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柴动力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发布时间:2018-11-15 09:33:00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 目 录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03 议 程 时 间:2018年11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00 地 点:公司科技大厦二楼会议室 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 主持人:谢力董事长 会议议程: 一、董事长致开幕词 二、审议事项: 序号 审 议 事 项 宣读人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徐明余 三、接受股东询问 四、投票表决 1、推选监、计票人 2、由监、计票人验箱 3、各股东投票 4、宣布现场投票结果 五、宣读法律意见书 六、签字 现场会议结束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组通字[2017]11号)要求,现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总则”中增加的内容及条款顺延 1、在总则中增加: “第十二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在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在公司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坚持和落实党的建设和公司改革发展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同步开展。公司党组织活动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相关政策规定制定办理。” 2、原《公司章程》自第十二条起至第一百四十八条顺延为下一条。 二、增设“第八章 公司党组织”及章节、条款顺延 1、在“第八章 公司党组织”中增加: “第一百五十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党组织与安徽全柴集团有限公司党组织合并,成立中国共产党安徽全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同时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各分公司、子公司及二级单位相应成立党组织,隶属公司党委。 第一百五十一条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公司党委由7人组成,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其中专职副书记1人;公司纪委由5人组成,设书记1人。公司党委和纪委由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党委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符合条件的公司党委 领导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公司党委。 第一百五十二条公司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公司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党委研究讨论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司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举措。 (二)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方针、年度计划。 (三)公司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大额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 (四)公司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 (五)公司合并、分立、变更、解散以及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下属企业的设立和撤销。 (六)公司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选聘、考核、薪酬、管理和监督。 (七)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八)公司在特别重大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等涉及企业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 (九)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重要事项。 (十)其他需要公司党委研究讨论的重大问题。 第一百五十三条公司党委议事通过召开党委会的方式进行,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第一百五十四条公司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党建工作系统谋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将党建工作纳入公司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要点),对公司党的建设进行系统部署和安排。 第一百五十五条党的工作机构和党务工作人员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公司设立专门的党务工作机构,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原则上按照不低 于职工总数的1%配备。 第一百五十六条落实党建工作经费,按照不低于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安排,纳入公司管理费用税前列支。 第一百五十七条公司党委行使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严格用人标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规范动议提名、组织考察、讨论决策等程序。 公司党委在市场化选人用人工作中发挥领导把关作用,做好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等方面工作。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公司党委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员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第一百五十八条公司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协助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加强对公司党委、党的工作部门以及所辖范围内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两为主”要求,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严格监督执纪,聚焦主责主业加强队伍建设。” 2、原《公司章程》自第八章起至第十二章顺延为下一章。 3、原《公司章程》自第一百四十九条起至第一百九十八条向后顺延十条。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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