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新材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9-02-21 08:00:00
证券代码:600206          证券简称:有研新材      公告编号:2019-010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2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南院会议中心(北京市西
  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26,014,06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8.486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熊柏青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4人,公司独立董事邱洪生先生、曹磊女士因工作
  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现场会议;公司高管和见证律师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26,014,068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26,013,96899.9999        0  0.0000      100  0.0001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3.01          关于增选夏鹏  326,002,668      99.9965是

              先生为公司独

              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
1      关于公司回购  20,50100.000      0  0.0000      0  0.0000
      注销部分限制  3,400      0

      性股票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  20,5099.9995      0  0.0000    100  0.0005
      章程的议案    3,300

3.01  关于增选夏鹏  20,4999.9443

      先生为公司独  2,000

      立董事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大会议案1、2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大会议案3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汉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光明、殷湘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形成的《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1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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