强原料破碎和输送过程的密闭处理,并通过选用新型除尘布袋提高除尘效率,有效降低了排放量。

    2、废渣

  根据电力冶金的说明,电力冶金“煤―电―铁合金”和“煤-电-氯碱化工”的一体化产业结构,能够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渣进行循环利用:

  硅铁硅锰项目的主要固体废物为硅渣、硅锰渣、微硅粉等,对于该部分固体废物,标的公司将其通过回炉再利用、制作水泥、对外销售的方式进行处理;电石项目的主要固体废物为除尘灰,全部用于生产水泥;PVC及氯碱项目的主要废物为电石渣,主要用于生产水泥和电厂脱硫使用。

  因此,电力冶金的主要固体废物均实现了有效处理,不存在违规对外排放的
情形。

    3、废水

  在液体处理方面,电力冶金拥有国际领先的废水处理设备和工艺系统,废水处理工艺采用超滤+反渗透的方式,对高盐水、废酸液的处理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电力冶金各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液体主要通过循环系统,在水处理厂处理后实现循环利用,不存在违规对外排放的情形。

  综上,标的公司生产过程产生的实际气体排放量均低于核定排放量,标的公司不存在气体排放超标的情况;标的公司的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液体废物可以通过一体化产业结构进行循环利用,不存在违规排放的情形。标的公司超产能生产不存在违反环保法规的情况。

  根据电力冶金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守法证明并经本所律师登录相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网站核查,电力冶金报告期内能够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不存在因超产能生产违规排放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四)交易对方承诺

  针对电力冶金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上述超产能生产的情形,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手方羊绒集团出具承诺:“如利润承诺期内,电力冶金或其子公司因报告期上述超产能生产事宜遭受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公司因此遭受政府部门的罚款、滞纳金处罚,以及为解决超产能生产事宜而使相关公司不能正常生产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等),在有权部门下发相关处罚文书且上市公司依法确定该等事项造成相关公司的实际损失后的30日内,本公司承诺将按照本次交易中向上市公司转让的电力冶金的股权比例,及时、足额地以现金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标的资产报告期内超产能生产系因系技术升级、设备运行效率提升及生产效率提升等原因所致,不存在因超产能生产严重违反安全、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形;本次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若超产能生产给上市公司或相关公司带来损失,将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因此,标的公司超产能生产事项
不会对本次交易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一次反馈意见》问题十六

    申请文件显示,报告期内,标的资产存在大额的关联销售和关联采购情形。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上述关联交易的必要性。2)以列表的方式对比分析上述关联采购/销售的合作方名称、采购/销售内容、采购/销售定价与第三方定价的差异情况,并说明原因以及合理性。3)结合标的资产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定价情况等因素,补充披露未来年度标的资产为防止利用关联交易调整业绩对赌期利润的具体措施及有效性,以及标的资产为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的相关内部控制建设及运行的有效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1、报告期内大额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中兴华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电力冶金提供的资料,报告期内,电力冶金交易发生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关联销售和关联采购的情况如下所示: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18年1-8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双欣      电          38,504.29    55,048.99    50,097.86
电力有限公司

青岛行云通路物流有限公    运输费        17,177.14            -            -
司

青岛达象致远物流有限公    运输费        14,548.12            -            -
司

内蒙古鄂尔多斯达象物流    运输费        9,263.78            -            -
有限公司

内蒙古达象物流有限公司      运输费        5,484.66            -            -
北京鄂尔多斯国际传媒广    广告费        3,103.77      5,660.38      5,660.38
告有限公司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18年1-8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内蒙古中蒙煤炭有限公司      煤炭          2,556.20      2,019.41      5,443.50
        占全年关联交易的比例                89.66%      85.82%      87.01%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18年1-8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内蒙古鄂尔多斯多晶  水、电、热、租赁、    7,575.01      8,109.99      3,020.13
硅业有限公司          PVC、辅料等

内蒙古鄂尔多斯化学  电力、热力、水、      6,746.46      7,364.68    11,733.85
工业有限公司          辅料、租赁等

青海华电铁合金股份        硅铁            5,554.52      5,210.65      9,105.04
有限公司
内蒙古鄂尔多斯联合  煤、餐饮费、水、

化工有限公司        电、石灰、辅料、      5,389.14      6,507.54      4,493.20
                            热

内蒙古鄂尔多斯高科    水、电、蒸汽        5,061.85            -            -
技硅材料有限公司

        占全年关联交易的比例                74.56%      87.30%      88.54%
    2、上述关联交易发生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标的公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方采购电力、运输服务、广告服务及煤炭;向关联方销售水、电、蒸汽、辅料及硅铁。标的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主要原因如下:

  标的公司致力于打造“煤―电―铁合金”和“煤-电-氯碱化工”的一体化产业结构,实现产业大循环。标的公司的业务基本涵盖了从上游煤炭开采,火力发电,到下游硅铁、硅锰合金、电石、PVC、烧碱等多类不同产品生产的各个环节,涉及产业链环节极多。如全部依靠内生发展,实现对产业链各环节的全覆盖,对标的公司提出了较高的资金要求及管理要求。因此,标的公司通过关联交易的方式,让关联方承担部分产业环节的相关业务,借助关联方的资本及管理能力,在降低标的公司资金及管理压力的同时,实现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及终端产品的快速销售,从而充分发挥标的公司的产业链优势。因此,标的公司关联交易的发生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


  具体关联交易发生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如下:

  (1)向关联方采购电力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电力冶金的铁合金冶炼业务及氯碱化工业务,在生产过程中均需消耗大量电力。在目前的生产规模下,尽管电力冶金的自备电厂能解决大部分的电力供应需求,仍然存在缺口部分,因此需向外部的电力供应商进行采购。

  目前,棋盘井镇及周边,能够规模性供应电力的仅国家电网及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双欣电力有限公司。由于双欣电力与电力冶金同属一个微网运行体系,无需通过国家电网相关设施向电力冶金供电,减少了中间环节,因而供电价格相对较低。同时,通过双欣电力供电,也能避免电网调峰对电力供应稳定性的影响,故电力冶金选择每年向双欣电力采购部分电力。

  (2)向关联方采购运输服务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报告期内,电力冶金营业规模不断扩张,原材料及产成品的吞吐量亦不断扩大,电力冶金的自有运力及原先合作的外部物流供应商运力已不能满足电力冶金的运输需求;同时,外部物流供应商往往单家承运能力有限,在发货效率及运力调配及时性方面均存在一定限制。内蒙古达象物流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均系专业物流公司,能够较好地解决电力冶金现阶段在运力方面的短板,保障电力冶金在原材料采购及产成品运输方面的需求。

  (3)向关联方采购广告服务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北京鄂尔多斯国际传媒广告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全资孙公司,与电力冶金同受上市公司控制,从而构成关联交易。作为专业的广告公司,北京鄂尔多斯国际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具有广告业务的统筹优势和较强的议价能力,按照统一投放、统一设计、统一形象、统一宣传、大品牌系统集成的原则,电力冶金的广告业务主要与北京鄂尔多斯国际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合作。

  (4)向关联方采购煤炭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电力冶金的自备电厂采用火力发电的模式,煤炭是其主要能源。为满足铁合金等产品的生产需求,电力冶金自备电厂每年发电规模约为200亿度,耗用的煤炭约1,200万吨;电力冶金拥有的煤矿仅能满足部分煤炭需求,剩余电煤仍需向外部采购煤炭。

  由于棋盘井镇及周边发电用煤的供应不能充分满足电力冶金的采购需求,故电力冶金相应扩大了采购发电用煤的区域与渠道,同时在神木等煤炭供应充足的地区实施采购。内蒙古中蒙煤炭有限公司从事煤炭贸易业务,为确保发电用煤的供应,报告期内电力冶金在遵循市场化定价的前提下向其采购部分发电用煤炭。
  (5)向关联方销售水、电、热、辅料等产品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电力冶金的主要生产场所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工业园区,按照循环经济模式和新型工业化要求,电力冶金于当地建设并形成了“煤―电―铁合金”和“煤-电-氯碱化工”的一体化的产业结构与产业大循环。园区内相关土地产权均属电力冶金所有,且供电、供水、供热等配套设施亦由电力冶金一体化建设并运营,故入驻园区的其他生产型企业亦需从电力冶金获取电力、工业用水及热力的供应。

  内蒙古鄂尔多斯多晶硅业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联合化工有限公司及内蒙古鄂尔多斯高科技硅材料有限公司均系入驻棋盘井工业园区的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向电力冶金采购电力、工业用水及热力;同时,基于园区一体化的便捷性,部分企业基于自身需要向电力冶金少量采购水泥、石灰及五金配件等辅料,或向电力冶金租赁部分场地等。

  (6)向关联方销售硅铁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青海华电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系电力冶金控股子公司青海华晟铁合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的少数股东,长期经营硅铁的生产与销售业务,在行业内具备良好的品牌与口碑,拥有相对丰富的硅铁销售渠道。

  由于青海华电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同时从事硅铁产品的贸易业务,为充分拓

    展销售渠道,青海华晟铁合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与青海华电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硅铁产品的贸易合作。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1、向关联方采购电力的定价公允性

        双欣电力向电力冶金的供电价格系参考政府指导电价所制定。报告期内,双

    欣电力向电力冶金的供电价格为0.32元/度,该价格系综合考虑蒙西电网大工业

    目录电价与企业实际生产情况所制定。

        以内蒙古西部电网大工业用户目录电价与双欣电力向电力冶金的供电价格

    进行对比,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交易对方            关联关系  交易内容            平均单价(元/度)

                                                  2018年1-8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双欣电力有  联营企业    电力        0.32          0.32          0.32
限公司

内蒙古西部电网大工业用户目录  非关联方    电力        0.39          0.40          0.40
电价

        由于双欣电力与电力冶金同属一个微网运行体系,双欣电力向电力冶金供应

    电力无需经过国家电网这一中间环节,因而供电价格低于国家电网的供电价格,

    具备合理性。

        2、向关联方采购运输服务的定价公允性

        电力冶金在物流运输服务的定价方面遵循市场化原则,其中长途运输的市场

    价格主要参照周边乌海、棋盘井、银川等地货物进、出的运输价格;棋盘井周边

    的短途运输产品,如周边电煤、石灰石、灰渣产品在参考市场价格的同时,亦会

    根据运力紧张程度、运距、油气价格等因素进行调整。

        为满足日渐增长的运力需求,并解决发货效率及运力调配及时性等方面的问

    题,2018年1-8月电力冶金相应减少了向非关联物流供应商的采购规模,故此处

    选择关联方物流供应商的主要运输线路,并同时列示2016年及2017年电力冶金

向非关联物流供应商的采购单价进行对比:

    交易对方      交易内容(物流运输)            平均单价(元/吨)

                    线路      产品    2018年1-8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青岛行云通路物流                          308.89          -            -

有限公司          棋盘井至

内蒙古巴运汽车运    济南    铁合金

输有限责任公司天                            -          311.43      281.27
津物流分公司

青岛行云通路物流                          261.49          -            -

有限公司          棋盘井至

内蒙古巴运汽车运    天津    铁合金

输有限责任公司天                            -          260.17      247.52
津物流分公司

青岛达象致远物流                          101.75          -            -

有限公司          神府至棋    兰炭

内蒙古巴运汽车运    盘井    (小料)

输有限责任公司天                            -          108.32          -

津物流分公司

青岛达象致远物流                          111.05          -            -

有限公司          神府至棋    兰炭

内蒙古巴运汽车运    盘井    (中料)

输有限责任公司天                            -          115.75          -

津物流分公司

青岛达象致远物流                          187.04          -            -

有限公司          天津至棋    锰矿

天津通元物流有限    盘井

公司                                      203.93        193.81      168.45
内蒙古鄂尔多斯达                          6.28          -            -

象物流有限公司    周边电煤    煤炭

鄂托克旗峰泰汽车                            -          6.36        6.06

服务有限公司

内蒙古鄂尔多斯达                          7.79          -            -

象物流有限公司    周边灰渣、灰渣、石

鄂托克旗新禧来运    石膏      膏

输有限责任公司                              -          6.83        6.50

内蒙古达象物流有                          9.76          -            -

限公司            周边石料  石灰石

鄂托克旗新禧来运                            -          8.80        8.36

输有限责任公司


  由上表对比可知,电力冶金向关联方采购物流运输服务的价格与向非关联方采购的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定价具备公允性。其中,长途线路平均运输价格略低于2017年,主要系2018年起电力冶金加强了对长途线路运输价格的管控,降低了运价。

  此外,棋盘井周边线路主要运输灰渣、石灰等产品,周边线路的运输单价相比2017年略有上升,主要原因是油价有所上涨,同时报告期内该区域对运输环保标准的要求大幅提升导致运输成本明显增加。

    3、向关联方采购广告服务的定价公允性

  北京鄂尔多斯国际传媒广告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全资孙公司,为上市公司体系内企业提供相关广告投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报导等全方位业务。标的公司和北京鄂尔多斯国际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均系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北京鄂尔多斯国际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为电力冶金提供相关宣传服务的整体收费标准系综合考虑市场行情与具体服务类型后予以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具备公允性。

    4、向关联方采购煤炭的定价公允性

  电力冶金采购发电用煤炭的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报告期内,电力冶金的电煤来源包括东部地区(鄂尔多斯东胜区及周边地区,包括东胜区、伊金霍洛旗、乌审旗及神木地区)及西部地区(棋盘井周边和乌海地区),内蒙古中蒙煤炭有限公司的供应价格与电力冶金其它主要发电用煤炭供应商的供应价格对比如下:
    交易对方          产品                  平均单价(元/吨)

                                    2018年1-8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内蒙古中蒙煤炭有限  电煤(东部,        259.90                -        135.00
公司                4,500大卡)

鄂托克旗伊吉汗羊绒  电煤(东部,        271.72          260.36            -
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4,500大卡)

鄂尔多斯市华伟商贸  电煤(东部,        289.94          290.00            -
有限责任公司          4,500大卡)

内蒙古中蒙煤炭有限  电煤(西部,              -          295.92            -

    交易对方          产品                  平均单价(元/吨)

                                    2018年1-8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公司                4,500大卡)

鄂托克旗伊吉汗羊绒  电煤(西部,              -          302.12        137.27
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4,500大卡)

鄂托克旗誉坤商贸有  电煤(西部,              -                -        202.98
限责任公司          4,500大卡)

内蒙古中蒙煤炭有限  电煤(东部,        291.27          270.00            -
公司                4,600大卡)

鄂尔多斯市科渊工贸  电煤(东部,              -          283.04            -
有限责任公司          4,600大卡)

内蒙古中蒙煤炭有限  电煤(西部,              -          270.17            -
公司                4,600大卡)

鄂托克旗佳赫煤业有  电煤(西部,              -          276.66            -
限责任公司          4,600大卡)

鄂托克旗伊吉汗羊绒  电煤(西部,        244.78                -            -
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4,600大卡)

内蒙古中蒙煤炭有限  电煤(东部,              -                -        190.61
公司                5,500大卡)

新兴重工内蒙古能源  电煤(东部,              -                -        190.83
投资有限公司          5,500大卡)

伊金霍洛旗乌兰煤矿  电煤(东部,              -                -        190.10
                    5,500大卡)

  上表中平均单价系根据各月采购量计算而出的各期加权平均采购价格,由于煤炭价格的持续波动以及不同供应商各月采购量不同而存在差异。整体而言,电力冶金向关联方采购电煤的价格与同期向非关联方采购同类电煤的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关联交易的定价具备公允性。

    5、向关联方销售水、电、热、辅料等产品的定价公允性

  由于棋盘井工业园区及园区内相关配套设施系由电力冶金投资建设并运营,故入驻园区的企业需要通过电力冶金获得水、电、热,并基于便捷性采购部分辅料。报告期内,上述因园区一体化产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交易内容为水、电及蒸汽的供应,具体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18年1-8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水                  848.96      378.50        17.99
内蒙古鄂尔多            电                  4,233.87    2,497.65        79.44
斯多晶硅业有            热                  578.83      807.73        24.02
  限公司              小计                5,661.65    3,683.87        121.45
              占电力冶金与该公司当期        74.74%      45.42%        4.02%
                关联交易金额的比例

                        水                  1,575.41      209.04      1,382.44
内蒙古鄂尔多            电                  2,035.19    2,675.35      3,055.72
斯化学工业有            热                  2,295.02    3,024.73      6,001.18
  限公司              小计                5,905.61    5,909.12    10,439.34
              占电力冶金与该公司当期        87.54%      80.24%      88.97%
                关联交易金额的比例

                        水                  1,943.85    2,548.17      1,384.80
内蒙古鄂尔多            电                  3,327.68    3,564.06      3,108.41
斯联合化工有            热                    7.74        7.82            -
  限公司              小计                5,279.26    6,120.05      4,493.20
              占电力冶金与该公司当期        97.96%      94.05%      100.00%
                关联交易金额的比例

                        水                  184.56            -            -
内蒙古鄂尔多            电                  4,706.07            -            -
斯高科技硅材            热                  168.53            -            -
料有限公司            小计                5,059.16            -            -
              占电力冶金与该公司当期        99.95%            -            -
                关联交易金额的比例

  内蒙古鄂尔多斯多晶硅业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2016年及2017年,由于处于停产技改状态,其向电力冶金采购了部分材辅料,因而导致上述年度水、电、热的交易金额占比较低。电力冶金向内蒙古鄂尔多斯多晶硅业有限公司销售材辅料的价格遵循市场化定价。

  除上述辅料外,报告期内电力冶金与上述关联方的主要交易内容为水、电、热的供应,该等交易主要遵循协商定价的原则,其定价机制如下所示:

  (1)供水

  棋盘井工业园区的供水服务由电力冶金全资孙公司乌海市西汇水务有限责

      任公司提供。乌海市西汇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水资源的开发、利用、销售,

      在满足棋盘井园区生产用水需求前提下,亦拓展了第三方供水业务,供水价格系

      综合考虑不同客户供水管线距离及扬程要求后协商确定。

          乌海市西汇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向棋盘井工业园区的供水价格均为7.8元

      /吨,其向其它非关联企业及棋盘井工业园区的供水价格对比如下:

      交易对方        交易  管线长度  扬程要求              平均单价(元/吨)

                      内容                          2018年1-8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内蒙古鄂尔多斯多晶硅  水    25公里    270米        7.8          7.5          7.5
业有限公司

内蒙古鄂尔多斯化学工  水    25公里    270米        7.8          7.5          7.5
业有限公司

内蒙古鄂尔多斯联合化  水    25公里    270米        7.8          7.5          7.5
工有限公司

内蒙古鄂尔多斯高科技  水    25公里    270米        7.8            -            -

硅材料有限公司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  水      5公里      80米        3.0          2.3            -

份有限公司乌海发电厂

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有  水      3公里      40米        1.18          0.98          0.98
限责任公司

          综合考虑不同客户的供水管线长度及扬程要求,乌海市西汇水务有限责任公

      司向关联方供水的价格与非关联方不存在明显差异,关联交易的定价具备合理

      性。

          (2)供电

          报告期内,除内蒙古鄂尔多斯联合化工有限公司外,电力冶金向棋盘井工业

      园区供电的价格亦为0.32元/度,定价公允性参见本反馈回复“(二)关联交易的

      公允性”之“1、向关联方采购电力的定价公允性”。

          2016年之前,电力冶金向棋盘井园区的供电价格为0.35元/度。国家发改委

      上述《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通知》(发改价格〔2015〕


      3105号)文件出台后,要求燃煤发电上网价格每千瓦时下调0.03元,并自2016

      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电力冶金与内蒙古鄂尔多斯联合化工有限公司签署的供

      电合同,在2016年1月1日调整电价时,上述供电合同尚未未到期,由于双方

      均未对合同条款提出异议,故电力冶金向内蒙古鄂尔多斯联合化工有限公司的供

      电价格仍按0.35元/度执行。

          综上所述,电力冶金向棋盘井工业园区内关联企业供应电力的价格具备合理

      性,

          (3)供热

          报告期内,供热的关联交易主要系电力冶金向关联方供应工业生产用蒸汽。

      目前棋盘井工业园区中工业生产用蒸汽均由电力冶金供应,供应价格系基于周边

      企业供应蒸汽的价格,并综合考虑输送距离及界区蒸汽出口温度后予以商定。电

      力冶金向关联方供应蒸汽的价格及相关参数如下所示:

      交易对方        交易  输送距离  蒸汽出口              平均单价(元/吨)

                      内容                温度    2018年1-8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内蒙古鄂尔多斯多晶硅  蒸汽    4.3公里      280          80            80            80

业有限公司

内蒙古鄂尔多斯化学工  蒸汽    3公里      420          80            80            80

业有限公司

内蒙古鄂尔多斯高科技  蒸汽    4.3公里      280          80            80            80

硅材料有限公司

          周边企业中,双欣电力向内蒙古鄂尔多斯联合化工有限公司供应蒸汽的价格

      为84元/吨,输送距离为3.15公里,界区蒸汽出口温度为310度,比较之下,电

      力冶金向关联方供应蒸汽的价格与周边市场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关联交易定价

      定价具备公允性。

          6、向关联方销售硅铁的定价公允性

          电力冶金向关联方销售硅铁的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报告期内,向青海华电

      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硅铁的价格与电力冶金其它主要硅铁客户销售硅铁的

      价格对比如下:


    交易对方      交易内容                    单价(元/吨)

                                2018年1-8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青海华电铁合金股    72硅铁          6,605.81        5,570.99        3,919.25
份有限公司

张家港保税区锦铁    72硅铁          6,731.61        5,537.65        3,953.19
贸易有限公司

常州润达铁合金有    72硅铁          6,581.20        5,007.81        3,964.89
限公司

南京凯源炉料有限    72硅铁          5,936.08        5,164.07        3,906.03
公司

青海华电铁合金股    75硅铁          7,051.61        6,052.93        4,019.49
份有限公司

常州润达铁合金有    75硅铁          6,907.69        6,153.85        4,197.49
限公司

江苏聚丰稀土合金    75硅铁          6,465.52        5,373.71        4,017.09
有限公司

南京宁阪特殊合金    75硅铁          6,722.23        5,422.30        4,323.41
有限公司

  由上表可知,电力冶金向关联方销售硅铁的价格与同期向非关联方销售同类型硅铁的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关联交易的定价具备合理性。

    (三)结合标的资产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定价情况等因素,补充披露未来年度标的资产为防止利用关联交易调整业绩对赌期利润的具体措施及有效性,以及标的资产为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的相关内部控制建设及运行的有效性

    1、未来年度标的资产为防止利用关联交易调整业绩对赌期利润的具体措施及有效性

  本次交易涉及业绩对赌的资产为9项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进行评估的矿业权资产,其中马泰壕煤矿系由内蒙古鄂尔多斯永煤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标的公司未实际控制该煤矿的生产,永煤矿业除从事与马泰壕煤矿有关的开采及销售外并无其他业务,马泰壕煤矿实现净利润的方式将以永煤矿业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为准。


  其余8项矿业权资产涉及的矿产种类包括煤矿、石灰石矿、盐矿与硅石矿。其中,除煤矿在洗选环节后会将精煤对外销售,石灰石矿、盐矿与硅石矿开采出的矿产主要为电力冶金及其下属企业内部使用,涉及合并报表范围之间的内部销售。

  为防止标的公司未来年度利用关联交易或内部结算调整上述矿业权资产利润实现情况,标的公司采用了以下措施:

  (1)通过建立矿产品领用制度、业务台账、独立的成本中心核算体系等方法对矿业权净利润实现情况进行单独核算,确保相关矿业权资产净利润核算的准确性。

  为确保相关矿业权资产净利润核算的准确性,具体核算方法如下:

  科目名称                                核算方法

              对于内部使用的矿产品,基于业务台账和矿石领用单,以后续生产过程中
              实际消耗的矿产品数量作为矿产品的销量;基于外部平均采购价格并经标
营业收入      的公司管理层批准确认后,确定矿产品内部销售价格。对于对外销售的矿
              产品,以实际销售数量和销售价格为准。

              标的公司根据上述方法确认的销量和售价确定当期矿业权营业收入。

              标的公司对矿山开采及洗选环节设立单独的成本核算中心,核算要素包括
减:营业成本  雷管、炸药、轮胎、润滑油等材料费,燃料及动力费,人工成本,设备折
              旧及修理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制造费用等。

减:营业税金及  根据矿山开采业务应负担的资源税等税项据实列支。
附加
减:销售费用  对于内部使用的矿产品,不涉及销售费用;对外销售矿石,将根据实际发
              生的销售费用据实列支。

              管理费用主要为无形资产摊销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环
减:管理费用  境恢复治理费等以及其他可对象化的费用项目,将根据实际发生的管理费
              用据实列支。

减:财务费用  如果存在与矿山业务(资产)直接相关的贷款,根据资金占用额及实际利
              息发生额据实列示。

减:资产减值损  如果上述矿业权及其涉及的相关固定资产发生减值迹象,将根据《企业会
失            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加:营业外收入  根据矿山相关资产处置及矿业权业务相关事项据实确认。
减:营业外支出  根据矿山相关资产处置及矿业权业务相关的事项据实确认。
减:所得税费用  根据标的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及应纳税所得额据实确认。

净利润        根据以上收入、成本和费用项目确认标的公司矿业权实现净利润。


  (2)涉及内部销售的情形,标的公司将通过以下方式保障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在历史经营中,上述8项矿权资产的产品除精煤外均主要供标的公司内部使用,但仅能满足标的公司部分需求,标的公司仍需同时向外部采购相同(相似)产品以满足生产经营需求。

  对于该部分产品的价格,标的公司将基于外部第三方采购的平均价格,确认采购价格,并经标的公司管理层批准确认,从而确保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同时,上述8项矿权资产的主要产品为煤炭、石灰石、石英石、岩盐等,均属于常见矿产,存在较为活跃的交易市场,交易标的亦可以通过有效方式获得公允市场价格作为参考,进一步确认内部销售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3)涉及对外销售且属于关联交易的情形,标的公司将严格遵循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规定的定价原则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性。

  根据该制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为:

  ①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②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③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④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⑤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公司按照前条第③项、第④项或者第⑤项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可以视不同的关联交易情形采用下列定价方法:


  ①成本加成法,以关联交易发生的合理成本加上可比非关联交易的毛利定价。适用于采购、销售、有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劳务提供、资金融通等关联交易;

  ②再销售价格法,以关联方购进商品再销售给非关联方的价格减去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后的金额作为关联方购进商品的公平成交价格。适用于再销售者未对商品进行改变外型、性能、结构或更换商标等实质性增值加工的简单加工或单纯的购销业务;

  ③可比非受控价格法,以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与关联交易相同或类似业务活动所收取的价格定价。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关联交易;

  ④交易净利润法,以可比非关联交易的利润水平指标确定关联交易的净利润。适用于采购、销售、有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劳务提供等关联交易;

  ⑤利润分割法,根据公司与其关联方对关联交易合并利润的贡献计算各自应该分配的利润额。适用于各参与方关联交易高度整合且难以单独评估各方交易结果的情况。

  (4)在利润补偿期间最后年度的年度审计时,上市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承诺期间内矿业权资产累计实现净利润数的情况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以确定利润补偿期间矿业权资产的利润实现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规定的定价原则开展关联交易,未来将继续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开展业务。同时,标的公司已建立了对相关矿业权利润实现情况的单独核算制度,并由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于利润补偿期末对相关矿业权资产净利润实现情况进行审核。通过上述措施及制度,标的公司未来年度可有效避免通过关联交易、内部销售调整业绩对赌期利润的情形。

    2、标的资产为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的相关内部控制建设及运行的有效性

  (1)关联交易相关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上市公司(含标的公司)在关联交易内部控制方面的规定如下:

  ①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参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七、(三)结合标的资产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定价情况等因素,补充披露未来年度标的资产为防止利用关联交易调整业绩对赌期利润的具体措施及有效性,以及标的资产为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的相关内部控制建设及运行的有效性”之“1、未来年度标的资产为防止利用关联交易调整业绩对赌期利润的具体措施及有效性”。

  ②关联交易审批权限

  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

  1)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公司拟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提供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证券服务机构对交易标的出具的审计或者评估报告。对于第七章所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者评估;

  2)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3)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应当以公司的出资额作为交易金额,适用上述标准;

  4)公司拟放弃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司同比例增资或优先受让权的,应当以公司放弃增资权或优先受让权所涉及的金额为交易金额,适用上述标准,如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应当以公司拟放弃增资权或优先受让权所对应的公司的最近一期末全部净资产为交易金额适用上述标准;


  5)公司进行“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关联交易的,应当以发生额作为交易金额,适用上述标准;

  6)公司与同一关联方进行的交易或与不同关联方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应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计算关联交易金额,适用上述标准;

  7)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③关于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规定如下:

  1)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司应当与关联方订立书面协议并及时披露,根据协议涉及的总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协议没有总交易金额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数量较多的,公司可以在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之前,按类别对公司当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根据预计结果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实际执行中超出预计总金额的,公司应当根据超出金额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

  3)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在执行过程中主要条款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在协议期满后需要续签的,公司应当将新修订或者续签的协议,根据协议涉及的总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协议没有总交易金额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4)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根据本制度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

  (2)关联交易相关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含标的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正常商业条件进行的,定价采用了市场公允价格,体现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经营起到了积极作用。
  未来年度,标的公司仍将参照上市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相关规范要求执行,同时,为减少及规范本次交易完成后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均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1、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鄂尔多斯之间产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2、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鄂尔多斯《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公司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对鄂尔多斯的经营决策权损害鄂尔多斯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今后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占用鄂尔多斯的资金。

  4、如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给鄂尔多斯及其相关股东造成损失的,由本公司负责赔偿鄂尔多斯及相关股东的一切损失。

  本公司同意在违背该项承诺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所产生的收益归鄂尔多斯所有;(3)给鄂尔多斯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造成损失的,依法履行赔偿义务。”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标的资产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存在必要性及合理性,且关联交易定价具备公允性。同时,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已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未来年度仍将继续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开展业务。同时,标的公司已建立了对相关矿业权利润实现情况的单独核算制度并由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于利润补偿期末对相关矿业权资产净利润实现情况进行审核,能够防止利用关联交易、内部销售调整业绩对赌期利润的情形。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肆份。

  (以下无正文)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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