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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化:关于2016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17-06-15 08:00:00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7-030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落实,现就所涉问题进行回复并公告如下:

    1、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8亿元,同比增加5.14%;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2,224.07 万元,同比增加

94.49%;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30.68万元,同比下降74.99%。

请补充说明以下问题:

    (1)请你公司结合主要产品价格、成本费用、非经常性损益等因素分析说明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化趋势不匹配的原因;

    回复:公司2016年及2015年度利润对比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            2015年      同比增减%

一:营业收入                          657,677,292.30   625,540,166.23     5.14

二:营业成本                          502,507,436.80   479,069,463.17     4.89

其中:电解二氧化锰销售数量(吨)             55,059.34        52,682.02     4.51

                   销售收入             475,491,518.44   459,801,366.13     3.41

                   销售单价(元/吨)         8,635.98         8,727.86    -1.05

                   单位成本(元/吨)         6,706.47         6,703.01     0.05

                   毛利                106,237,633.74   106,673,232.56    -0.41

    电解金属锰    销售数量(吨)              3,835.00         4,792.97   -19.99

                   销售收入             35,004,786.33    47,370,269.26    -26.1

                   销售单价(元/吨)         9,127.71         9,883.29    -7.64

                   单位成本(元/吨)         8,644.57        10,760.05   -19.66

                   毛利                  1,852,866.06    -4,202,276.56   144.09

    无水磷酸铁    销售数量(吨)                 97.05                -

                   销售收入              2,946,175.02

                   销售单价(元/吨)        30,357.29                -

                   单位成本(元/吨)        28,526.35                -

                   毛利                    177,692.96                -

    碳酸锰矿石    销售数量(吨)             99,590.06        75,830.81    31.33

                   销售收入             54,648,911.66    34,363,611.48    59.03

                   销售单价(元/吨)           548.74           453.16    21.09

                   单位成本(元/吨)           492.47           452.65     8.80

                   毛利                  5,603,608.38        38,778.4514,350.32

   让售进口矿石   销售数量(吨)              5,118.50                -

                   销售收入              8,141,153.82

                   销售单价(元/吨)        10,676.74                -

                   单位成本(元/吨)         9,581.97                -

                   毛利                  1,771,898.29                -

   污水处理行业毛利                    37,143,368.52    43,413,653.50   -14.44

   其他业务毛利                         2,382,787.55       547,315.11   335.36

   税金及附加                           9,448,278.90     1,713,210.34   451.50

   销售费用                            21,384,596.64    18,276,700.58    17.00

   管理费用                            77,370,245.13    61,538,626.08    25.73

   财务费用                            21,615,703.50    39,287,878.49   -44.98

   资产减值损失                         1,717,558.64    14,159,808.33   -87.87

三:投资收益                               -5,281.03       216,986.30  -102.43

四:营业外收支净额                      7,309,689.98     5,512,000.34    32.61

五:利润总额                           30,937,881.64    17,223,465.88    79.63

          减:所得税费用                5,202,766.64     4,949,173.39     5.12

六:净利润                             25,735,115.00    12,274,292.49   109.6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2,240,666.49    11,435,175.85    94.49

    说明:公司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58亿元,同比增加5.14%;营业成本

5.03亿元,同比增加4.89%,营业收入变动与营业成本变动趋势基本匹配。公司

2016年度实现毛利额15,516.99万元,与2015年度的14,647.07万元相比,增

加了869.92万元,主要原因系在公司主要产品电解二氧化锰的产品价格、单位

成本及毛利的变化不大的情况下,销售碳酸锰矿石的毛利有所增加。

    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94.49%,主要原

因如下:

    1)财务费用同比减少44.98%,主要因为2015年底募集资金到位,本期偿

还大量银行借款,减少票据贴现,利息支出同比减少1,486.67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87.87%,主要是因为本期不再生产电解金属锰产

品,以及下半年电解金属锰行情好转,冲减以前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310.3万元。

    3)营业外收支净额同比增加 32.61%,主要是本期增值税即征即退以及节能

技术改造奖励资金等其他政府补助同比增加,详见本回复第二题。

    (2)请结合公司销售政策、大额现金收支等情况,说明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大幅下降的原因,并解释其与净利润变化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和合理性。

    回复:2016 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53,845.87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18,341.25万元,下降25.41%;经营活动现金流出51,415.19万元,比上年同期

减少11,052.61万元,下降17.6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减少的主要原因系2016年受国际国内经济大环境和行业

竞争加剧的影响,为控制坏帐风险,公司针对部分客户及时调整了销售政策,加大了接收银行承兑和商业承兑等票据的比例,相应地减少了回款中现金的比例。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了11,052.6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

期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承兑汇票较多而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 19,026.12

万元,本期支付以前年度欠缴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缴纳增值税和支付非筹资票据的保证金等原因导致其他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7,973.5万元。

    本期净利润相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346.08万元,而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与

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了7,288.65万元,两者变化趋势不一致的主要原因为:

    1)本期支付以前年度欠缴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缴纳增值税原因,导致本期经营性应付项目比上年同期减少了 6,987.60万元。

    2)本期应收票据增加、应收账款增加、非筹资票据的保证金等增加,导致本期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4,871.97万元;

    3)2014年10月份开始公司原竹埠港地区生产厂区停产搬迁,2014年底存货

库存大幅下降,2015 年度存货余额是增加的,而本期销售较好,本期存货余额

是减少的,本期存货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了3,599.82万元。

    4)2015 年底募集资金到位,本期偿还大量银行借款,减少票据贴现,本期

的财务费用下降1,693.42万元;

    2、报告期内,你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251.57 万元,同比增加

31.46%,占你公司当期净利润的56.27%。请补充披露:

     (1)政府补助增长较快,且占净利润比例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政府补助同比增加710.83万元,主要原因是:

    1)子公司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污水处理公司”)增值税即征即退同比增加366.27万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相关规定),湘潭污水公司的污水处理劳务从2015年7月1日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退税比例为70%。2016年度增值税即征即退为全年数据,而2015年度仅为半年数据。

    2)根据湘潭市财政局《关于下达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奖励资金的通知》(潭财建发[2014]18号),2016年12月2日公司收到湘潭市财政局拨付的200万元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奖励资金。

    3)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13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

(湘财建指[2013]347 号),公司的能量系统优化改造项目获得第二批节能技术

改造财政奖励资金189.40万元。2016年12月21日,公司收到了上述财政奖励

资金189.40万元。

    (2) 结合报告期内相关政府补助款的性质、发放原因及发生时间,补充

披露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合规,并请年审会计师对相关政府补助会计处理的合规性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2016 年度,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合计 12,515,673.77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收款时间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锰废水处理专项资金[注      720,000.00 2005年-2007年            与资产相关

1]

废渣废水综合利用及环境      897,666.72 2013年度                  与资产相关

治理项目[注2]

重金属污染废水治理资金                  2014年度收款1,970万元,

[注3]                        883,484.30 2015年度收款230万元,    与资产相关

                                          2016年度收款100万元

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新型工       32,000.00  2015年度                  与资产相关

业化专项资金[注4]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

网建设中央专项资金[注       50,000.00  2016年度                  与资产相关

5]

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城市财    2,000,000.00  2016年度                  与收益相关

政奖励奖金[注6]

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注    1,894,000.00  2016年度                  与收益相关

7]

                                          2016年度收到

增值税即征即退70%[注8]    5,173,928.75 5,115,163.96元,剩余款项  与收益相关

                                          于2017年4月前全部收到

2015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328,802.00 2016年度                  与收益相关

其他零星补助                 535,792.00 2016年度                  与收益相关

合计                  12,515,673.77

    [注 1]:系湘潭市人民政府为公司含锰废水处理工程项目提供的政府补助,

公司于2005年-2007年收到该项补助资金720.00万元。该项政府补助属于与资

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从2008年起按机器设备折旧年限10年平均分摊确认收益,

本期摊销金额为72.00万元。

    [注2]:根据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下达节能重点工程循环经

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

划(第六批)的通知》(潭发改环资〔2012〕5号),公司于2012年4-5月收到湘

潭市财政局拨付的废渣废水综合处理项目补助资金1,850.00万元,作为与资产

相关政府补助按相关资产折旧年限分期摊销。因公司位于竹埠港地区内的生产厂区于2014年9月30日开始停产进行整体搬迁,故在2014年度将上述1,850.00万元补助资金中用于已拆除的土建、设备部分 7,728,000.00 元的摊余金额692.30万元计入2014年损益,其余10,772,000.00元继续按机器设备折旧年限12年平均分摊确认收益,本期摊销金额为897,666.72元。

    [注3]: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环境环保厅《关于下达2013年中央重

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建指〔2013〕63 号),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

政府(以下简称雨湖区政府)的锰矿地区重金属污染水体处理工程获得 2,000.00

万元专项资金。雨湖区政府、湘潭市环境保护局、公司三方签署了《锰矿地区重金属污染废水治理工程委托协议书》,雨湖区政府将锰矿地区重金属污染废水治理工程项目全权委托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并将专项资金按照工程进度逐笔支付给公司(其中2014年5-12月收到资金1,970万元,2015年4月收到30万元),雨湖区政府和湘潭市环境保护局对工程项目进行全程监管。根据湘潭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4 年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潭财建发〔2014〕12号),2015 年度湘潭市财政局给予公司锰矿地区重金属污染废水治理工程资金200.00万元。上述收到的2,200万元补助资金,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自2015年11月起,按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25年平均分摊确认收益,本期摊销金额88.00万元。另外,2016年12月湘潭市财政局给予公司锰矿地区重金属污染废水治理工程资金100.00万元,按房屋及建筑物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分摊确认收益,本期摊销金额3,484.30元。

    [注4]:根据湖南省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5年第三

批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企指〔2015〕61 号),

2015年6月公司收到湘潭市财政局拨付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新型工业化专项资

金80万元,用于竹埠港生产区整体搬迁项目。该项政府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的

政府补助,从2015年3月起,按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25年平均分摊确认收

益,本期摊销3.20万元。

    [注5]: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

建设中央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建函〔2014〕72号),2016年8月19日,湘潭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湘潭污水公司)二期工程下拨400.00万元专项资金。该项政府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从2016年9月起,按污水处理设施折旧年限20年平均分摊确认收益,本期摊销金额5.00万元。

    [注6]:根据湘潭市财政局《关于下达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奖励

资金的通知》(潭财建发〔2014〕18号),2016年12月公司收到湘潭市财政局拨

付的200万元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奖励资金,属于与收益有关的政府

补助,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注7]: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13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奖金

的通知》(湘财建指〔2013〕347号),2016年12月公司收到湘潭市财政局拨付

的189.40万元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奖金,属于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计入

当期营业外收入。

    [注 8]: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 增值税优惠目录>
  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子公司污水处理公司的污水处 理劳务从2015年7月1日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退税比例为70%。 2016年度按照权责发生制计算的应退增值税额为517.39万元,属于与收益有关 的政府补助,确认为当期营业外收入。 公司政府补助已基本收到款项,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上述政府补助是否具有持续性,如否,请说明你公司为降低对政府补助的依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回复:公司2016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摊 销以及子公司污水处理公司增值税即征即退补助具有持续性,其他政府补助不具有持续性。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向好,经营业绩对政府补助的依赖性较小,应对措施主要有从各方面开展降成本、降费用的措施,外拓市场,狠抓项目,确保各类项目按预期达产达效,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3、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2.27亿元,短期借款余额为3.66亿 元,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0.86和0.60。请说明你公司为防范短期偿债风 险拟采取的措施。 回复:公司短期借款均为一年内到期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是基于公司融资渠道通畅且融资成本较低,而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为 2.27 亿元,其中 1.06亿元为应付票据保证金,1.20亿元为银行存款。 为防范短期偿债风险,公司采取的措施有: 1)截至2016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50.12%,为较好水平。公司自成立以来 银行信用记录一直良好,与工商银行等多家商业银行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 基于公司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财务状况,将继续保持与各商业银行的信贷关系。 2)公司将加大货款的催收力度,与信用良好的企业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避免呆坏帐的损失。 3)依托公司的品牌优势,技术优势和资源优势,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从各方面开展降成本、降费用的措施,外拓市场,狠抓项目,确保各类项目按预期达产达效,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水平,使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保持良好状态。 4)争取相关项目的长期贷款; 5)加强与政府及相关的部门进一步沟通协调,争取搬迁补偿资金早日到位。 4、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票据余额4,821.8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607.07%。 请结合你公司的信用政策和销售情况解释说明应收票据余额大幅上升的原因。 回复:期末应收票据大幅增加的原因主要系2016年受国际国内经济大环境 和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为控制坏帐风险,公司针对部分客户及时调整了销售政策,加大了接收银行承兑和商业承兑等票据的数量,年末公司加大催款力度集中收取了部分客户的票据。 5、报告期末,你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价值5,624.02万元,同比减少33.15%。 报告期内,你公司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310.35 万元,转回或转销跌价准备 810.20 万元。请结合你公司库存商品的具体类型、性质与特点、市场需求、可 变现净值预计等因素说明相关产品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充足,并详细说明报告期内大幅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以及本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为负数的合理性。 回复:我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电解二氧化锰产品,因其大部分均有合同订单,因此以该商品期后销售合同的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电解金属锰产品以华诚金属网上资产负债表日的吉首地区的平均价格为依据,减去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净现值。 2015年底经对期末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后,需要计提存货跌价11,230,038.10 元,具体减值测算如下: 单位:元 期末结存 资产负债 产品型号 单位成本 表日或者销售费扣除费用后 差额 计提减值准备 数量(吨) 金额 (元/吨)临近资产 用率 变现净值 负债表日 的销售单 价 金属锰产 2,758.9331,292,878.9711,342.40 7,948.72 2.60% 7,742.05 -3,600.35 -9,933,101.43 品 外购金属 650.00 6,325,003.10 9,730.77 7,948.72 2.60% 7,742.05 -1,988.72 -1,292,669.77 锰 普通型 (cc)电解 17.97 115,437.82 6,423.92 6,351.62 2.60% 6,186.47 -237.45 -4,266.91 二氧化锰 普通型电 解二氧化 570.15 4,225,809.30 7,411.75 7,897.65 2.60% 7,692.31 280.56 锰 无汞型电 解二氧化 5,516.4743,457,815.46 7,877.83 8,679.25 2.60% 8,453.59 575.76 锰 锂锰电解 206.96 2,919,999.6614,109.0015,094.54 2.60% 14,702.08 593.08 二氧化锰 锰酸锂电 解二氧化 684.81 5,634,793.84 8,228.26 8,698.70 2.60% 8,472.53 244.28 锰 高性能电 解二氧化 133.98 1,380,976.2610,307.3310,745.30 2.60% 10,465.92 158.59 锰 小计 10,539.2795,352,714.41 -11,230,038.10 从上表中看出,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库存商品主要是电解金属锰产品和少量的普通型CC产品。2015年12月31日华诚金属网上电解金属锰的出厂价格是含税9300元/吨。2016年8月份开始,电解金属锰产品价格开始逐步上涨。2016年华诚金属网上吉首地区电解金属锰的价格趋势如下: 2016年底经对期末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后,需要计提存货跌价24,613.65元, 具体减值测算如下: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 期末结存 日或者临近 销售 产品型 资产负债表 费用 扣除费用后 差额 计提减值准 号 单位成本 日的销售单率 变现净值 备 数量(吨) 金额 (元/吨) 价 金属锰 144.93 1,457,365.87 10,055.65 13,504.27 3.25% 13,065.38 3,009.73 产品 普通型 (cc)电 62.26 375,145.34 6,025.46 5,819.25 3.25% 5,630.12 -395.34 -24,613.65 解二氧 化锰 普通型 电解二 1,499.92 10,689,560.00 7,126.75 7,928.85 3.25% 7,671.16 544.41 氧化锰 无汞型 电解二 4,501.70 31,937,512.02 7,094.54 8,851.16 3.25% 8,563.50 1,468.95 氧化锰 锂锰电 解二氧 220.64 1,939,338.31 8,789.60 16,659.30 3.25% 16,117.87 7,328.27 化锰 锰酸锂 电解二 651.17 4,909,576.06 7,539.62 8,787.13 3.25% 8,501.55 961.93 氧化锰 高性能 电解二 632.33 4,956,292.14 7,838.14 10,256.41 3.25% 9,923.08 2,084.93 氧化锰 小 7,712.95 56,264,789.74 -24,613.65 计 注:2015年和2016年电解二氧化锰产品期末结存的单位成本略高于全年平 均成本主要系第四季度主要原料氧化锰和煤炭价格上涨以及人工薪酬集中发放。 公司在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比较该期末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算出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再与已提数进行比较,若应提数大于已提数,予以补提。若应提数小于已提数,以应提数为准,多出的金额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内转回,冲减当期存货跌价准备。2016 年因电解金属锰价格的上涨,导致全年 累计冲减存货跌价准备3,103,454.56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对已售存货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转销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冲减当期主 营业务成本。2016年因销售金属锰产品及普通型CC产品导致累计转销存货跌价 准备8,101,969.89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6、报告期内,你公司将宏信创新产业园厂房项目投入计入投资性房地产,增加投资性房地产期末余额1,763.28万元。请说明将本期产业园厂房项目投入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的合理性以及按成本法计量该投资性房地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回复:2016年5月24日,公司与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签订《租 赁协议》,约定公司将位于宏信创新产业园二期 A区 07栋 A7 厂房的场地以 及场地内的相应设施整体出租给乙方使用,场地有效面积为 7,555.5 平方米。 租赁期限为 10 年,即从 2016年 2月 1 日起至 2026年 1月 31 日止。本 合同项下租赁物的租金为 15 元/平方米・月,租金实行按季度支付。在本合同 租赁期限内,自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按前一年度租金标准的 2%递增。该项关 联交易于2016年6月13日由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2016 年11月8日,公司与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租赁协议之补充协 议》,约定鉴于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实际租赁的场地面积为 3,777.75 平方米,租金按实际租赁面积计算。该项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17年4月7日召 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及2017年5月3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公司取得该项厂房后,已确定其用途为出租,因无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因此本公司对该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上述两条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 7、报告期内,你公司将固定资产中部分机器设备转入在建工程,涉及金额1.13 亿元。请补充说明该项会计处理的具体背景与原因,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并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业意见。 回复:公司考虑到电解金属锰行业近几年持续低迷,行业面临洗牌调整,产品价格仍然存在大幅波动的风险,公司湘潭地区电解金属锰产品在同行业竞争中没有优势且已停产多月,经2016年10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尽可能地利用原有电解金属锰生产线主要的生产设备及土地、房屋等资产,同时新增一部分投资预计约5,000万元,将电解金属锰生产线改造成1万吨高性能电解二氧化锰生产线。该改造项目不仅有利于扩大具有核心竞争优势产品的生产量,而且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和减少停工损失,有利于公司增强竞争力。 由于电解金属锰和电解二氧化锰同属于锰系列加工产品,生产工艺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主要设施设备大体相同,具备两种生产线进行转换的基础。2016年10 月,公司启动了该项生产线改造项目。公司对原电解金属锰产品生产线的机器设备进行清理,对于经改造或升级后可以继续在1万吨高性能电解二氧化锰生产线继续使用的机器设备,将其净值转入在建工程核算,该部分设备原值11,250.36万元,净值6,404.00万元。2017年4月,1 万吨高性能电解二氧化锰生产线已开始试生产。 公司将电解金属锰生产线改造成 1 万吨高性能电解二氧化锰生产线,是固 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改造完成后生产线所生产产品已发生实质性变化,相关改造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固定资产发生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时,企业应将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停止计提折旧。因此,公司的处理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8、报告期内,你公司发生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476.97 万元,请补充披露 该项损失形成的原因。 回复:2016年度,公司发生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476.97万元,其主要构成 如下: (1) 如第七题所述,2016年10月,公司启动了将原电解金属锰产品生产线 改造成1万吨高性能电解二氧化锰生产线项目,对原电解金属锰产品生产线的机 器设备进行清理,对于无法继续使用的机器设备进行处置,这些设备的账面净值扣除处置收入计入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失累计340.72万元. (2) 2016 年度,公司处置矿井及生产线上报废的设备,这些账面净值扣除 处置收入计入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失累计15.46万元. (3) 为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进一步节能环保,控股子公司靖西 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热电联产项目,项目包括一台50吨循环流化床锅炉和一套6000KW汽轮发电机组,主要原理是利用余热发电,本项目实施有利于环保达标,有利于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有利于进一步降低电解二氧化锰的生产成本。报告期该项目正在抓紧建设中,为给该项目提供建设场地,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处置了厂区内部分已无法使用的机器设备,将无法使用的设备账面净值扣除处置收入计入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失累计120.79万元。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七年六月十四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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