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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精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柯小荣)
2016-03-31 00:00:00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柯小荣)
     本人作为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15年度,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5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5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15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详细询问相关议案的背景材料和决策依据,必要时进行现场调查,并对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依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三次未
会议类型    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14       12           0           0       2           否
股东大会     6        6            0           0       0           否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报告期内对相关事项共发表8次独立意见和4次事前认可意见。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1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我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3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我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提名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3月26日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我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与东莞市银特丰光学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以及《关于对 2014年度董事、监事、高管薪酬的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5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我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9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我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我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及相关议案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12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我就《关于与昆山市龙显光电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我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控股股东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支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年度,本人利用到公司实地考察的机会,与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进行交流,了解公司内部运作情况,并通过及时了解媒体信息等渠道,多方面了解公司所面临的各种经营形势,另外还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进行深入交谈,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四、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履职工作情况
    201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了两次发展战略委员会会议,就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份和重大的对外投资等重要决策进行了讨论审议。
    在公司 2015年年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本人与公司高管进行了沟通,
认真听取与讨论了今年行业发展趋势、经营状况、投融资活动等方面的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勤勉独立,有效履职
     报告期内,本人能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询问等,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二)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主动检查和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执行, 对公司2015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性进行监督。
     (三)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治理情况,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其他情况
   (一)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七、联系方式
     柯小荣:E-mail:szhdjd@163.com。
    以上是本人在201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2015年度,本人将不断加强学习,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更加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继续担负起独立董事应有的责任,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期望在新的一年里,通过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密切沟通与合作,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使公司经营更加稳健,运作更为规范。衷心祝愿公司在2015年度发展更上一层楼,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最后,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在2015年度工作中给予的支持,本人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柯小荣
                                                          2016年3月30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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