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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68:尖峰集团关于“13尖峰02”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不调整的公告
2017-10-09 08:00:00
股票代码:600668              股票简称:尖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26

债券简称:13尖峰01          债券代码:122227

债券简称:13尖峰02          债券代码:122344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3尖峰02”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不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适用的利率:5.09%

    ●.调整后适用的利率;5.09%

    ●.起息日:2017年11月20日

    根据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2014年

11月18日公告的《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

集说明书》,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年的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3年的票面年利率为5.09%,在债券存续

期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公司不进行票面利率调整,

即票面利率仍为5.09%,并在本期债券后续期限固定不变。

    有关本期公司债券具体回售实施办法将另行公告。

    为保证发行人利率上调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3年(2014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19日)票

面年利率为5.09%,在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

年末,发行人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即票面利率为5.09%,并在本期债券后2年

(2017年11月20日至2019年11月19日)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

计息,不计复利。

二、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婺江东路88号

    法定代表人:蒋晓萌

    联系人:朱坚卫、周恒斌

    联系电话:0579-82320582、82324699

    传真:0579-82320582、82324699

    2、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联系人:华佳、马岩笑

    联系电话:0571-87902082、87903124

    传真:0571-87903239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联系人:徐瑛

    电话:021-68870114

    传真:021-68875802

    邮政编码:200120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9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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