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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90:五矿资本拟转让新材料事业部所属资产及子公司股权项目涉及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7)第3918-01号)
2017-09-30 08:00:00
涉及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目录

    资产评估师声明......1

    评估报告摘要......2

    评估报告正文......4

       一、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4

       二、 评估目的......11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11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18

       五、 评估基准日......18

       六、 评估依据......18

       七、 评估方法......22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35

       九、 评估假设......37

       十、 评估结论......39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40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42

       十三、评估报告日......43

    评估报告附件......44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I

                 涉及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及经营预测资料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人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人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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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本摘要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认真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新材料事业部所属资产及子公司股权项目涉及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及负债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因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新材料事业部所属资产及子公司股权事宜,为此需要对评估基准日所涉及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及负债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对象: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及负债的市场价值。

     评估范围: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及负债。资产类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负债类包括: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评估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评估结论:本评估报告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具体评估结论如下:

     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58,523.71万

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89,389.20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69,134.5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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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收益法评估后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及负债市场价值

63,330.52万元,减值额为5,803.99万元,减值率8.40%。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及负债市场价值评估结果为63,330.52万元。

     本评估报告仅为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

据,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限自评估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起一年

有效。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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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新材料事业部所属资产及子公司股权项目涉及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评估报告正文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的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新材料事业部所属资产及子公司股权项目涉及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及负债在2016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次评估的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均为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一)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简介

     1.简介

     公司名称: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资本”或“公司”)

     公司地址:长沙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麓枫路69号

     法定代表人:任珠峰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证券代码:600390

     注册资金:人民币叁拾柒亿肆仟捌佰叁拾捌万柒仟捌佰捌拾贰元整

     成立日期:1999年8月31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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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自有资产进行高新技术产业、房地产项目的投资及其他实业投资,投资咨询,资产受托管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金属材料及制品、电子材料及制品、电源材料及制品、机电产品及设备、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品)的生产、销售;高新技术开发;企业策划;企业经营管理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矿产品的开采(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加工、销售;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技术开发、成果转让、咨询服务(不含中介);经营本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核定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股权结构及变更情况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即原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由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原长沙矿冶研究院)、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八研究所(原信息产业部电子第四十八研究所)、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银佳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冶金进出口湖南公司等5家单位共同发起,经国家经贸委以国经贸企改[1999]718号文批准同意设立。1999年8月31日经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批准登记注册,注册资本6,670万元人民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4300001004097,注册地址为长沙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麓枫路 69 号。公司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66号。

     2000年 12月 1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行字

(2000)173 号文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4,000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670万元。2006年公司实施了

股权分置改革。

     2007年6月,公司将资本公积金5,335万元转增股本,转增后公

司总股本由原来的10,670万股变更为16,005万股,变更后,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注册430000000027178号。

     2012年10月18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金瑞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3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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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528万股新股。2013年3月公司开始向

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35,278,745股,2013年4月1日,公司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登记工作,2013年7月公司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201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 2013年4月 1日公司总股本

195,328,745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合计转增195,328,74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90,657,490股。2013

年7月9日,公司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此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登记工作,2013年12月公司完成工商变

更手续,变更后,注册资本为390,657,490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

号为430000000027178。

     2015年4月29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金瑞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7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000万股新股。2015年7月3日,天职国际出具天职业字【2015】10644 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15年7月3日,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598,91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67,799,999.22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2,289,542.3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5,510,456.92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60,598,911元,资本公积人民币594,911,545.92元。变更后注册资金为人民币肆亿伍仟壹佰贰拾伍万陆仟肆佰零壹元整。

     2016 年,公司通过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59号)核准,公司获准向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金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国华企业有限公司、经易控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6                 涉及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股集团有限公司、经易金业有限责任公司、久勋(北京)咨询有限公司、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8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19,298,972 股购买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00.00%股权、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合计 3.3966%股权、五矿经易期货有限公司合计10.40%股权及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合计1.86%股权等相关资产,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0.15元,以股份支付的对价总额为人民币 18,465,884,565.80元;并获准向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颐和银丰(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及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 10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477,832,509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0.1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999,999,966.35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48,387,882.00元。

     截止评估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向五矿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1,757,017,625股购买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

向深圳市金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7,146,285股及惠州市国

华企业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1,557,536 股购买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合计

3.3966%股权.、向经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16,959,714股、经

易金业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 15,236,167 股及久勋(北京)咨询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 17,155,862 股五矿经易期货有限公司合计 10.40%股

权。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及五矿经易期货有限公司的过户及变更登记手续均已完成,但新发行股份尚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登记手续。

     2017年1月,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合计1.86%股权过户至公司

名下。

     2017年1月1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

健验[2017]1-3号验资报告。根据验资报告,截止2017年1月9日,公

司已完成向8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购买相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7

                 涉及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关资产及向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

金的相关出资事宜。

     2017年4月,公司完成工商信息变更,公司名称由“金瑞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该次事项完成后,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占有五矿资本 1,764,220,035 股,占比47.07%,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占有五矿资本125,626,629股,占比3.35%。

     3.企业产权和经营管理结构:

     五矿资本组织机构完善,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办公室、审计部、法律事务部、证券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企业规划发展部、安全环保监察部、销售部、采购部、总工程师办公室、电池材料技术中心。

     4.新材料事业部所属资产财务和经营状况

     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评估基准日及前三年资产负债表如下:

                           基准日及前三年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637.49       2,434.49       1,591.80        5,907.61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388.56       7,387.70       2,831.01        8,603.36

应收账款                       7,826.83      10,522.29       7,651.87       26,782.27

预付款项                       1,126.06       2,301.13         37.34          338.28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65,053.49      66,297.31      66,897.30       78,976.48

存货                           5,091.08       4,368.04       2,166.22        5,995.8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4.51        122.31             -          951.81

流动资产合计                  83,128.02      93,433.27      81,175.54      127,55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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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资产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0.00        233.00        233.00          233.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2,684.51              -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7,498.24      16,622.51      16,963.52       20,622.44

在建工程                         35.80         19.46       1,313.08        1,849.31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9,751.74       5,085.76       4,824.87        4,691.4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757.26        448.23

   其他非流动资产                  0.00       1,109.01       1,169.72        3,571.89

非流动资产合计                28,043.04      23,517.97      27,188.70       30,968.04

资产总计                     111,171.06     116,951.24     108,364.24      158,523.7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5,600.00      59,678.85      12,758.03       38,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0.00       4,283.35       3,911.00        6,000.00

应付账款                       9,087.52       8,700.67       5,766.68       16,097.27

预收款项                         68.10        116.22        563.84          109.16

应付职工薪酬                   1,653.88        896.89        645.07          731.49

应交税费                        291.17         44.46        229.26          51.95

应付利息                         41.25        113.06         28.81          48.58

应付股利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9

                 涉及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资产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其他应付款                     4,689.66        496.87      14,941.87       21,850.7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0.00       3,000.00       6,000.00          1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1,431.58      77,330.37      44,844.57       82,989.2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9,000.00       6,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60.00

递延收益                                                         -          540.00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1,903.98       1,481.45             -        5,7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903.98       7,481.45             -        6,400.00

负债合计                      42,335.56      84,811.82      44,844.57       89,389.20

      股东权益总计             68,835.50      32,139.42      63,519.67       69,134.51

     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评估基准日当期及前三年利润表如下:

                           基准日当期及前三年利润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一、营业总收入                   46,897.81      74,728.99     60,507.31      77,386.95

其中:营业收入                   46,897.81      74,728.99     60,507.31      77,386.95

二、营业总成本                   61,725.86      76,726.50     65,956.87      75,120.62

其中:营业成本                   44,019.11      71,793.33     58,338.42      70,436.94

营业税金及附加                     266.54         33.13       187.60        438.65

销售费用                          1,645.43       1,676.81     1,146.83       1,717.96

管理费用                          4,181.55       2,009.41     3,238.52       3,422.88

财务费用                          1,799.66       1,188.14      -955.92        -660.10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0

                 涉及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项目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资产减值损失                      1,143.98          4.14      4,001.43        -235.7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投资收益                          8,669.59         21.55           -       6,209.81

其中: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三、营业利润                      2,511.12      -1,954.41     -5,449.56       8,476.14

加:营业外收入                    6,341.05        622.55       112.11        174.22

减:营业外支出                     139.52          3.86       695.36        510.0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16.95          2.02        18.84             -

四、利润总额                      8,712.66      -1,335.72     -6,032.81       8,140.31

减:所得税费用                     328.21        310.28       448.23             -

五、净利润                        8,384.44      -1,646.00     -6,481.04       8,140.31

     新材料事业部评估基准日的会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审计。

     (二) 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不得被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或依赖。

     二、评估目的

     因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新材料事业部所属资产及子公司股权事宜,为此需要对评估基准日所涉及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及负债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就此事项,于2017年8月4日召开总经

理办公会,并一致通过形成《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 评估对象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1

                        涉及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是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及负债的市场价值。

            (二) 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是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及负债。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其他资产等。总资产       账面价值为158,523.71万元;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总负       债账面价值为89,389.20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69,134.51万元。

            房屋建筑物主要项目有办公楼、氧化锰生产厂房及 7000吨项目

       用房等;主要用途为办公和生产;主要结构包括砖混结构、排架结构、框架结构;办公类和生产类房屋取得方式主要为自建;主要建筑物建       成于 1999 年以后。构筑物包括管网工程、工业园道路、工业园围墙及门房工程等,构筑物结构主要为砼混合结构。房屋建(构)筑物主要分布于被评估单位厂区内。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序                                                           建筑面

    房屋名称        用途  房产证号         房产所有权人              所占土地       使用状态

号                                                           积(�O)

1                         长房权证岳麓字   金瑞新材料科技     748.30

    压机车间        科研第00074901号                                              拟拆除

                                            股份有限公司

2  7号楼                 长房权证岳麓字   金瑞新材料科技   1,706.27

                     科研第00074908号                                              正常在用

                                            股份有限公司

3                         长房权证岳麓字   金瑞新材料科技     517.02

    金刚石新一车间  厂房第00074922号                                              拟拆除

                                            股份有限公司

4                         长房权证岳麓字   金瑞新材料科技     397.50

    叶腊石生产车间  厂房第00074927号                                              拟拆除

                                            股份有限公司

5                         长房权证岳麓字   金瑞新材料科技     397.50

    碳片生产车间    厂房第00074918号                                              拟拆除

                                            股份有限公司

6  新三车间附房    厂房  长房权证岳麓字   金瑞新材料科技   1,318.60                 拟拆除

    金刚石新三车间  厂房第00074914号    股份有限公司                             拟拆除

7                         长房权证岳麓字                    1,113.35

    金刚石四车间    厂房第00080871号    长沙矿冶研究院                           正常在用

8                         长房权证岳麓字   金瑞新材料科技   3,297.41

    制品车间        厂房第709133556号                              长国用(2014) 出租

                                            股份有限公司

9                         长房权证岳麓字   金瑞新材料科技   2,061.48第088403号

    制品车间        仓库第709131624号                                             出租

                                            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2

                        涉及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序                                                           建筑面

    房屋名称        用途  房产证号         房产所有权人              所占土地       使用状态

号                                                           积(�O)

10                         长房权证岳麓字   金瑞新材料科技     701.88

    金工车间        厂房第00074915号                                              拟拆除

                                            股份有限公司

11                        长房权证岳麓字   金瑞新材料科技      89.99

    球磨机房        厂房第00074926号                                              拟拆除

                                            股份有限公司

12                         长房权证岳麓字   金瑞新材料科技   1,477.67

    机修车间        科研第00074903号                                              拟拆除

                                            股份有限公司

13                         长房权证岳麓字   金瑞新材料科技   1,601.72

    锻工车间        科研第00074902号                                              拟拆除

                                            股份有限公司

14                         长房权证岳麓字   金瑞新材料科技     350.92

    风机房及控制室  科研第00074912号                                              拟拆除

                                            股份有限公司

15                                          金瑞新材料科技   1,450.00

    氧化锰厂仓库    厂房无                                                        拟拆除

                                            股份有限公司

16  反应车间        厂房  长房权证岳麓字   金瑞新材料科技   1,482.30  长国用(2014) 正常在用

      风机房动力    厂房第709183409号    股份有限公司              第088403号      正常在用

17  干燥车间        厂房  长房权证岳麓字   金瑞新材料科技   1,271.94  长国用(2014) 正常在用

      罗茨风机房    厂房第709183410号    股份有限公司              第088403号      正常在用

18                         长房权证岳麓字   金瑞新材料科技   1,408.24  长国用(2014)

    辅助车间        厂房第709183315号                              第088403号     出租

                                            股份有限公司

19                         长房权证岳麓字   金瑞新材料科技     758.50

    金刚石辅助车间  厂房第00074916号                                              拟拆除

                                            股份有限公司

20                         长房权证岳麓字   金瑞新材料科技   2,915.50

    学术楼          办公第709140162号                                             正常在用

                                            股份有限公司

21                         长房权证岳麓字   金瑞新材料科技     772.75  长国用(2014)

    机房            厂房第709184656号                              第088403号     正常在用

                                            股份有限公司

22  氧化锰车间            长房权证岳麓字   金瑞新材料科技   2,284.20                 拟拆除

                     厂房第00074920号

      原材料仓库                           股份有限公司                               拟拆除

23                         长房权证岳麓字   金瑞新材料科技    1342.45

    金刚石新二车间  厂房第00074919号                                              拟拆除

                                            股份有限公司

24  提纯车间        厂房无                               1,820.00                  拟拆除

25                         长房权证岳麓字   金瑞新材料科技    1442.75

    金刚石二车间    科研第00074909号                                              正常在用

                                            股份有限公司

26  干燥车间        厂房无                                1,055.00                 拟拆除

27  压机车间钢结构  厂房  长房权证岳麓字   金瑞新材料科技   3,745.84  长国用(2014) 闲置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3

                        涉及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序                                                           建筑面

    房屋名称        用途  房产证号         房产所有权人              所占土地       使用状态

号                                                           积(�O)

                           第709113612号    股份有限公司              第088404号

28                         长房权证岳麓字   金瑞新材料科技    6539.52 长国用(2014)

    合成车间        厂房第714102409号                              第088403号     正常在用

                                            股份有限公司

29                         长房权证岳麓字   金瑞新材料科技  10,025.34  长国用(2014)

    综合楼          住宅第00461570号                              第088404号     正常在用

                                            股份有限公司

30                         长房权证岳麓字   金瑞新材料科技   4,627.25  长国用(2014)

    公寓楼          住宅第00461571号                              第088404号     正常在用

                                            股份有限公司

31  装备一车间      厂房无                               11,244.00  长国用(2014) 出租

                                                                      第088404号

32                         长房权证岳麓字   金瑞新材料科技   2,213.51  长国用(2014)

    检测中心        办公第712266527号                              第088402号     正常在用

                                            股份有限公司

33                         长房权证岳麓字   金瑞新材料科技   1,033.88

    轧制加工车间    科研第00074907号                                              拟拆除

                                            股份有限公司

34                         长房权证岳麓字   金瑞新材料科技     264.55

    冲片及办公室    科研第00074904号                                              拟拆除

                                            股份有限公司

35                         长房权证岳麓字   金瑞新材料科技   1,247.98

    熔炼二车间      科研第00074906号                                              拟拆除

                                            股份有限公司

36                         长房权证岳麓字   金瑞新材料科技   1,005.18

    熔炼一车间      科研第00074913号                                              拟拆除

                                            股份有限公司

37                         长房权证岳麓字   金瑞新材料科技     415.56

    办公楼          办公第00074923号                                              拟拆除

                                            股份有限公司

38                         长房权证岳麓字   金瑞新材料科技     450.83

    刨床车间        厂房第00074925号                                              拟拆除

                                            股份有限公司

39                         长房权证岳麓字   金瑞新材料科技     735.18

    新加工车间      厂房第00074928号                                              拟拆除

                                            股份有限公司

40  备料车间        厂房无                                 194.71                 正常在用

41                         长房权证岳麓字   金瑞新材料科技     558.83

    工业园变电站    厂房第709182746号                                             正常在用

                                            股份有限公司

42                         长国用(2014)第  金瑞新材料科技     370.70  长国用(2014)

    锅炉房及浴室    厂房  088402号                                   第088402号     正常在用

                                            股份有限公司

43                         长国用(2014)第  金瑞新材料科技     302.56  长国用(2014)

    制铁粉车间      厂房  088402号                                   第088402号     正常在用

                                            股份有限公司

44  合成车间        厂房  长国用(2014)第  金瑞新材料科技   3,201.83  长国用(2014) 正常在用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4

                        涉及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序                                                           建筑面

    房屋名称        用途  房产证号         房产所有权人              所占土地       使用状态

号                                                           积(�O)

                           088402号         股份有限公司              第088402号

45                         长国用(2014)第  金瑞新材料科技     197.51  长国用(2014)

    空压机房        厂房  088402号                                   第088402号     正常在用

                                            股份有限公司

46                         长国用(2014)第  金瑞新材料科技   1,887.29  长国用(2014)

    模具车间        厂房  088402号                                   第088402号     正常在用

                                            股份有限公司

47                         长国用(2014)第  金瑞新材料科技   1,805.01  长国用(2014)

    电解车间        厂房  088402号                                   第088402号     正常在用

                                            股份有限公司

48                         长国用(2014)第  金瑞新材料科技   5,501.68  长国用(2014)

    烧结车间        厂房  088402号                                   第088402号     正常在用

                                            股份有限公司

49                         长国用(2014)第  金瑞新材料科技   1,556.87  长国用(2014)

    磨洗车间        厂房  088401号                                   第088401号     正常在用

                                            股份有限公司

50                         长国用(2014)第  金瑞新材料科技   4,604.54  长国用(2014)

    分检仓库        仓储  088401号                                   第088401号     正常在用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97,513.39

            纳入评估范围的大部分设备类资产购置时间较久,机器设备主要       包括25000吨/年四氧化三锰、7000吨/年三元复合材料生产线设备、干燥机设备、起重运输设备、动力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工业炉窑、试验仪表、专用设备和其他设备。设备使用状况基本正常。

            纳入评估范围的土建工程主要为新建的 7000吨项目设备安装及

       厂区零星改造工程。7000吨项目工程开工于2015年,预计2017年10

       月完工。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为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长沙市岳麓区麓谷产业基地的四宗国有工业土地使用权。待估宗地利用状况详见下表。

        序号       土地证号        面积    取得日期  土地终止日期   土地用途   剩余使用年期

              长国用(2014)第

          1                      10,569.07  2012/9/18    2052/12/11      工业        35.97

              088401号

              长国用(2014)第

          2                      37,514.73  2012/9/18    2049/11/25      工业        32.92

              088402号

          3   长国用(2014)第     28,814.06   2002/5/5    2051/10/20      工业        34.82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5

                   涉及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序号       土地证号        面积    取得日期  土地终止日期   土地用途   剩余使用年期

          088403号

          长国用(2014)第

     4                      75,373.58   2003/9/4    2054/3/30       工业        37.27

          088404号

        纳入评估范围的采矿权是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  公司松桃县白石溪锰矿。采矿许可证号为C5200002012102120127321;采矿权人: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开采矿种:锰  矿;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10.00万吨/年;矿区面积:1.3791  平方千米;有效期限:壹拾叁年捌个月,自2014年5月至2028年1月;发证机关:贵州省国土资源厅。

        由5个拐点圈定,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如下(1980西安坐标系):

              点号                    X坐标                     Y坐标

                0                     3105020.00                 36589035.00

                1                     3106060.00                 36588465.00

                2                     3105105.00                 36587435.00

                3                     3104450.00                 36587820.00

                4                     3104615.00                 36588370.00

        开采深度:由830米至400米标高

        本次评估范围即为上述拐点圈定范围内资源储量。

        纳入评估范围的专利资产有11项专利的研发支出均计入了费

  用,未转入无形资产;有2项为外购取得,时间较久,现技术已公开;

有1项为被评估单位的控股子公司晶源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

年9月18日重组抵债转入,该专利权已终止。核算内容共14项,账

  面价值为0。评估基准日,专利资产的基本状况如下:

序        专利名称          专利     专利申请号     专利       专利    申请  备注

号                          类别     或者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日   国别

    硬盘磁头的抛光液及                                                          研发

1                          发明专利  ZL201110058816.6    2011/3/11   2013/10/23  中国

    其制备方法                                                                   支出

    用电解金属锰浸出渣                                                          均计

2                          发明专利   ZL201110110379.8    2011/4/29    2012/11/7  中国

    制备硫酸锰的方法                                                            入了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6

                   涉及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序        专利名称          专利     专利申请号     专利       专利    申请  备注

号                          类别     或者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日   国别

    用菱锰矿制备四氧化                                                          费

3                          发明专利    ZL201110110380    2011/4/29    2012/8/29  中国

    三锰的方法                                                                   用,

    用电解金属锰浸出渣                                                          未转

4                          发明专利   ZL201110110416.5    2011/4/29     2013/6/5  中国

    制备醋酸锰的方法                                                            入无

    内置过渡层金刚石复                                                          形资

5                          实用新型  ZL200820053430.X    2008/6/13    2009/3/18  中国

    合片                                                                         产

    共晶合成法制取锰锌                                                          已终

6                          发明专利      ZL99115479.7    1999/7/15    2001/1/24  中国

    铁氧体颗粒料                                                                 止

    生产四氧化三锰的方

7                          发明专利      ZL98112698.7    2000/5/10    2003/6/25  中国

    法                                                                           已无

    生产高纯四氧化三锰                                                           价值

8                          发明专利      ZL98112699.5    2000/5/10    2003/6/25  中国

    的方法

    磷酸亚铁锂正极材料

9                          发明专利  ZL201310259641.4    2013/6/26   2015/12/23  中国

    的制备方法

    用四氧化三锰制备锂

10  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锰    发明专利  ZL201110179199.5    2011/6/29     2013/7/3  中国

    酸锂的方法

                                                                                  费用

    复合掺杂及包覆型锂

                                                                                  化处

11  离子电池正极材料      发明专利  ZL201310271596.4     2013/7/1   2015/10/28  中国

                                                                                    理;

    LiFePO4及其制备方法

                                                                                  尚未

    一种锂离子电池正极

                                                                                  投入

12  材料镍钴锰酸锂的制    发明专利  ZL200810143222.3    2008/9/17    2010/6/16  中国

                                                                                  使用

    备方法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

13  磷酸亚铁锂及其制备    发明专利   ZL201310518026   2013/10/28    2015/12/2  中国

    方法

14  一种锂离子电池用正    发明专利  ZL201310520251.8   2013/10/28     2016/3/2  中国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7

                   涉及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序        专利名称          专利     专利申请号     专利       专利    申请  备注

号                          类别     或者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日   国别

    极材料磷酸亚铁锂及

    其制备方法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商标包括8项以“金瑞”图标注册的商标,分

  别应用于不同类别的产品。金瑞科技为被评估单位的旧称,2017年4

  月被评估单位已变更名称为五矿资本,目前新材料事业部只有四氧化三锰产品在使用该商标,上述商标均未入账。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负债账面价值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审计。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评估目的,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是2016年12月31日。

        评估基准日由委托人确定。

       六、评估依据

       (一)经济行为依据

       2017年8月4日形成的《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

  议》。

       (二)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8

                 涉及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年10月28日第十

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7.《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

     8.《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

     9.《关于印发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的通知》(国资办发[1992]36号);

     10.《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号);

     11.《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2号);

     12.《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

     13.《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产权[2009]941号);

     14.《关于印发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
  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3〕64号); 15.《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06年 12月 30日国务院第163次常务会议通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9 涉及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18.《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31号); (三)评估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 3.《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 [2003]18号); 4.《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号); 5.《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中评协[2007]189号); 6.《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07]189号); 7.《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07]189号); 8.《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08]217号); 9.《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08]217号); 10.《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1]228号); 11.《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07]189号); 12.《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0]214号); 13.《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1]227号); 14.《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11]230号); 15.《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中评协[2011]230号); 16.《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1]230号); 17.《资产评估准则-利用专家工作》(中评协[2012]244号); 18.《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中评协[2012]248号)。 (四)权属依据 1.国有土地使用证; 2.房屋所有权证; 3.专利证书; 4.商标权证书; 5.其他有关产权证明。 (五)取价依据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 涉及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1.《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 2.《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 3.《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 4.《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 5.《财政部关于印发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
      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 6.《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 7.评估基准日银行存贷款基准利率及外汇汇率; 8.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4]113号);9.《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建办标[2016]4号); 10.《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2014年; 11.《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2014年; 12.《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2014年; 13.《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2014年; 14.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机 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15.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贯彻湘政发[2002]17号文件 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02]275号); 16.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工程造价与价格信息; 17.《2016年机电产品报价手册》; 18.企业提供的商业计划书、项目投资概算、设计概算等资料;19.企业提供的相关工程预决算资料; 20.企业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发包合同;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1 涉及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21.企业提供的在建工程付款进度统计资料及相关付款凭证; 22.企业提供的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23.企业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原材料购买合同; 24.企业有关部门提供的未来年度经营计划; 25.企业提供的主要产品目前及未来年度市场预测资料; 26.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及收集的其他相关估价信息资料; 27.与此次资产评估有关的其他资料。 (六)其他参考依据 1.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清单和评估申报表;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出具的天健京审〔2017〕1768号审计报告; 3.湖南省财政厅、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新型墙体材 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财综〔2008〕53号); 4.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财综[2003]46号);5.《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 6.《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 7.《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2015); 8.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库。 七、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主要有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2 涉及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规定,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者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以及三种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条件,本次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为:收益法、资产基础法。评估方法选择理由如下: 市场法需要有公开活跃的市场作为基础,参照物及有关指标、技术参数等资料可搜集到。但目前国内类似的交易案例很少,并且信息不易取得,无法寻找足够数量的可比交易案例,因此本项目不宜采用市场法。根据委托人、评估对象提供的资料和本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 (一) 收益法 本次评估选用现金流量折现法中的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 现金流量折现法的描述具体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1.企业整体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是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付息债务价值之和。根据被评估单位的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1)经营性资产价值 经营性资产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相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所涉及的资产与负债。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P n Fi Fn (1g) i1(1r)i-0.5 (rg)(1r)n-0.5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3 涉及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其中:P:评估基准日的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 Fi:评估基准日后第i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Fn:预测期末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此处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n:预测期; i:预测期第i年; g:永续期增长率。 其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息前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 其中,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公式如下: WACC Ke E Kd(1t) D ED ED 其中:ke:权益资本成本; kd:付息债务资本成本; E:权益的市场价值; D:付息债务的市场价值; t:所得税率。 其中,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Ke rf MRPβrc 其中:rf:无风险利率; MRP:市场风险溢价; β: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2)溢余资产价值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3)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4 涉及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新材料事业部本部的非经营性资产为其他应收款――内部非经营性往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无形资产――矿业权、无形资产――专利技术、其他非流动资产――预付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一0三地质大队的探矿权款、固定资产――非经营性固定资产;非经营性负债主要是其他应付款――内部非经营性往来、应付利息、递延收益――研发项目补助资金。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2.付息债务价值 付息债务是指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需要支付利息的负债。被评估单位的付息债务为短期借款等,付息债务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二) 资产基础法 1.流动资产 评估范围内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为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通过核实银行对账单、银行函证等,以核实后的价值确定评估值。 (2)应收票据,截止评估报告日,评估基准日的应收票据均已到期收回,评估人员查阅了新材料事业部本部的应收票据到期收款凭证。 应收票据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3)各种应收款项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对于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都能收回的,按全部应收款额计算评估值;对于很可能收不回部分款项的,在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的数额时,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按照账龄分析法,估计出这部分可能收不回的款项,作为风险损失扣除后计算评估值;对于有确凿根据表明无法收回的,按零值计算;账面上的“坏账准备”科目按零值计算。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5 涉及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4)预付账款,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货物形成资产或权利的价值确定评估值。对于能够收回相应货物的或权利的,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对于那些有确凿证据表明收不回相应货物,也不能形成相应资产或权益的预付账款,其评估值为零。 (5)原材料,对于原材料的评估,按照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及相关采购费用计算评估值。 (6)在产品,对于四氧化三锰的中间产品,由于生产过程难已确定完工程度,按账面价值确认;对于微粉半成品、细料半成品,由于产业结构调整,金刚石生产线已报废,半成品已无利用价值,按零评估。 (7)委托加工物资,按照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及相关采购费用计算评估值。 (8)产成品,一般以其完全成本为基础,根据该产品市场销售情况决定是否加上适当的利润。对于十分畅销的产品,根据其出厂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和全部税金确定评估值;对于正常销售的产品,根据其出厂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适当数额的税后利润确定评估值;对于勉强能销售出去的产品,根据其出厂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税后利润确定评估值;对于滞销、积压、降价销售产品,根据其可变现净值确定评估值。 (9)材料采购,评估人员审核了采购材料的票据、付款情况,按账面价值评估。 (10)其他流动资产为待抵扣进项税额,未来可抵扣,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评估人员首先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形成的原因、账面值和实际状况进行了取证核实,并查阅了投资协议、股东会决议、章程和有关会计记录等,以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在此基础上对被投资单位进行评估。由于五矿资产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被 投资单位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约为0.08%,持有数量为 2,500,000.00股,持有比例极小,也没有委派人员参与经营管理,对被投资单位没有控制权和重大影响。本次评估以被投资单位提供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6 涉及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会计报表为基础,按照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持股比例乘以被投资企业报表净资产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评估值。 3.机器设备 A、对于机器设备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根据企业提供的机器设备明细清单,进行了核对,做到账表相符,同时通过对有关的合同、法律权属证明及会计凭证审查核实对其权属予以确认。在此基础上,组织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对主要设备进行了必要的现场勘察和核实。 (1)重置全价的确定 机器设备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中可抵扣的增值税和运费中可抵扣的增值税 ①设备购置费 国产机器设备主要依据《2016 中国机电产品报价手册》、向生 产厂家询价或从有关报价资料上查找现行市场价格,对于没有查询到设备出厂价的参考最近购置的同类设备合同价格确定。 ②运杂费 具体计算公式为: 运杂费是指设备在运输过程中的运输费、装卸搬运费及其他有关的各项杂费。运杂费计算公式如下: 运杂费=设备购置价×运杂费率 运杂费率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确定设备运杂费费率。 ③安装工程费 安装工程费主要为安装调试费及设备基础费。如果设备基础是独立的,或与建筑物密不可分,设备基础费在房屋建筑物类资产评估中考虑,其余情形的设备基础费在设备安装工程费中考虑。 对需要计算设备基础费的设备,依据《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机械计(1995)1041号,《国内设备基础费概算指标》确定设备基础费费率,则: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7 涉及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设备基础费=设备购置价×设备基础费费率 对需要计算安装调试费的设备,根据《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确定安装调试费率,则: 设备安装调试费=设备购置价×设备安装调试费率。 ④前期及其他费用 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工程建设投资额,根据行业、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⑤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合理建设工期,参照评估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以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等费用总和为基数按照资金均匀投入计取。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合理建设工期× 贷款基准利率×1/2 ⑥设备购置价中可抵扣的增值税 根据“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 设备,计算出可抵扣的增值税。 对于运输设备,按照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加上车辆购置 税、牌照费等其它合理费用,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确定其重置全 价。运输设备重置全价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全价=购置价+购置价×10%/(1+17%)+牌照费-购置价中可抵扣 的增值税 (2)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①对于专用设备和通用机器设备,主要依据设备经济寿命年 限、已使用年限,通过对设备使用状况、技术状况的现场勘查了 解,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然后按以下公式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8 涉及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②对于电子设备、空调设备等小型设备,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来确定其综合成新率;对于大型的电子设备还参考其工作环境、设备的运行状况等来确定其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 ×100% 综合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调整系数 ③对于车辆,主要依据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以车辆行驶里程确定成新率,然后结合现场勘查情况进行调整。计算公式如下: 行驶里程成新率=(规定行驶里程-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3)评估值的确定 设备评估值=设备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B、市场法 对于部分电子设备、办公家具,按照评估基准日的二手市场价格,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4.房屋建构筑物 (1)重置全价的确定 房屋建(构)筑物的重置全价一般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和资金成本,房屋建(构)筑物的重置全价应该扣除相应的增值税。房屋建(构)筑物重置全价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全价=建安综合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工程中可抵扣的增值税 ①建安综合造价 对于大型、价值高、重要的建(构)筑物,采用重编概算法确定其建安综合造价,即以待估建(构)筑物决算中的工程量为基础,根据当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9 涉及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地执行的定额标准和有关取费文件,分别计算土建工程费用和安装工程费用等,得到建安综合造价。 对于价值量小、结构简单的建(构)筑物采用单方造价法确定其建安综合造价。 ②前期及其他费用 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工程建设投资额,根据行业、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③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合理建设工期,参照评估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以建安综合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等总和为基数按照资金均匀投入计取。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建安综合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合理建设工期× 贷款基准利率×1/2。 ④房屋建(构)筑物重置全价中可抵扣的增值税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房屋建(构)筑物,计算出可抵扣的增值税。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文件规定,被评估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房屋建(构)筑物,房屋建(构)筑物重置全价应该扣除相应的增值税。对于建安工程增值税按 11%进行扣除,对于前期费用及其他按6%进行扣除。房屋建(构)筑物重置全价计算公式如下:房屋建(构)筑物重置全价=建安综合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工程中可抵扣的增值税 (2)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综合成新率按照以下公式确定: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式中尚可使用年限根据评估范围内房屋建(构)筑物耐用年限和已使用年限,结合现场勘查、房屋建(构)筑物历年更新改造情况、房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0 涉及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屋维护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在成新率确定过程中,以委估对象能否有继续使用功能为前提,以基础和主体结构的稳定性和牢固性为主要条件,而装修和配套设施只有在基础和主体结构能继续使用的前提下计算其新旧程度,并且作为修正基础和主体结构成新率的辅助条件。 (3)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5.在建工程 根据在建工程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1)未完工项目 对于开工时间距评估基准日半年内的在建项目,以核实后的帐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对于开工时间距评估基准日半年以上的在建项目,如果账面价值中不包含资金成本,则按照合理建设工期加计资金成本;如果账面值与评估基准日价格水平有较大差异,则按照评估基准日的价格水平进行工程造价调整。 (2)纯待摊费用 对于纯待摊费用,经核实是未来在建项目所必需的,以核实后帐面价值作为评估值,否则评估为零。 6.土地使用权 本次评估,土地使用权评估是委托方委托北京中企华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京中企华(2017)(土估)字第0039号《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新材料事业部所属资产及子公司股权项目所涉及的位于长沙市岳麓区麓谷产业基地的四宗国有工业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评估》。根据该土地评估报告,土地评估使用了成本逼近法和市场比较法两种方法。最终选取两种评估方法的简单算术平均值作为土地使用权评估结果。 (1)市场比较法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1 涉及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市场比较法是利用土地市场已有的成交地价,根据替代原则,以条件类似或使用价格相同的土地买卖、租赁案例与待估宗地加以对照比较,就两者之间在影响地价的交易情况、期日、区域及个别因素等差别进行修正,求取待估宗地在评估期日时地价的方法。 市场比较法计算公式: 公式:V=VBABCD 其中: V--估价宗地价格; VB--比较实例价格; A--待估宗地交易情况指数/比较实例交易情况指数; B--待估宗地估价基准日地价指数/比较实例交易期日地价指数; C--待估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D--待估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2)成本逼近法 成本逼近法是以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再加上一定的利息、利润、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增值收益来确定土地价格的估价方法。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土地价格=土地取得费+相关税费+土地开发费+投资利息+投资利润+土地增值收益 7.矿业权资产 本次评估对采矿权单独出具了《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松桃县白石溪锰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中企华矿评报字[2017]第008号)。评估结果直接引用矿权评估报告,具体详见《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松桃县白石溪锰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中企华矿评报字[2017]第008号)。 8.无形资产―专利 依据《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无形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可采用成本法、收益法或市场法进行评估,并分析评估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用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2 涉及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纳入评估范围的11项发明专利均未实施,专利产品产业化应用 尚需时日。上述被评估专利研发过程资料齐全、规范、完整,主要按其实际发生途径进行归集,评估时可以重新开发被评估专利所花费的物化劳动来确定被评估专利的价值,因此本次采用成本法评估。 专利的价值=(研发专利费用+资金成本+合理利润)×(1-贬值率) 研发专利费用主要为研发专利所发生的人工费、折旧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等。 资金成本主要是按照合理的研发期,取相应年度的贷款利率,计算研发期间合理的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研发专利费用×合理研发期÷2×利率 合理利润=(研发专利费用+资金成本)×[(1+利润率)n-1] 9.无形资产―商标 纳入评估范围的8项商标资产均以同一“金瑞”图标注册,分别应 用于不同类别的产品,根据收集的商标证书,上述商标均处于有效期内。金瑞科技为被评估单位的旧称,2017年4月被评估单位已变更名称为五矿资本,目前新材料事业部本部只有四氧化三锰产品在使用该商标,且上述商标均未入账,因此对上述商标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值=(设计费用+注册费用)×(1-贬值率) 贬值率=(经济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年限 10.其他无形资产 软件类无形资产。根据软件类无形资产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具体如下:(1)对于评估基准日市场上有销售的外购软件,按照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作为评估值;(2)对于评估基准日市场上有销售但版本已经升级的外购软件,按照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扣减软件升级费用后作为评估值;(3)对于评估基准日市场上有销售的但是现有版本过老,升级不经济的软件,评估值为零;(4)对于定制软件,以向软件开发商的询价作为评估值;(5)对于已经停止使用,经向企业核实无使用价值的软件,评估值为零。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3 涉及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11.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内容分别为 2012 年预付贵州省地质矿产勘 查开发局一0三地质大队的探矿权款、2016年预付7000吨项目购置 设备款。 被评估单位于2012年预付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一0三地 质大队的探矿权款,该款项支付的是太平锰矿探矿权、平土锰矿探矿权部分处置价款,根据2012年6月9日,铜仁市人民政府与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及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三方协议,铜仁市人民政府将其持有的松桃县太平锰矿和松桃县平土锰矿 60%的矿业权权益处置给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继续持有松桃县太平锰矿和松桃县平土锰矿 40%的矿业权权益,且授权其下属单位103地质大队与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组建成立合资矿业公司,并将登记在103地质大队名下的太平锰矿探矿权、平土锰矿探矿权变更登记到双方共同组建的合资矿业公司(即现贵州金贵矿业有限公司)下,由合资矿业公司负责开展后续地质勘查及矿山开发利用工作,由于此探矿权并未登记到贵州金贵矿业有限公司名下,故按账面价值确认评估值。 报告期内,预付 7000 吨项目购置设备款购置的设备已到位,正 在安装过程中,经核实无误按账面价值评估。 12.负债 关于流动负债中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以及非流动负债中专项应付款、递延收益及其他非流动负债的评估,我们根据企业提供的各项目明细表,以经过审查核实后的审计数作为其评估值。对于非流动负债中的递延收益,由于无需支付,对企业来说已形成实际收益,但该部分收益仍需缴纳所得税,因此以该款项所需缴纳所得税作为评估值。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4 涉及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评估人员于2017年8月12日至2017年9月25日对评估对象涉 及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评估。主要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如下: (一) 接受委托 2017年8月12日,我公司与委托人就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 估范围、评估基准日等评估业务基本事项,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等达成协议,并与委托人协商拟定了相应的评估计划。 (二) 前期准备 1.拟定评估方案 针对本项目资产的特点,为了保证质量、统一评估方法和参 数,结合以往从事同类企业评估工作的经验和评估范围内企业资产的特点,评估人员编制了评估计划,包括评估的具体步骤、时间进度、人员安排和技术方案等内容,拟定了《资产评估操作方案》。 2.组建评估团队 接受委托后,根据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分布、所属行业和资产 量,我公司根据评估计划组成了评估小组,确定了该项目的总负责人及现场负责人,组织了评估工作队伍,配备了相关专业的评估(技术)人员。 3.实施项目培训 (1)对被评估单位人员培训 为使被评估单位的财务与资产管理人员理解并做好资产评估材料的填报工作,确保评估申报材料的质量,我公司准备了企业培训材料,对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并派专人对资产评估材料填报中碰到的问题进行解答。 (2)对评估人员培训 为了保证评估项目的质量和提高工作效率,贯彻落实拟定的资产评估操作方案,我公司对项目团队成员讲解了项目的经济行为背景、评估对象涉及资产的特点、评估技术思路和具体操作要求等。 (三) 现场调查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5 涉及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评估人员于2017年8月12日至2017年9月8日对评估对象涉及 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必要的清查核实,对被评估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1.资产核实 (1)指导被评估单位填表和准备应向评估机构提供的资料 评估人员指导被评估单位的财务与资产管理人员在自行资产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评估机构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及其填写要求、资料清单等,对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进行细致准确的填报,同时收集准备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和反映性能、状态、经济技术指标等情况的文件资料等。 (2)初步审查和完善被评估单位填报的资产评估申报表 评估人员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了解纳入评估范围的具体资产的详细状况,然后仔细审查各类“资产评估申报表”,检查有无填项不全、错填、资产项目不明确等情况,并根据经验及掌握的有关资料,检查“资产评估申报表”有无漏项等,同时反馈给被评估单位对“资产评估申报表”进行完善。 (3)现场实地勘查 根据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类型、数量和分布状况,评估人员在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的配合下,按照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各项资产进行了现场勘查,并针对不同的资产性质及特点,采取了不同的勘查方法。 (4)补充、修改和完善资产评估申报表 评估人员根据现场实地勘查结果,并和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充分沟通,进一步完善“资产评估申报表”,以做到:账、表、实相符。 (5)查验产权证明文件资料 评估人员对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土地使用权、专利等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资料进行查验,对权属资料不完善、权属不清晰的情况提请企业核实或出具相关产权说明文件。 2.尽职调查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6 涉及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评估人员为了充分了解被评估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被评估单位的历史沿革、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必要的产权和经营管理结构; (2)被评估单位的资产、财务、生产经营管理状况; (3)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和财务预测信息; (4)评估对象、被评估单位以往的评估及交易情况; (5)影响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的宏观、区域经济因素; (6)被评估单位所在行业的发展状况与前景; (7)其他相关信息资料。 (四) 资料收集 评估人员根据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评估资料收集,包括直接从市场等渠道独立获取的资料,从委托人等相关当事方获取的资料,以及从政府部门、各类专业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获取的资料,并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了必要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 (五) 评定估算 评估人员针对各类资产的具体情况,根据选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了初步评估结论。项目负责人对各类资产评估初步结论进行汇总,撰写并形成评估报告草稿。 (六) 内部审核 根据我公司评估业务流程管理办法规定,项目负责人在完成评估报告草稿一审后形成评估报告初稿并提交公司内部审核。项目负责人在内部审核完成后,形成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并提交客户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合理修改后形成评估报告正式稿并提交委托人。 九、评估假设 本评估报告分析估算采用的假设条件如下: (一) 一般假设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7 涉及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持续经营;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所处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3.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无重大变化; 4.假设和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5.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6.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7.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 特殊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评估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 3.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均流出; 4.假设被评估单位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后,能继续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5.假设被评估单位现已计提的辞退福利已基本提足,2017年后不 需再计提辞退福利支出; 6.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产品或服务保持目前的市场竞争态势,且生产在2018年能够达产; 7.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先进性保持目前的水平。 本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在上述假设条件下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上述假设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签字资产评估师及本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8 涉及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十、评估结论 (一) 收益法评估结果 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58,523.71万 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89,389.20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69,134.51 万元。 收益法评估后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及负债市场价值 63,330.52万元,减值额为5,803.99万元,减值率8.40%。 (二)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58,523.71万 元,评估价值为166,808.00万元,增值额8,284.29万元,增值率为5.23%; 总负债账面价值为89,389.20万元,评估价值为88,930.20万元,减值 额459.00万元,减值率为0.51%;净资产账面价值为69,134.51元,净 资产评估价值为 77,877.80 万元,增值额为 8,743.29 万元,增值率为 12.65%。 资产基础法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一、流动资产 1 127,555.67 127,828.50 272.83 0.21 二、非流动资产 2 30,968.04 38,979.50 8,011.46 25.87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3 - - - 投资性房地产 4 - - - 固定资产 5 20,622.44 20,619.21 -3.23 -0.02 在建工程 6 1,849.31 1,856.11 6.80 0.37 无形资产 7 4,691.40 12,469.19 7,777.79 165.79 其中:土地使用权 8 4,691.40 9,557.09 4,865.69 103.71 其他非流动资产 9 3,804.89 4,034.99 230.10 6.05 资产总计 10 158,523.71 166,808.00 8,284.29 5.23 三、流动负债 11 82,989.20 82,989.20 - - 四、非流动负债 12 6,400.00 5,941.00 -459.00 -7.17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9 涉及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负债总计 13 89,389.20 88,930.20 -459.00 -0.51 净资产 14 69,134.51 77,877.80 8,743.29 12.65 (三) 评估结论 收益法评估后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及负债市场价值为 63,330.52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及负债价 值为77,877.80万元,两者相差14,547.28万元,差异率为18.68%。 两种评估方法的评估思路和角度不同,收益法是从公司获利能力的角度衡量公司的价值,建立在经济学的预期效用理论基础上。资产基础法是以公司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对公司价值进行评定估算,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 考虑到新材料事业部本部涉及到锰业务及电池正极材料业务两个板块,资产所处行业不同但其各自均有经营获利途径,且未来收益能够合理预测,结合此次评估目的是为了新材料事业部资产转让事宜提供参考依据,所关注的是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整体价值与未来的获利能力,我们理解采用收益法,更符合本次评估目的对应评估对象的价值内涵。 根据上述分析,本评估报告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即: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及负债价值评 估结果为63,330.52万元。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 (一)本评估报告的资产类型与账面金额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出具的天健京审〔2017〕1768号审计报告为依据,上述审计报告的意见:五矿资本公司拟置出资产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拟置出资产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编 制基础编制,公允反映了五矿资本公司拟置出资产 2016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拟置出资产经营成果。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40 涉及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二)土地使用权评估结果引用北京中企华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京中企华(2017)(土估)字第0039号《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新材料事业部所属资产及子公司股权项目所涉及的位于长沙市岳麓区麓谷产业基地的四宗国有工业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评估》,土地评估报告在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进行备案。土地评估报告采取了市场法和成本逼近法作为评估方法。 (三)本评估报告所涉及的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松桃县白石溪锰矿采矿权价值依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矿评报字[2017]第008号《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松桃县白石溪锰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确定。上述评估报告结论:经评估人员对评估对象和锰矿市场的调查分析,按照矿业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恰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在本评估报告所述各种条件下,经估算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松桃县白石溪锰矿采矿权评估结果为2,758.37万元。 (四)根据上述采矿权报告《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松桃县白石溪锰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中企华矿评报字[2017]第008 号) 披露:本次评估只收集到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与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2004年5月签订的“矿权出让协议”,但“矿权出让协议”中贵州省国土厅资源厅未盖章,出让协议中约定的出让价款为100.85万元,该出让价款于 2004年 5月20日已全部缴纳。但未收集到价款评估报告,无法确定价款评估报告对应保有资源储量,本次评估中暂按该采矿权储量核实报告中的全部储量扣除动用量进行评估。因未收集到价款评估报告,涉及到本次评估转让行为时白石溪锰矿是否要补缴采矿权价款以及补缴多少采矿权价款均为未知数。 (五)此次转让范围内土地资产,证载使用权人为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据企业了解,在取得土地时,该土地为麓谷工业园区优惠价格土地。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规定》的通知(长政发[2014]24 号),“原出让时已减免土地价款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时,须先按原土地利用条件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41 涉及的新材料事业部本部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下现行基准地价标准,按减免部分的比例补缴土地价款后方可转让。”本次评估未考虑此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六)房屋建筑物中氧化锰厂仓库、提纯车间、干燥车间、备料车间和装备一车间共计 15,763.71 平方米面积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金刚石四车间(房产证号:长房权证岳麓字第00080871号)证载人为产权持有单位的股东长沙矿冶研究院,由于房屋建于 1999 年,时间比较久,资料难易收集,被评估单位承诺上述房屋为其所有,并承诺如果上述房屋产权出现问题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因素对评估值的影响。 (七)根据《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被评估企业和相关当事人应当提供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等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是对该资料及其来源进行必要的查验和披露,不代表对评估对象的权属提供任何保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进行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师执业范围。 (八)本次评估中,评估师未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时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做技术检测,评估师在假定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真实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实地勘察作出的判断。 (九)本次评估中,评估师未对各种建、构筑物的隐蔽工程及内部结构(非肉眼所能观察的部分)做技术检测,评估师在假定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有关工程资料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在未借助任何检测仪器的条件下,通过实地勘察作出的判断。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注意以上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二)本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三)本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被披露于公开媒体,需评估机构审阅相关内容,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42 评估报告附件 附件一、经济行为文件; 附件二、被评估单位审计报告; 附件三、被评估单位土地使用权评估报告; 附件四、被评估单位采矿权评估报告; 附件五、委托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六、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附件七、委托人和相关当事方的承诺函; 附件八、签字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附件九、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附件十、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附件十一、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件十二、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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