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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南: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17-09-26 08:00:00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7-080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7年9月21日对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出具的《关于对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51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董事会会同控股股东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南集团”)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按照要求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回复如下:

    问题:

    根据你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截至2017年6月30日你公司控股股

东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股份为 52,755.17 万股,占你公司总股

本的 28.09%,其中质押你公司股份 51,030.16 万股,占其持有你公司股份的

96.73%;司法冻结1,725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3.27%。

    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控股股东进行自查并列表逐笔说明上述质押及冻结的具体情况,上述质押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以及为降低风险所采取的措施。

    回复:

         一、控股股东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南集团”)质押、冻结公司股份情况

    大东南集团截至2017年6月30日质押、冻结股份明细情况公司已在临时报

告中做出披露,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1月26日、5月26日、7月11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本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7-003、      2017-037、2017-053)。2017年6月30日至今,大东南集团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被质押、冻结的情况发生了部分变化,公司已依据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7月12日、7月28日、8月29日、8月30日、9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本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2017-062、2017-072、      2017-073、2017-078)。截至目前,大东南集团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为      527,551,6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09%。其中:质押510,301,614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27.17%,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96.73%;司法冻结167,25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8.9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31.70%。质押、冻结具体情况如下:股东名称    是否为第一大股  质押/司法冻结股  质押/司法冻结日     质权人/司法冻结执行人     占其所持股            东及一致行动人     数(股)           期                                    份的比例大东南集团         是          48,540,000       2016.11.3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    9.20%支行

大东南集团         是          40,170,000       2016.7.2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61%

大东南集团         是          50,600,000       2015.4.2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9%

大东南集团         是          3,890,214       2017.3.29    德清元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0.74%

                                                                    限合伙)

大东南集团         是          4,000,000       2015.9.24              陈黎明              0.76%

大东南集团         是          17,250,000       2017.1.16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2016浙     3.27%

                                                                0102民初5609号

大东南集团         是         101,640,000       2015.5.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27%

大东南集团         是          20,000,000        2017.1.5     德清元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3.79%

                                                                    限合伙)

大东南集团         是          30,000,000       2017.1.20    德清厚道泰富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5.69%

                                                                  (有限合伙)

大东南集团         是          44,000,000       2016.7.2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34%

大东南集团         是          92,960,000       2017.1.25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62%

大东南集团         是         100,000,000       2017.6.28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18.96%

大东南集团         是          50,000,000       2017.7.10        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        9.48%

大东南集团         是          10,461,400        2017.5.8     杭州富阳来善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1.98%

                                                                  (有限合伙)

大东南集团         是          33,000,000       2017.8.28    宁波厚道信知投资合伙企业(有    6.26%

                                                                    限合伙)

大东南集团         是          10,000,000       2017.9.1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0%

大东南集团         是          11,000,000       2017.9.1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9%

大东南集团         是          10,040,000       2017.9.1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0%

    二、大东南集团质押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以及针对平仓风险的应对措施截至目前,大东南集团质押及冻结股票均在风险可控范围内。其中,大东南集团于2017年1月25日质押给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92,960,000股本公司股票曾接近平仓线,大东南集团已于2017年4月及时补仓1,614万元。除此之外,截至目前,大东南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未出现平仓风险。

    截至目前,大东南集团的经营情况稳定,资产质地良好,资金周转正常。大东南集团创建四十余年来,一直坚持诚信、合法经营,从未发生拖欠税款、银行借款或利息的情形,在社会各界享有良好口碑。大东南集团表示,若未来公司股价出现较大下滑,导致出现平仓风险的,其将通过追加股票质押保证金、提前回购等方式积极应对,确保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稳定性。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督促大东南集团降低融资风险,确保公司控股权的稳定性。

未来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6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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