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科技:关于常州市政府回购全资子公司安泰常州产业基地土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11 01:41:54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8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市政府回购全资子公司安泰常州产业基地土地的 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含义如下: 安泰科技、公司、本公司: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泰常州:安泰(常州)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区域产业布局战略需要,经公司2016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设立“安泰科技(常州)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常州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安泰常州(具体可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7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设立安泰科技(常州)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公告》)。 公司2017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安泰(常州)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购置常州一期项目工业用地的议案》,同意安泰常州购置常州市高新区83,375平方米(约合125亩)的工业用地作为产业区域布局预留用地(具体可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安泰(常州)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购置常州一期项目工业用地的公告》)。 因公司当前没有适合的项目可承载上述土地的开发,经与常州地方政府协商,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常高新”)、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州滨开区”)同意支付安泰常州 36,848,765.81元回购上述土地使用权。同时,常州地方政府承诺,未来安泰科技产业建设项目在常州落地,将在土地获取、政府资源方面予以支持。 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交易事项,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且未达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无需报中国证监会审核。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讯地址为常州市衡山路8号。 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讯地址为常州市衡山路8号。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土地)概况:位于常州市高新区总占地面积为83,375平方米(约合125亩)的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 2、标的资产类别:无形资产 3、标的资产权属:土地使用权归属为安泰常州公司,土地使用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 4、标的资产情况: 该土地位于常州滨江区东港二路以东,玉龙路以西,东海路以南,为国有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金额、支付方式与支付期限 常高新同意回购安泰常州位于位于常州滨江区东港二路以东,玉龙路以西,东海路以南的总占地面积为83,375平方米(约合125亩)的土地使用权,并在协 议签署生效后,向安泰常州支付土地回购款,即人民币36,848,765.81元。 2、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3、交易根据双方协商定价为36,848,765.81元。 4、交易标的的交付状态、交付和过户时间 安泰常州自协议签订生效并各方完成协议约定行为之日起不再享有该宗地使用权主张权利,协议各方互不再享有权利义务。 五、涉及回购事项的其他安排 本次回购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涉及回购事项的影响 此次常高新拟全额支付安泰常州36,848,765.81元回购上述土地,对公司经营发展不会产生实质影响。对公司2018年净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协议书。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1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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