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中国网  >  财经  >  沪深港美  >  锂电池  >  德赛电池
德赛电池:独立董事对关于惠州电池采购生产设备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发布时间:2019-05-15 09:51:00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关于惠州电池采购生产设备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每人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关于惠州电池采购生产设备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情况 关于本次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提前将《关于惠州电池采购生产设备的关联交易议案》发给我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发表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通过多方比价的方式选择供货商,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表决时,四位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我们同意该事项。 独立董事: 韦 岗 毕向东 谭 跃 2019年5月8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相关阅读:
发布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