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对低速电动车有明确的定义:LSV(全称Low Speed Vehicle),意味低速行驶车辆,指的是最高设计速度低于56公里每小时、车辆总质量小于1135公斤的车辆,主要针对在相对封闭区内行驶的车辆。由这个定义我们不难发现,这个定义不仅限定于电动车,但在LSV定义下的车辆采用电驱动技术和有成本优势的铅酸动力电池逐渐成了主流,所以LSV也渐渐成了LSEV——低速电动车。
美囯低速汽车安全标准简介
1998年美囯交通部国家交通安全管理局发布低速汽车安全标准:
联邦机动汽车安全标准49 CFR PART 57( Federal Motor Vehicle Safety Standard )
确认最高车速高于32公里/小时,但低于40公里/小时的机动汽车为一个新的机动汽车类别,称为低速汽车。它不同于高尔夫车,它的最高车速不高于32公里/小时,一般是24公里/小时,高尔夫车由另外一个《高尔夫车安全和性能要求标准》来规范,也不同于最高车速高于40公里/小时的轿车,它由轿车标准来规范。
制定这个标准的目的是:让低速汽车能在一些公共道路上行驶时,装备最少的安全装备,达到安全行驶的目的。
每一辆低速汽车必需有的最低限度安全装备包括:
• 前大灯(head lamp)
• 前、后转向灯(front and rear turn signal lamps)
• 尾灯(tail lamps)
• 制动灯(stop lamps)
• 反光标识(reflex reflextors)在汽车两侧,离车后端尽可能远的地方,每侧有一个红色反光标识,车后还要有一个
• 后视镜(mirror)在驾驶员侧,外面装备一个后视镜,此外,在乘员侧外面或车内再装一个后视镜
• 驻车制动器(parking brake)
• 风挡(windshield)可选装AS-1 型或AS-5型
• 汽车认证号码(vehicle identification number)
• 安全带组件(safety belt assembly)可选装I型或II型
在制定此标准时,曾调查,计算过,在一辆高尔夫车上增加这些装备要多花约4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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