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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12 09:53:00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18-038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主席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四川长虹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审议通过公司编制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一致认为该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固定资产的议案》 为整合资源,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同意公司旗下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固定资产协议转让给其控股子公司长虹飞狮电器工业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以该部分固定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18年8月31日的评估值1,582,406元确定。 根据《绵阳市企业国有资产流转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企业设备等资产在国有实际控制企业之间非公开转让的,由转让方逐级报国家出资企业审核批准。本次资产协议转让尚需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 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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