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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80:卧龙电气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7-08-22 08:00:00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气         公告编号:2017-051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9月8日 14点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大道西段1801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                                                               投票股东类型

                                 议案名称

     号                                                                  A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6)人

    1.01  选举刘红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02  选举庞欣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03  选举周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04  选举朱亚娟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05  选举吴剑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06  选举唐祖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3)人

    2.01  选举姚先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2  选举汪祥耀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3  选举黄速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2)人

    3.01  选举范志龙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3.02  选举赵建良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六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六届十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    内容分别刊登于2017年8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

    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

    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

    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

    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580         卧龙电气              2017/9/4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和地点:2017年9月5日-9月7日(上午8:00-11:00,下午

    2:00-4:30)到本公司办公室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大道西段1801号,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312300

    联系电话:0575-82176629,传真:0575-82176636

    联系人:吴剑波

    (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操作流程见附件2;

    (4)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公司六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9月8日召开

的贵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刘红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2  选举庞欣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3  选举周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4  选举朱亚娟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5  选举吴剑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6  选举唐祖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姚先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  选举汪祥耀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  选举黄速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范志龙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02  选举赵建良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

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4.06   例:宋××                  0          100         50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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