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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7-09-30 08:00:00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7-170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7年10月11日(星期三)下午14:30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9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现再次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0月11日(周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1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0月11日交

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下午

15:00至2017年10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9月28日(周四),于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7、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北路6号易事特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控股股东增加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7年9月2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 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包括: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二),连同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在2017年10月10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

    (二)登记时间:

    2017年10月10日(上午 8:30至 11:30,下午14:00至 17: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北路6号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王丽娟

    电  话:0769-22897777-8223

    传  真:0769-87882853-8569

    邮箱:wanglij@eastups.com

    邮政编号:52380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北路6号

    邮政编号:523808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王丽娟

    电  话:0769-22897777-8223

    传  真:0769-87882853-8569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9日

附件:

     1、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参会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376

    2、投票简称:易事投票

    3、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申请公司股票          √

    1.00

                 延期复牌的议案》

                 《关于向控股股东增加借款暨关联交易的          √

    2.00

                 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0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0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联系地址: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邮编                                     备注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7年10月10日(星期二)下午 17:00

之前以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号:0769-87882853-8569)送到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北路 6 号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23808,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

        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果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申请公司股票延期     √

           复牌的议案》

  2.00    《关于向控股股东增加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     √

           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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