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普股份: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12 01:42:30
证券代码:300471 证券简称: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6 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康隆路555号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至2019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15:00至2019年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黄耀辉女士。公司董事长王季文先生因个人工作安排原因无法参加,经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黄耀辉女士主持。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4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70,043,5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23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 股东共7人,代表股份数量为27,58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20%。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6人,代表股份数量 6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数量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数量6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0,002,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757%;反对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24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31.1667%;反对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68.833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2、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0,002,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757%;反对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24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31.1667%;反对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 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3、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0,002,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757%;反对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24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31.1667%;反对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68.833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4、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0,002,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757%;反对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24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31.1667%;反对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68.833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5、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0,002,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757%;反对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24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31.1667%;反对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68.833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6、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0,002,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757%;反对3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230%;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1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31.1667%;反对3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65.1667%;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3.6667%。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7、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0,002,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757%;反对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24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31.1667%;反对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68.833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8、关于2019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0,002,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757%;反对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31.1667%;反对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68.833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9、关于公司董事2019年度薪酬(津贴)绩效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0,002,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757%;反对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24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31.1667%;反对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68.833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0,002,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757%;反对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24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31.1667%;反对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68.833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股东北京星凯投资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其持有19,875,000股,回避表决此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0,127,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725%;反对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27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31.1667%;反对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68.833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文泽雄、臧建建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一)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十五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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