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83:生益科技独立董事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发布时间:2018-10-30 08:00:00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陈新、欧稚云、李军印、储小平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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