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柴动力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16 09:36:00
股票简称:全柴动力 股票代码:600218 公告编号:临2019-045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依法定程序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利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利动力”)。吸收合并完成后,天利动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和业务等由公司依法承继。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一、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 1、公司名称: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谢力 3、注册资本:36,875.5万元 4、注册地址:安徽省全椒县襄河镇吴敬梓路788号 5、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6、成立日期:1998年11月24日 7、经营范围:内燃机、农业装备、工程机械、环保机械、生物工程机械、发电机组、塑料制品、建筑材料、塑料管材、管件、塑料原辅材料及其零配件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节水农业工程、管道安装、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32,811.14万元,净资产为196,762.09万元,2018年1-12月营业收入为326,803.20万元,净利润为5,735.97万元。 截止2019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68,129.31万元,净资产为199,548.27万元,2019年1-3月营业收入为101,412.99万元,净利润为2,807.19万元。 (二)被合并方 1、公司名称:安徽天利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丁维利 3、注册资本:18,300万元 4、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5、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6、成立日期:2006年12月12日 7、经营范围:柴油机、工程机械、发电机组、拖拉机、农用机械及其配件生产、销售、研发、技术转让、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利用自有资金对实业、项目投资; 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5,223.44万元,净资产为20,415.20万元,2018年1-12月营业收入为51,756.80万元,净利润为505.62万元。 截止2019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1,584.53万元,净资产为20,969.41万元,2019年1-3月营业收入为21,166.10万元,净利润为546.03万元。 二、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吸收合并的方式: 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就收购武汉全柴动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全柴”,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天利动力的股权事宜形成决议,公司按原始成本价格每股1.08元收购武汉全柴持有的天利动力100万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天利动力100%股权。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天利动力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天利动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2、合并基准日:2019年6月30日。 3、本次合并基准日至本次合并完成日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公司承担。 4、吸收合并的范围:合并完成后,天利动力的所有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公司依法承继。 5、合并双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6、合并双方共同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和工商登记注销等手续。 7、合并双方履行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天利动力与公司本部在零部件采购、生产组织管理、销售渠道等方面基本一致,对天利动力进行吸收合并,能够理顺各管理系统流程,有效节约管理成本,有利于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管理效率,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天利动力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有关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的授权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文本的签署、办理相关的资产转移、工商变更登记等。本授权有效期至吸收合并的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止。 特此公告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十六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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