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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9-08 08:00:00
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
<欣>
 2017-122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9月7日下午15:1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王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王威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威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王威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推选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推选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及主任委员,具体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五名委员组成,董事王威、肖光昱、周小雄和独立董事柳木华、钟明霞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王威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本届专门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遵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执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柳木华、钟明霞和董事王威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柳木华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本届专门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遵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执行。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柳木华、钟明霞和董事肖光昱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钟明霞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本届专门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遵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执行。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柳木华、钟明霞和董事王威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柳木华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本届专门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遵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王威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王威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王威先生提名,同意聘任梁锐先生、曾�Z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均与本届董事会相同。梁锐先生、曾�Z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王威先生提名,同意聘任肖光昱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肖光昱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王威先生提名,同意聘任曾�Z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曾�Z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公司于2017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7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的议案,并于2017年2月9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前述相关议案。2017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2017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并于2017年3月31日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相关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的决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5号)、《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和公司的最新情况,2017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公司的最新情况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部门的相关要求,公司现拟对本公司2017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71,221.00万元,在扣除发 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 号 额 额 1 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65,921.00 59,621.00 2 动力类锂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 241,000.00 205,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6,600.00 6,600.00 合计 313,521.00 271,221.00 本次发行方案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 次修订稿)》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之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 之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三次修订稿)》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7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1、王威:男,197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 高级工商管理硕士课程研修班结业。1994年9月至1997年12月,任佳利达电 子加工厂副总经理;1997年12月与王明旺先生共同创办欣旺达,任欣旺达营销 总监;2008年8月至2014年9月,任欣旺达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10月17 日至今任欣旺达董事长、总经理。 王威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公司股份131,500,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1,291,912,500股的10.18%。王威先生与公司另一实际控制人王明旺先生 为兄弟关系,王威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梁锐:男,196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 国际政治专业在职研究生班结业,南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毕业。1990年7 月至1999年8月,在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工作,历任翻译、项目主管、副主任 等职务;1999年8月至2016年10月,在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 任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执行副总裁、常务副总裁等职务,曾兼任力神电池(苏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力神国际公司(美国)董事、公司秘书,天津清源电动车辆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1月至今任欣旺达副总经理。 梁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 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肖光昱:男,196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会计学硕士。中山大学财务总监研修班结业。中级经济师,中级会计师,高级理财规划师。1988年7月至2002年10月任职于中国银行茂名分行;2002年10月至2004年6月任职于深圳市慧锐通(集团)电子有限公司;2004年7月至今任欣旺达财务总监;现任欣旺达董事。 肖光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34,305股,占公司总股本1,291,912,500股的 0.20%。肖光昱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曾�Z,男,198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 位。2011年6月至2015年2月,任职于一创摩根投行部;2015年3月至2016 年2月,任职于瑞信方正企业融资部;2016年3月至今任欣旺达投资发展部总 经理。2017年5月至今任欣旺达董事会秘书。 曾�Z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291,912,500 股的 0.06%。曾�Z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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