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韬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11 01:04:24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19-136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征询公司股东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拟提名张华农先生、徐可蓉女士、陈宏先生、罗贤旭先生、赵小丽女士、何天龙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拟提名冯绍津女士、乔惠平女士、刘剑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认为上述 9 名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董事候选人当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剑洪先生、冯绍津女士及乔惠平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冯绍津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将与上述非独立董事一同提交公司 2019 年 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当选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交易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及邮箱,就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1 日 附件: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华农先生:生于 1962 年 8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 历,1984 年 9 月至 1991 年 9 月任国营武汉第七五二厂技术处主管工程师;1991 年 10 月至 1994 年 10 月任深圳市律普敦蓄电池有限公司总工程师;1994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华农先生是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铅酸蓄电池行业协会华南地区理事长、中国电工技术协会铅酸蓄电池分会副理事长、深圳市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会副理事长、深圳市政协委员。2002年,张华农先生被评为香港紫荆花企业家奖;2004 年,荣获欧洲蓄电池行业贡献奖。2010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张华农先生是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346,237股,通过深圳市三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111,697,415股,通过深圳市雄才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 14,168,871 股,合计持有 150,212,5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90%,张华农先生与本公司股东之一徐可蓉女士为夫妻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张华农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华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徐可蓉女士:生于 1963 年 10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 学历,1984 年 8 月至 1995 年 10 月任职于武汉市卫生防疫站;1995 年 10 月至今 任深圳市第一人民医院预防科医生。2010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徐可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85,641 股,通过深圳市三瑞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410,824 股,合计持有 13,296,465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80%;徐可蓉女士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华农先生为夫妻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徐可蓉女士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徐可蓉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赵小丽女士:生于 1978 年 10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 生学历。2001 年 07 月至 2005 年 06 月任中国宝安集团创新科技园有限公司投资 部副部长;2005 年 06 月至 2007 年 03 月任武汉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项目 投资部副部长;2007 年 03 月至 2017 年 02 月任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部副总经理;2017 年 02 月至今任公司战略投资副总裁;2017 年 11 月至今,担 任公司董事。 赵小丽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赵小丽女士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赵小丽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罗贤旭先生:生于 1963 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研究生学历, 工程师。历任京山县针织厂副厂长,京山县委办公室客场,京山县体改委副主任等职,1999 年至 2004年 4 月任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04 年 4 月至 2005 年 5 月任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2005 年 5 月至今任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7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罗贤旭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有关联关系,罗贤旭先生持有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 2%的股份,通过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59,236 股,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罗贤旭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罗贤旭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罗贤旭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陈宏先生:生于 1980 年 3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 历,2004 年 7 月加入公司,历任技术工程师、研发工程师、研发部经理、技术研发经理、越南雄韬总经理。2010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2010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陈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陈宏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何天龙先生:生于 1979 年 9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 理硕士,2002 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销售业务员、销售业务经理,国际销售部副总。2017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何天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何天龙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何天龙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剑洪先生:出生于 1964 年 2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分 子化学博士,教授。2006年9月至2015年1月深圳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院长;2009 年 5 月至 2015 年 5 月曾任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 圳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教授、深圳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地质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2017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刘剑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剑洪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剑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乔惠平女士:出生于 1978 年 1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 生学历。2003 年 3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职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 部,2014 年 3 月至今任深圳市前海瑞穗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7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乔惠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乔惠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乔惠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冯绍津女士:出生于 1974 年 1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 学历。1996 年 7 月任 2004 年天津日报报业集团财务中心。先后在资产管理、税 务、投资管理、贷款管理、财务分析、凭证复核(包括集团及下属公司会计业务)、决算、预算等岗位工作,任报业集团财务中心资金结算部部长。2004 年 5 月任 2004 年 12 月任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中心税务主管会计。2004 年 12 月至 2005 年 8 月任深圳报业集团出版社主管会计。2005 年 8 至 2007 年 6 月任深圳报 业集团财务中心财务主管。2007 年 6 月-至今任深圳报业集团资产管理部主管。2017 年 9 月-至今兼任上市公司中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两届独立董事。 冯绍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冯绍津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冯绍津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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