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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21 09:09:00
证券代码:300438 证券简称:鹏辉能源 公告编号:2019-055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9日下午15:00-2019年5月20日下午15:00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15:00至2019年5月20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912号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3、召集人:董事会 4、主持人:副董事长鲁宏力先生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138,561,2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28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31,427,4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74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7,133,8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37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24,985,3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88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7,851,5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49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7,133,8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374%。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8,279,9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70%;反对28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704,0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741%;反对28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8,279,9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70%;反对28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704,0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741%;反对28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8,279,9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70%;反对 28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704,0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741%;反对28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8,279,9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70%;反对28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704,0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741%;反对28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8,272,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14%;反对28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30%;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696,3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433%;反对28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59%;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8%。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8,279,9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70%;反对28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704,0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741%;反对28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8,279,9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70%;反对28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704,0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741%;反对28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8,279,9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70%;反对28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704,0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741%;反对28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8,279,9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70%;反对28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704,0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741%;反对28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8,184,9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84%;反对36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60%;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609,0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939%;反对36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753%;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8%。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8,272,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14%;反对28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30%;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 同意24,696,3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433%;反对28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59%;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8%。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以及2019年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8,272,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14%;反对28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696,3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433%;反对28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5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8,272,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14%;反对28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30%;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696,3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433%;反对28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59%;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8%。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刘方誉律师、苏悦羚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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