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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将就新版《铅酸蓄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答疑
2016-11-10 12:26:26
关键词:铅蓄电池生产许可证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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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重新修订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并对包括铅酸蓄电池在内的60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 11月1日,新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简称“通则”)和新版《铅酸蓄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简称“细则”)正式实施。

  由于很多铅蓄电池企业对于 “通则”和“细则”了解不足,咨询问题较多,中国电器工业协会铅酸蓄电池分会于日前发布了《关于收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及<铅酸蓄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咨询问题的通知》,将就上述两个文件向铅蓄电池企业收集需要答疑的问题,并收集到的问题进行统一解读。

  附:

  关于收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及《 铅酸蓄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咨询问题的通知

  各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

  国家质检总局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发布了《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和 60 类工业产品实施细则的公告》(2016 年第 102号令)。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铅酸蓄电池分会近期接到来自全国各地蓄电池生产企业的咨询电话, 问题很多, 为确保两个文件的有效实施, 帮助企业更好了解通则及细则, 现收集对通则及细则中需要答疑的问题。 请于 2016年 11 月 25 日前将附表 1、 附表 2 反馈至铅酸蓄电池分会秘书处。 具体解读时间另行通知。

  电子邮箱: qiansuanfenhui@vip.126.com

  电话/传真: 024-25326069

  联 系 人: 梁晶晶

  2016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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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新版许可证实施细则问题咨询通知.pdf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1).pdf

铅酸蓄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pdf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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