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董事会对2019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发布时间:2020-05-08 01:10:07  来源:电池中国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 2019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强调事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5.(5)关联方资金拆借”所述,2019年11月18日,国轩高科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通过其基建供应商间接转款4,000.00万元给国轩高科的控股股东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归还珠海国轩贸易有限公司银行借款,形成了对国轩高科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国轩高科已收到珠海国轩贸易有限公司上述占用资金及利息合计4,078.30万元。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强调事项段提醒财务报告使用者关注的事项是客观、真实存在的。公司控股股东已于审计报告出具日前全额归还了占用资金及利息,该事项的影响已消除。董事会已采取有效措施,尽力消除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 2019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我们对上述审计报告无异议。 2、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对 2019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将持续关注和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落实整改措施,尽力消除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1、我们认可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公司董事会对 2019 年度带强调 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做出的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 2、监事会将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各项整改措施,尽快消除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3、作为公司监事,我们将加强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他管理人员在资金使用审批程序上的复核与内部监督,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 六、公司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上述该事项已经上市公司全面自查并整改完成,《关于自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及整改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消除上述事项造成的影响,公司计划进行的工作如下: 1、相关本金和利息虽已全部收回,未给公司造成实质性损失,但事实上形成了资金占用以及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暴露了公司内部控制方面的不足,有关制度和管理措施未能切实、严格的执行。针对上述事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并给予相应处罚。 2、组织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规定的执行,防止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放资金占用情况的再次发生。同时,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完善内控运行程序,强化资金使用的管理制度。 3、完善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行使监督权,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提高内部审计 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对相关业务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督促公司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促进企业规范发展。 4、公司将要求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证券监管规则的学习,提高公司员工法律及风险意识;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证券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强化关键管理岗位的风险控制职责;组织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证券相关法律法规、最新监管政策,强化内部控制监督,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