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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合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7-08-29 08:00:00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17-088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2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体董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会议由董事长王维东先生召集,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谢霞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谢霞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参见同日公告于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有关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简历

    谢霞女士,女,197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

历,毕业于中山大学。曾任广东美的家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财务主管、湖南加华集团财务总监、广东美的取暖电器制造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广东美的环境电器制造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及财务部长、广东美的微波电器制造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及财务部长、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及财务部长、广东新锦成集团总经理及集团财务部总监。2017年7月加入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财务副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谢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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