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中国网  >  财经  >  沪深港美  >  锂电池  >  比亚迪
比亚迪: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布时间:2019-07-19 10:47:00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证券”、“受托管理人”〉作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17亚迪01,债券代码112530”)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公司债券日常监管问答(五)》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公司提供的2019年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资料,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2019年1月至6月累计新增借款情况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经审计):人民币606.94亿元; 2018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含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经审计):人民币646.92亿元; 2019年6月30日借款余额(含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未经审计):人民币785.69亿元; 2019年1月至6月累计新增借款金额(未经审计):人民币138.77亿元; 累计新增借款占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22.86%。 二、新增借款分类披露 银行贷款新增净额:人民币110.03亿元,占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8.13%;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新增净额:人民币9.91亿元,占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63%; 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小额贷款新增净额:人民币-0.59亿元,占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10%; 其它借款新增净额:人民币19.42亿元,占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20%。 三、本年度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上述新增借款系由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截至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日,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 国开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事项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上述财务数据为合并口径计算,除2018年末净资产和借款余额(含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外均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相关阅读:
发布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