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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03:关于对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产事项的问询函
发布时间:2019-12-08 01:26:13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函【2019】2897 号 关于对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资产事项的问询函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22 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丹 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拟***老厂区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和部分设备等相关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经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7.1 条有关规定,请你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公告披露,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被收储,标的资产为公司闲置资产,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请公司补充披露:(1)截至目前,本次收储的具体进展及时间安排,是否已与相关方达成相关安排或协议;(2)标的资产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理位置、土地使用性质、周边地块价格、近期可比交易情况、闲置情况及此前的使用状态等,并明确相关资产权属是否清晰、产权证书是否完备,是否存在设定抵押或质押等情况,如有请明确是否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障碍,并进一步明确后续安排。 二、公告披露,标的资产的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最终价格未确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金额存在不确定性。请公 司补充披露:(1)截至目前,标的资产的审计或评估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及后续的时间安排,并结合标的资产的具体情况和后续财务处理,评估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2)结合公司近一年一期的业绩情况,说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利用资产处置交易确保本年盈利的目的;(3)本次交易后续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时间表,是否涉及人员安置、拆迁及其费用安排等,如有请具体说明,并明确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次交易推进的障碍,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三、公告披露,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于2019年11月6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请公司补充披露,在标的资产评估工作未完成、本次交易价格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金额均未确定的情况下,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主要考虑、合理性及合规性。 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并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之前披 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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