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日新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6-038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6年7月2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6年7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五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信息披露委员会暨制定 <信息披露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进一步增强信息收集和传递、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建立信息披露跨部门协调机制,根据《深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工作指引》,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信息披露委员会,由董事长、独立董事(会计专业领域)、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内审负责人组成。 《信息披露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为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授信额度的期限为一年,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办理本次授信申请、贷款签约等相关事项。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贰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为人民币贰亿元整,授信额度的期限为一年,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办理本次授信申请、贷款签约等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29日 信息披露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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