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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汽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14 01:18:20
股票代码:002510 公司简称:天汽模 公告编号2018-047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3日15:30在公司402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8年12月7日以直接传送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常世平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股数进行调整:公司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由524人调整为489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由2522万股调整为2461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 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董事会认为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授予日为2018年12月13日,向符合条件的48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461万股,授予价格为1.89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 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18年12月13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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