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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电动自行车管理昨起动真格
2016-12-02 14:19:06
关键词:南昌电动自行车上牌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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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日,随着电动自行车上牌“大限”的到来,南昌交警全面停止对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上牌办证工作,同时全市多个整治点同步开展了对无牌、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查处。

  “从现在起,凡是无牌电动车一律要求补办牌证才能上路;凡是超标电动车一律暂扣,禁止上路。”南昌市公安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牌缓冲期过后,上路电动车的管理将会越来越严。而根据法规,“电的”载客,交警现在即可对其处以暂扣车辆、罚款2000元的重罚。

  无牌电动车上路昨起发现必罚

  “只要车辆没有悬挂电动车车牌,就属于违法上路。”红谷滩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徐永华说,对无牌无证电动车的整治,此前一般以教育为主。而现在,交警一律依据交通法及《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对其处以30元的现场处罚,并要求车主尽快为车辆上牌办证。

  “有的车不仅外观上与轻便摩托车相似,而且行驶中声音极大,时速也可以飙上五六十公里。”一个上午,徐永华就在红谷中大道的几个路口纠处了11起无牌电动车违法。徐永华说,个别年轻人迟迟不为电动车上牌,就是因为“好面子”,觉得一旦挂了电动车车牌,就无法再与摩托车媲美。

  1日上午,交警部门在南昌多个路口设置的整治点同时开展了对无牌电动车的纠处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当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东湖区、西湖区以及红谷滩新区交管部门共纠处了百余起无牌电动车上路违法行为,并均处以30元罚款。

  摩托车、超标车一律现场暂扣

  “请把您的车停到旁边……”1日上午9时许,南昌市西湖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在站前路的天佑路口拦截下一辆无牌电动车。民警上前盘问发现,车主李先生并没有按照规定办理电动车牌照,出示的购车证明也不齐全;同时,该辆电动车无论是从整车重量还是最高车速上来看,无疑都属于超标电动车。

  “凡是这种无牌无证的超标电动车、轻便摩托车和两轮摩托车,都是我们重点整治的范畴。发现一律暂扣,决不允许再在城区道路上行驶。”民警陈默表示,由于李先生驾驶的车辆是超标车,按规定交警部门无法对其办理牌证手续,因此交警部门对其予以暂扣处理,要求李先生不得再驾驶车辆上路。

  站前路周边的两轮“摩的”、“电的”一直是交通整治的老大难问题。陈默说,根据南昌市交管局的整治要求,严禁摩托车进入市区禁行路段,严禁“电的”、“摩的”载人行驶。在整治现场,先后有3辆超标电动车因为无法出示有效证件,被暂扣了车辆。

  “如没有合格证和发票,电动车是无法在交警大队取出来的,超过时限将强制报废。”记者了解到,凡是因为超标车辆违法上路被交警部门暂扣的,必须凭借暂扣凭证,并持被扣车辆的合格证、发票前往交警部门进行违法处理,才能领回被暂扣车辆。

  交警提醒广大电动车驾驶人,根据规定,只要有从事载客营运行为,交警部门就可以暂扣车辆,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仍有数量庞大的未挂牌电动车

  记者了解到,目前南昌全市仍有至少43万辆电动车处于无证无牌行驶状态。

  “不主动挂牌的电动车越多,交警的执法难度就越大。”采访中,东湖交警大队一名负责人在对记者谈起对未挂牌电动车执行处罚时表示,尽管交警、媒体对电动车上牌一直在持续宣传,但部分车主仍然法制意识淡薄。许多未赶在“缓冲期”上牌的车主,就是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法不责众”,被查到也只是罚款而已,没有把上牌当回事。

  “就拿这次上牌来说,11月25日之前,东湖区多处上牌点都保持在日均80人左右;25日之后,每个上牌点都"爆满"。一直到12月1日,还有超标车车主陆续赶来上牌。但是"缓冲期"已经过了,超标车不允许再挂牌上路了。”该负责人表示,根据前期的摸底调查,还有较大数量的电动车迄今未办理上牌手续,这样无疑加大了交警执法难度。

  尽管如此,南昌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仍表示,从12月1日起,交警对电动车违法行为在处理时,一律执行两个“一律”——一是一律要求补办电动车牌证才能上路;二是凡是超标不合格电动车一律暂扣,禁止上路。

  南昌超标电动车酒驾也可重罚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8年5月1日,南昌市正式实施《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汽油机助力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其中明确规定,最高车速大于每小时20公里、小于或者等于每小时50公里,并且如果使用内燃机,排量大于30毫升、小于或者等于50毫升的电动自行车、汽油机助力自行车(以下简称“超标车”),按照机动车管理。

  记者了解到,在电动车交通事故处理中,如果发现一方驾驶人骑行的电动车属于超标车,经过鉴定确定为摩托车的,将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处理。

  南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般在电动车交通肇事处理时,如果事故一方驾驶的是超标电动自行车,一旦鉴定车辆按“机动车管理”,那么很可能在事故责任划分时,比“非机动车”承担更大更多责任。

  记者了解到,电动车驾驶人一旦证实系醉酒驾驶,且其骑行的电动车依法鉴定为“超标车”,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一律按照法律程序办理。根据刑法规定,交警也可以对其以涉嫌危险驾驶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稿件来源: 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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