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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股份: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7-08-29 08:00:00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2017-043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8月31日(星期四)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8月30日―8月31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年 8

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8月30日下午3:00至2017年8月31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8月2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7年8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镇江新区大港通港路1号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特别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

议案1、3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

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7年8月16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

 3.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8月25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30时-5:00时)。

    2、登记地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通讯地址:江苏省镇江新区通港路1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8月25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邮编:212132 传真号码:0511-88901188

    4、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5、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6、联系电话:0511-88901009   联系人:李雪芳  吴国伟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77

    2.投票简称:大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议案1-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8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大

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       √

             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       √

             合授信的议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

    3.00

             案

注:1、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或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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