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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泽:关于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整改进展情况的公告(2017/09/16)
2017-09-16 08:00:00
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ST华泽                 公告编号:2017-108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整改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因201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于 2016年 4月 28 日被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瑞华审字【2016】 61010033 号),且该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本公司关联方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占用本公司资金;经本公司自查,截至 2015年 12月 31 日的余额为 1,497,483,402.60 元,该占用资金未履行内部审批程序也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16年 4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9)。

    2016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公告》(公告编号2016-045号),2016年5月5日、5月12日、5月19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16-052,2016-056,2016-068)。公司于2016年5月26日、2016年6月3日、2016年6月14日、2016年6月21日、2016年6月28日、2016年7月5日、2016年7月13日、2016年7月20日、2016年7月27日、2016年8月3日、2016年8月10日、2016年8月17日、2016年8月24日、2016年8月31日、2016年9月7日、2016年9月14日、2016年9月21日、2016年9月28日、2016年10月12日、2016年10月19日、2016年10月26日、2016年11月2日、2016年11月9日、2016年11月16日、2016年11月23日、2016年11月30日、2016年12月7日、2016年12月14日、2016年12月21日、2016年12月28日、2017年1月4日、2017年1月11日、2017年1月18日、2017年1月26日、2017年2月8日、2017年2月15日、2017年2月22日、2017年3月1日、2017年3月8日、2017年3月15日、2017年3月22日、2017年3月29日、2017年4月6日、2017年4月13日、2017年4月20日、2017年4月26日、2017年5月6日、2017年5月13日、2017年5月20日、2017年5月26日、2017年6月2日、2017年6月9日、2017年6月16日、2017年6月23日、2017年6月30日、2017年7月7日、2017年7月14日、2017年7月22日、2017年7月29日、2017年8月4日、2017年8月12日、2017年8月18日、2017年8月25日、2017年8月31日、2017年9月8日披露了《关于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整改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6,2016-088,2016-096,2016-104,2016-114,2016-118,2016-124,2016-127,2016-128,2016-130,2016-131,2016-133,2016-135,2016-140,2016-144,2016-145,2016-148,2016-154,2016-158,2016-162,2016-165,2016-169,2016-173,2016-177,2016-179,2016-180,2016-182,2016-183,2016-184,2016-186,2017-001,2017-003,2017-006,2017-011,2017-013,2017-016,2017-017,2017-021,2017-023,2017-026,2017-028,2017-031,2017-032,2017-034,2017-037,2017-041,2017-048,2017-050,2017-052,2017-059,2017-060,2017-067,2017-068,2017-070,2017-074,2017-079,2017-083,2017-086,2017-091,2017-092,2017-093,2017-095,2017-098,2017-105,2017-107)。

    截止本公告日,完成了王涛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广西华汇新材料有限公司40%股权、陕西华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陕西太白山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90%股权质押工作,质押权人为: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质押为关联方资金占用还款提供担保。公司控股股东表示,其正在就上述资产与相关方拟定资产出售、土地出让等框架协议及后续谈判工作。

    2016年5月2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王辉、王涛递交的深圳中融丝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致王辉女士、王涛先生的《通知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28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递交的
<通知函>
 的公告》。

    2016年6月8日,公司收到深圳中融丝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主导解决ST华泽有关问题的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14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深圳中融丝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主导解决ST华泽有关问题的函的公告》。

    2016年6月20日,公司收到深圳中融丝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组的工作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22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深圳中融丝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组的工作计划>
  的公告》。 2016年6月28日,公司收到深圳中融丝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王辉、王涛签署的《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29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深圳中融丝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王辉、王涛
  <合作协议>
   的公告》。 2016年7月2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华泽”)收到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网银转款,金额465.5万元。此款项专项用于支持公司孙公司平安鑫海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生产运营,确保生产平稳运行。待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数额最终确定后,该款项作为日后冲抵大股东归还占用资金的备抵款项。此外,近日经核查相关记账凭证、原始凭证,自2016 年4月起至2016年6月,陕西华泽陆续收到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汇款合计金额555.89万元。加上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代为支付应由公司支付的审计费用共计135万元。因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计收到关联方偿还资金合计约1,156.39万元。公司将继续做好大股东资金占用事项的督促工作和披露工作。 2016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请求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展期偿还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收到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请求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展期偿还>
    的公告》。 2017年2月13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申请变更承诺还款期限的议案》,该议案未获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14日披露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年5月26日,公司披露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与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王应虎、王涛、王辉、平安鑫海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陕西华江新材料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公司正在就该项诉讼积极开展应诉工作。 2017年6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关联方占用的自查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7-061)。 2017年7月1日,公司披露了上述自查进展公告中所指的其中一笔或有占用和担保(2794万元债务转移)的涉诉公告,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17-075。 2017年7月4日,公司披露了2017年5月26日所涉合同纠纷一案(3288万元债务转移)的进展情况,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17-078。 2017年7月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7〕80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调查完毕,依法拟对公司等做出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决定。目前,尚未开始听证、申辩等行政程序。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17-080。 2017年7月21日,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对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因《借款债务转移协议》涉及违规关联担保的事项,公司被处以责令整改监管措施,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17-088、089。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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